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动保障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21:10:15 238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用人单位擅自扣减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处罚措施。若用人单位未经雇主同意擅自扣减或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并支付相应的赔偿。若逾期不付款,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职工支付额外赔偿。

用人单位若非经雇主同意就擅自扣减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就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拖欠的工资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同时需支付相应的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差额。逾期支付的逾期不付款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职工支付额外赔偿,如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本法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等。

农民工工资如何赔偿?劳动行政部门为你解答

农民工工资的赔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拖欠时间过长,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如果农民工因工伤或者非工伤原因导致工资拖欠,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进行调解和仲裁,帮助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拖欠工资数额较大,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同时,劳动行政部门也提醒广大农民工,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要尽快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避免时间过长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如果协商无果,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用人单位擅自扣减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需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赔偿。否则,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差额。逾期支付的逾期不付款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职工支付额外赔偿。农民工工资的赔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拖欠时间过长,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农民工因工伤或者非工伤原因导致工资拖欠,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进行调解和仲裁,帮助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0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代表委员热议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障
    春节临近,少数企业和建筑企业包工头不依法履行工资支付责任,损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此,我市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及时查处了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昨日,关于如何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出席两会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展开广泛热议。市人大代表、襄州区黄集镇镇长康向阳表示,打击损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行为,公布相关典型案例,既警示了欠薪企业和个人,又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重要性,一举两得。近年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要想避免这一现象,他建议劳动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大清收、催收力度;要责成企业向劳动部门交保证金;劳动主管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采取停工、取消资质的措施;法院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老赖的执法力度。市人大代表、襄州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处经理廉应学说,在劳动
    2023-06-09
    223人看过
  • 小额保险保障农民工
    法律综合知识
    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民工人数已近2.3亿人,他们的生产安全保障是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引起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中国人保财险早在2009年3月,就正式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了小额保险创新项目资助协议,计划在2009年至2012年间,利用国际劳工组织对农民工小额保险产品创新项目提供的资金援助及自主开发的相关技术进行创新,探索中国模式的农民工保障。2009年,中国人保财险正式启动了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创新项目。两年来,人保财险积极拓展项目的深度和广度,包括将试点机构从2009年的5家分公司扩展为重庆、广东、四川、浙江、湖北等7个地区的30个试点市、县,辐射中、西、南部的广大地区,覆盖国内最主要的农民工输出地及输入地,并不断向新疆等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推进。截至2010年底,获得保障的农民工已经超过百万人次,2010年人保财险实现保费收入1337.4万元,而2009年仅为256.8万元。说
    2022-04-01
    256人看过
  • 市劳动保障局:农民工养老和工伤保险下月起开缴
    昨天下午,市劳动保障局发布信息:市政府已于日前出台了《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和《青岛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并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两项重大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农民工将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和工伤待遇。据介绍,我市现有农民工约80万人,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为了保障农民工享有社会保险的合法权益,我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专门为农民工制定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暂行规定。根据规定,凡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都可以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农民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1998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中本市户籍农民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在本市实际参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以办
    2023-06-09
    278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农民工可以做多久
    一、劳动法规定农民工可以做多久劳动法中,农民工的主体身份仍然是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由其自行与用人单位协商,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确表示出来,劳动合同期限可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农民工每月的工作时间是多久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此外,由于工作性质及生产经营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农民工做多久可以转正劳动法中没有关于转正的明确表述,具体以单位或企业的制度为准,但不得违反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条款: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
    2023-06-19
    84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返乡农民工不要轻易退养老保险
    农网快讯针对近来农民工返乡争相退保的现象,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农民工返乡退保领现金是下策,既蒙受经济损失,又浪费了缴费年限,返乡农民工不要轻易退出养老保险。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沿海部分用工单位减员,返乡农民工增加。江西是劳务输出大省,全省外出务工人员为680万人,其中省外务工人员达558万人。跨省务工人员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截至目前,江西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数超过46万人,预计春节来临前返乡农民工人数还会增加。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说,一些农民工返乡时草率地选择了退保,使自己多年的投保利益付之东流。江西省南康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张训稠说,以南康市为例,以上一年南康市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农民工在当地连续参保5年,所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为1728元(含个人和单位缴费),而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仅为5779元。全国各地情况大同小异。张训稠
    2023-04-23
    137人看过
  • 谁来保障农民工养老
    打工,是个体力活,“要抡得起大锤,扛得住钢筋,还要熬得住时间”,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也许就是体力。岁月不饶人,当挺直的腰板变得佝偻,当矫健的步伐开始滞重,衰老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农民工终会老得干不动,怎么办?谁来为他们的养老负责?不少高龄、超龄农民工表示,“趁着还能干得动,就多攒点积蓄养老”,这是多么无奈而酸涩的表达?如果与近日一则被热议的养老金新闻相提并论,更会百味杂陈。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四成人认为养老金过少,不能满足生活。在一些地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最低为20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最高为10000元,后者是前者的50倍。常听到有人感叹,在养老金上,“两个高工不如一个机关勤杂工”,“本是同根生,贡献也相同,收入差三倍,何以论公平。”事情更残酷与可怕之处在于,不少农民工养老只能靠自己,因为他们没有养老金。一方面是公务员退休后能直接领取
