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基金借给其他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1:22:40 310 人看过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运营中的“不得要点”

1、不得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的业务。

2、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

3、不得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4、不得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5、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机构/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6、不得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7、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8、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利用私募基金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9、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10、不得通过拆分转让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提供短期借贷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11、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在结构化基金合同中约定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提前终止罚息、劣后级或第三方机构差额补足优先级收益、计提风险保证金补足优先级收益等。

12、不得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或者为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交易便利。

第二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四)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五)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六)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八)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责任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第三十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及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行为的,按照《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第三十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第四十条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基金管理人相关文章
  • 私募基金管理人属于金融机构吗
    一、金融机构(1)概念: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2)《规范》对金融机构的分类:一、货币当局:1、中国人民银行;2、国家外汇管理局。二、监管当局: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1、银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社);3、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4、农村资金互助社;5、财务公司。四、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1、信托公司;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金融租赁公司;4、汽车金融公司;5、贷款公司;6、货币经
    2023-03-01
    184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外投资的法律规定1、2014年2月,基金业协会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募集基金完毕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经备案的私募基金方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2、2014年8月,中国证监会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2015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明确了私募投资基金参与证券投资的方式,要求在发行工作中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核查。4、2016年4月,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规定私募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
    2023-02-27
    492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否是非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对基金管理人均未进行过明确的界定。不过,我们可以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文件中依稀看出基金管理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的区别。譬如,基金业会在《必备条款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合伙型基金的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可以委托给其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并在其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起草说明》进一步阐述如下:“……合伙型基金本身也不是一个法人主体,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并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从基金管理方式上,合伙人可以自任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可以另行委托专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管理运作。合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由合伙人来进行
    2023-06-15
    340人看过
  • 私募基金需要托管吗,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基金托管: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随着公募基金资管业务的不断发展,基金托管市场也逐渐火热。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1、《证券投资基金法》要求:基金资金的托管人只能有具备托管牌照的商业银行担任;2、托管银行将行使资金保管,或者基金公司破产后投资者血本无归的事情发生、使用审核等职能;3、说白了就是为了避免基金公司卷款跑路;4、银行是资金托管行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发行私募基金可以
    2024-03-30
    119人看过
  • 私募基金需要托管银可以吗
    除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对于私募基金是否需要托管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需要什么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办理的条件:1、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2.注册资金要1000万以上。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4.申请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二、什么是私募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私募,即私募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的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两者的区别:(1)资金来源主体不一样:私募,有特定的主体,非法集资没有特定主体。(2)募集资金的行为是否合法不一样:非法集资,没有相关部
    2023-06-24
    238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挪用资金会如何?
    一、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1、第三十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及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行为的,按照《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第三十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3、第四十条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处罚。二、私募基金的自
    2023-06-03
    446人看过
  • 哪些私募基金可以个人买
    一、哪些私募基金可以个人买这个说不清,因为基金每天都在变化,一切以实际为准。二、私募基金的安全性目前阳光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和公募基金基本相同,私募基金公司只负责资金的运营管理,资金由银行托管,证券由交易券商托管,不存在挪用的可能,通过这样的结构可以充分保证阳光私募基金的资金和证券的安全。三、私募基金的特点(1)购买门槛较高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不在公开场合发售,也没有公开的推广;同时,其起点金额较高,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100万。(2)收取20%超额业绩费当私募基金产生盈利时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取其中的20%作为回报。但该超额业绩费只有在私募基金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以提取。(3)追求绝对正收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较为一致,主要原因是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费很少,主要依靠超额业绩费生存发展,而超额业绩费是在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提前的,因此,只有投资者赚到钱,私募才能赚到
    2023-02-28
    250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克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吗?
    1、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能否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一是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二是根据《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三是受让现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2、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特殊条件?除应当符合持有基金管理公司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二)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三)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体可参见《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3、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特殊条件是什么?除需要符合《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第五条的基
    2023-06-06
    134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委托律师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专业律师主要有以下具体的服务项目:1、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2、参与私募基金设立模式设计(公司、合伙企业等不同形式);3、起草设立私募基金的文本(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4、进行私募基金的设立登记;5、私募基金扩大规模(增资扩股、认股协议、入伙协议等);6、参与对投资之前的可行性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7、合作双方签署《保密协议》;8、对决策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9、根据拟投资项目情况,参与设计投资模式、退出模式,洽商与被投资方的《合作框架协议》;10、根据不同的合作模式,分别起草并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11、起草私募股权基金最终退出目标企业的协议或者条款;12、起草办理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文件,正式变更或增加目标公司股东;13、根据投资方的要求,参与目标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实现投资者管理权;14、私募股
    2023-05-01
    363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业协会报告的情形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区别:(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
    2023-05-01
    166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费是否可以减免?
    当基金亏损的时候,虽然收益分享部分不需要支付了,但是,管理成本部分还是需要支付的。所以私募基金亏损也要交管理费。私募基金的管理费包括以下几项:1.私募基金认购费。2.给信托公司的费用。3.给保管银行的费用。4.给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费用。私募基金合规流程(一)第一步: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募集主体资格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可以通过委托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聘请没有业务资格的机构进行私募活动以及推荐客户等变相募集活动。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二)第二步:特定对象确定1、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
    2023-07-22
    71人看过
  •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及其终止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包括:(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如不能正当履行其职责或者其行为有损于投资人的利益,则可依法终止其职责。有下列
    2023-06-06
    129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法人还是出资人
    一、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二、私募基金管理人性质(一)管理人性质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在我国,
    2023-06-02
    414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兼营证券和股权么?
    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里明确,对私募管理人经营范围的描述,除了“基金管理”以外,还可以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体现私募基金管理特征、及管理基金类别的相关字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管理对象,根据基金业协会提供的《有关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为: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三、私募基金超过经营范围之外经营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对于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就一定认定为无效?答案也是否定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因此,私募基金管理人超越登记的经营范围所开展
    2023-06-29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基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更多>

    #基金管理人
    相关咨询
    • 在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外聘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3
      在我国对私募基金的管理是实施备案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外聘的。
    • 私募基金管理人lp品质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3
      1LP和GP是私募基金组织形式里的有限合伙里面的两种当事人形态,由发起人担任一般合伙人(GP),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LP)。 2在法律上,一般合伙人须承担无限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以投资额为限的法律责任。 3一般合伙人也扮演基金管理人的角色,除收取管理费外,依据有限合伙的合同享受一定比例的利润。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资格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9
      1、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
    • 私募基金公司可以不设托管人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2
      1、除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基金托管并不是必须的。 2、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外投资的法律规定 1、2014年2月,基金业协会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募集基金完毕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经备案的私募基金方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2、2014年8月,中国证监会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