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清算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和建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15:26:39 154 人看过

一、合伙公司清算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和建议

合伙清算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注意两点:

1.个人合伙的清算只能自行进行清算,不像有限责任公司可由法院主持进行破产清算,因此很多时候有剩余合伙资产却因为合伙人不和而无法进行最后的自我清算。

2.个人合伙清算一定是建立在完整的财务账册基础上的,如果没有财务账册,个人合伙清算难以实现,则个人合伙投资的财产在最后清算中可能无法得到最有效的保障。

二、有限合伙公司清算流程

有限合伙公司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整理公司财产及债权债务;

3.设立清算账户;

4.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6.处理公司财产;

7.制定清算方案;

8.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9.提交清算报告后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有限合伙公司清算需要多久

有限合伙公司清算需要的时间法律并没有规定,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伙转公司,程序和债务问题清算程序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80标签:合伙(heho),公司债务,债务我姐姐以前和别人合伙(heho)开了个店。但是那个人退伙了,我姐她们要退她2万4。现在我姐姐要我加盟他们,把合伙转为公司我想问的是,合伙转公司的程序,需要办哪些手续。还有就是以后会不会有纠纷,让我也还他们欠的2万4?问题补充:合伙转公司,没有特殊的规定?而是像其他一样要重新依据公司法来走?而且我所说的债务,不是公司成立后的债务,是公司成立前合伙的债务2009-06-1618:09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2023-05-05
    225人看过
  • 办理工程结算应注意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工程结算应注意应该注意的问题: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一名造价员除应准确计算工程量、套定额、取费外,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注意。一、注意编制与工程预算项目、工作内容和方法相符合的施工组织设计若实际施_T中改变、调整、优化施丁组织设计,应有相应的汪明性文件。在各种定额的工程鼍计算规则中,很多地方有这样的说明:“……,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例如,某一公路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混凝土采用分散搅拌,而实际施T为集中搅拌。结算时,审计单位仍按分散搅拌项目套取。因集中搅拌基价高于分散搅拌基价,施T单位找审计单位解释。审计单位说:“施工组织设计为分散搅拌,所有措施、机械设备设置都围绕着分散搅拌编制,而且没有调整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证明。”施T单位只得重新组织证明材料。二、注意仔细斟酌施工合同的条款及用词,避免存有含糊、漏洞之处某建安工程中,施_1:合同中有这样一条款:“由建设方及时提供合格水泥并运抵现场
    2023-02-27
    336人看过
  • 合伙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签合伙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1、合伙协议的效力认定:(1)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2)公民之间虽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但当事人均承认订有口头协议或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其订有口头协议,且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可以认定合伙关系成立。(3)公民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也无人能够证明订有口头协议,如当事人进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也可推定为合伙关系成立。(4)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本职工作以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商业性活动的公民,不具有从事合伙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其与他人所订立的合伙协议应认定为无效。2、签合伙协议应注意的问题(1)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作伙伴的职责。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2023-02-25
    142人看过
  • 北京注册合伙企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注册北京合伙企业应注意:1、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办企业和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的有关规定。除党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属于新闻、出版、科研、设计、医院、院校、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影剧院、演出团体类性质,本市各区县所设乡镇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可以成为投资人(合伙人),以及国务院各委办所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可作为为本系统提供相关后勤服务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外,其他党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否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无论其经费来源属于何种性质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为投资人(合伙人)。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办企业。但属于国务院社会团体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单位申请投资设立企业的,应查验该社会团体设立时的出资人性质,出资人为会员的可以投资登记注册企业。不能提供社会团体设立时出资人性质材料的,应查验该社会团体的章程,章程中明确规定资金来源包含会员提
    2023-04-24
    336人看过
  • 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合伙协议的特征有哪些?
    一、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1.出资细节,约定每个人出资多少,如何分红。2.议事规则,约定重大问题如何进行讨论。3.职责细节,约定每个人负责的内容,如果执行。4.退出机制,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出,退出的时候如何计算资本。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合伙协议的特征有哪些合伙协议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合伙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2023-06-06
    286人看过
  • 代为清偿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代为清偿适用什么条件1、依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作为债的关系内容的债务具有专属性,则性质上不许代为清偿。一般认为,基于债务性质不得代为清偿的情况有:不作为债务;以债务人自身的特别技能、技术为内容的债务;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特别信任关系所生的债务等。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但该约定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正当理由,债务人也无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二、代为清偿应该注意什么问题1、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考察。由于代为清偿系因第三人以为债务人的意思而为清偿,所以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义务。但在双务合同中,须双方的债务均获清偿,合同关系才消灭。此时除非第三人得代位债权人,否则债务人有债权证书的返还请求权。如果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代为清偿时
    2023-06-18
    435人看过
  • 合伙企业离散清算时应注意哪些
    合伙企业法第85条对合伙企业的解散情形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清算的内容合伙企业清算的内容,包括清算人依法对合伙企业的债权进行催讨、对资产进行临时管理、对未了结事务进行处理、对债务进行清偿和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等几个方面。清算人必须尽善良管理人之责,对合伙企业进行合理清算:当
    2023-08-02
    200人看过
  • 合伙协议应该要注意哪些细节