    2023-06-02
    106人看过
  • 农民工工资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
    农民工工资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政策解读1、《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2、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4、《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5、为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条例》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2023-04-30
    449人看过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是否保障了农民工权益?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是否保障了农民工权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能够保障了农民工权益。农民工工资保险金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保险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应承包商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重要性与必要性:1.引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避免农民工工资拖欠,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收益。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必要步骤,一般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前办理。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能替代建设方、施工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压力,为企业减负。4.它是一种防止民工工资的清欠和防欠的保障措施,以第三方担保的形式来保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以及顾主破产情况下,可以优先权保护工人因其就业而产生的债权,以使工人能在非优先债权人获得其份
    2023-01-15
    488人看过
  • 劳动保障重心下移福建加大农民工政策扶持
    一边是每年仅可提供的40多万个岗位,一边是期待转移就业的约2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每年新增的约60万城镇待就业人员,福建今年的就业矛盾仍非常突出。在近日召开的2007年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会议上,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钟维平的讲话中,农民工或农村劳动力这两个词汇前后至少出现50次。实际上,2006年是福建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最多的一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共转移44.6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50%,共组织培训40.7万人次。钟维平指出,根据前一阶段的调查数据,福建全省富余农村劳动力达300多万人,其中有转移就业需求的达200万人,但全省每年仅能供岗40多万个,这些岗位同时要面对城镇每年约60万人的新增就业需求。据调查,目前该省就业人口中65%只有小学、初中水平,技术工人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相对短缺,全省二、三产业技术工人仅占城镇从业人员的25.25%,低于全国33%的平均水平,很难适应
    2023-06-09
    304人看过
  • 浅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农民工“讨薪”的作用
    又到年底,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又频繁地出现在媒体上。但与往年不同的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不仅充实和完善了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而且为维护劳动者包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这一现实突出问题的解决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成为农民工维权的利器。一、《条例》明确了农民工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条例》明确规定: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根据现在社会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还规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执行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同时规定为了解决当前非法用工主体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
    2023-06-09
    493人看过
  • 劳动保障:关于工伤认定标准的新规定
    不算。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视同工伤。职工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显然不属于这两种情形,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上班途中骑车自己摔倒算工伤吗在工作途中自己骑车摔倒不算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
    2023-07-05
    349人看过
  • 农民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聘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三)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比如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工人休假等。;(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绝支付加班工资、拒绝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等。;(六)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责任由农民工承担等;(七)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提供虚假信息等;(8)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
    2023-08-18
    391人看过
  • 试用期的规定及劳动保障
    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但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一、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1、关于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与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是不同的。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的规定来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2、允许建立双重或多重
    2023-06-22
    83人看过
  • 劳动保障法对薪酬的规定
    1、反歧视工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的歧视现象是不可能自动消除的,需要运用政府机制和法律机制加以约束。(1)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任何雇主凡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原有国籍不同而拒绝雇用和解雇某人,或者在就业报酬、条件、期限和待遇方面对某人进行歧视等,都是违法行为。(2)对就业和劳动报酬上的歧视行为,国家鼓励对违法雇主及其某一组织的歧视行为提出诉讼。(3)就主要的受歧视群体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2、女工薪酬福利权益保护广义的女工是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女性管理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狭义的女工是指在企业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女员工。在企业中,女性是特殊的劳动群体,在传统社会,因为种种客观和社会的原因,女工属于受保护的弱势群体,(1)公平付薪。对女工来说,享受与男子同工同酬的待遇是一种合法的权益。所谓男女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不分劳动者性别对同等劳动支付相同的劳动报酬。(2)平等享受
    2023-06-19
    142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农民工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的保障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劳动合同法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 2、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一)入职前,先签约。 (二)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 (三)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 (四)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现在的农民工,就没有劳动保障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农民工当然也有劳动保障,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对所有劳动者的保护,都是一样的,对农民工没有忽略。农民工在应聘时,也应该注意一些事项,进行自我保护。 1、要和用工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不签合同的单位都是违规违法的,不要去工作。 2、要求单位依法为自己缴纳社保,万一发生工伤等情况,这是一个很好的保护。不交社保的单位也是不规范的,也不要去干。 3、保留一些工作的证据物品,以备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法维权。
    • 劳动保障监察法规定,由什么人民政府支持、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
    • 农民工工资保障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30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 农民工劳动争议权益的保障途径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7
      发生劳动争议后,农民工兄弟可以选择协商解决、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主管机关投诉、仲裁、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等解决途径。 (1)协商。协商解决是争议解决的最佳途径。 (2)申请调解。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然,协商和调解程序并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3)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农民工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4)仲裁。农民工可以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