诉讼中的被告和原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0:13:09 371 人看过

在法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都有权改变诉讼请求,由被告提起的被称之为反诉,而反诉也有相对严格的法律法规,是不能随意提出的,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规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原告可以追加被告吗

根据法律规定,在任何时候,当事人均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但能否被采纳是由法官决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加当事人是法官在诉讼中认为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可以裁定追加。

当事人可以提出追加的请求,但能否被采纳还是由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的。

但是在案件审结前再追加被告,可能需要重新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和调解这些庭审程序,这是对已经进行的庭审程序的重复,会拖延案件的审理期限,浪费审判资源,造成当事人的诉累,对庭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法院不一定支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这是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发生原告要求追加被告的,可以诉讼中止。

法院认为追加被告有必要的,也可以追加。建议书面申请,是否追加由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依此,如果原告放弃对追加的共同被告的诉讼请求,而法院查明该追加的被告承担部分责任,则原告不能将责任份额加于其他被告身上。所以,被告有权申请追加被告。驳回起诉。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原告可明示放弃对共同被告的权利。其它被告在原告放弃的范围内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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