    1、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合伙合同作为商事合同,如果是以成立合伙企业为目的的,其主体就不得是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3、合伙合同应由全体合伙人充分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4、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1条之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5、合伙合同应当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约定,使亏损的分担依据当事人约定的利润比例来决定,分享多大比例的利润,就应分担多大比例的亏损。6、合伙合同自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即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一、合伙协议需要公证吗合伙协议不需要公证。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根据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
    2023-03-31
    330人看过
  • 破产清算注意问题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有关企业破产方面的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破产企业的债权清收在程序上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使破产企业的债权得到最大限度的收回,保证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进行操作。1、破产清算组应当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清收破产企业的债权。破产清算组是人民法院裁定企业法人破产还债后,由人民法院指定成立负责管理破产企业的临时工作机构,而不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或者执行机关,其活动受人民法院控制,并且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破产清算组完全独立于破产企业法人和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只对人民法院负责,不是破产企业法人或破产企业债权人的代理人。清收破产企业的债权是破产清算组的职责之一,但其无权处分破产企业的债权,破产清算组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发出偿还财物书面通知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向破产组清算组清偿债务,又没有正当理由不
    2023-06-01
    500人看过
  • 公司贷款时合伙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方法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撤资和有限合伙人撤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有权进行合伙人撤资。(一)普通合伙人撤资普通合伙人可以随
    2023-07-03
    114人看过
  • 量刑建议适用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量刑建适用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量刑建议适用的案件范围。2、量刑建议的程序和形式。3、充分运用量刑建议,加强审判监督作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2023-06-01
    300人看过
  • 建筑施工结算流程中应该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建筑工程结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第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第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第四,其他费用的审核要坚持合情合理的原则。解除建筑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备案无论是否招标的施工合同都不需要办理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1、删去“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删去“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8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
    2023-08-06
    347人看过
  • 司法解散公司适用时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司法解散公司首先应坚持自力救济优先原则。从本质上来说,公司僵局纠纷属于公司内部的纠纷,司法介入其中,实属迫不得以而为之,所以,我们在审理这一类案件时,应本着自力救济优先的原则,尽量促成僵局的双方通过自行协商来化解公司僵局,即使协商不成的,也应努力促使通过内部或者外部转让股权的方式来化解公司僵局。司法解散公司应慎重行使司法解散权。解散公司对处于僵局中的公司而言,无疑是最彻底的解决方式,但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应该非常慎重地作出这样的判决结果。这是因为,一方面公司是否经营困难需要解散,这本身是一个商业判断,不是一个司法判断,因此,通过司法判断而作出解散公司的决定本身就是不得已而为之;另一方面,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后,还将面临着一系列的后续问题,如公司职工的安置、相关债权的清偿等问题,因此我们在作出强制解散公司的判决时,应十分慎重。一些现行法律制度还有待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这主要表现在:第一,
    2023-06-09
    331人看过
  • 法院介入公司清算时应注意的四个问题
    首先,明确法院介入公司清算的条件。法院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一道关口,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启动。法律制度设计应当鼓励、引导股东自觉清算,要让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自觉履行清算义务。法院介入只在特定的情形下发挥作用,股东陷入僵局无法开展自觉的公司清算事务,公司股东可申请法院介入公司清算。其次,明确法院介入公司清算的程序性质。法院介入公司清算究竟属于诉讼程序还是非诉程序,必须首先予以明确。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是申请,并非起诉,要解决的并非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是类似于公司破产程序的启动和强制实施。因此,法院介入公司清算应作为非诉程序,如债权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股东履行清算义务,法院应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无需诉讼,只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即可。第三,明确申请公司清算案件的立案受理与具体承办。法律或司法解释应当明确法定的清算期限,如果已超过清算
    2023-06-09
    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计算清算所得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6
      计算清算所得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企业终止持续经营,应把清算期间作为独立的一个纳税年度; 二是计算清算所得时应视同资产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已实现; 三是计算清算所得时允许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清算所得税的计算清算所得税等于清算所得额乘以25%税率。由于清算期间不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在计算清算所得税时应注意以下与优惠政策有关的问题。 第一,清算过程中处置一切资产产生的所得均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比
    • 伙同制合伙与友好公司合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2
      签合伙合同注意事项 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理清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
    • 合伙办公司注册时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8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确定各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在分配利润、承担债务人具有重要的作用。还应当谨慎挑选合伙人,因为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合伙协议中都有哪些事项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9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 加盟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加盟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加盟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一)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考察特许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加盟商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前应当对特许经营企业工商登记情况、是否具有特定产品的经营资格、是否拥有商标或专利权等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考察。这些一般都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而获得。如果遇到不理解或有疑问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员,而不要盲目轻信特许经营企业的解释。如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经常发现,不少特许经营企业故意混淆“专利申请号”与“专利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