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00:39 193 人看过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

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121号)

吉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请示》(吉劳函字[1995]1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二、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职工,应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三、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其工资。

四、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规定了可以采用部分裁决的三种紧急情形,其中一种为企业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三个月,致使职工生活确无基本保障的。因此,仲裁委员会对于经调查确认职工未办退休(退职)手续,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三个月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适用劳办发[1994]391号文件裁决企业支付职工工资。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五日

【法规标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劳办发[1995]121号

【发布日期】1995.05.15

【实施日期】1995.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更多损害赔偿知识请点击损害赔偿法频道,为您提供人身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等最全的损害赔偿法知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患一期矽肺病职工退休、退职后要求复查问题的函
    锡矿山矿务局:元月十三日(64)锡资字第31号来文收悉。患一期矽肺病的职工退职、退休以后,第一次要求复查时,可以免费复查。以后再要求复查时,复查费自理。但经复查表明病情已发展到>三期或感染了肺结核病的,其复查费可以向原单位报销。对患矽肺病职工的复查,均应按全国总工会、卫生部一九六三年七月五日“关于加强对矽肺病职工的医治与疗养工作的联合指示”第五条规定精神办理。经过复查以后,除了病情已发展到>三期或合并肺结核病的可以改变待遇以外,其余的(不论其代偿机能属于何类)一般不得改变待遇。
    2023-04-22
    153人看过
  • 关于机动车报废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内容是什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函〔2005〕7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机动车报废”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京环保法字〔2004〕64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原国内贸易部、原机械部、公安部、原国家环保局1997年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应当报废。《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凡是向已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放标准。2002年国务院批准了北京市的《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
    2023-05-05
    344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失效)
    山西省劳动厅:你厅《关于核准职工退休年龄依据的请示》(晋劳仲函字〔1993〕00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关于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中历史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还是以职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发布以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由此引起的争议,属于职工因享受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国发〔1987〕69号)第30条的规定,凡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细则规定的受案范围的,如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2023-04-22
    257人看过
  • 关于退休年龄的问题
    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国务院规定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但是有些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退休,像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身体有伤残的可以提前退休。一、关于法定退休年龄有何规定?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办理退休。
    2023-03-29
    408人看过
  • 粮食部关于粮食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费移地支付问题的补充通知
    粮食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费移地支付的办法,按照商业部(74)商综字第8号《商业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费移地支付问题的意见》和(79)商计字14号《关于商业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费移地支付问题的补充通知》执行以来,为退休人员提供了方便,体现了组织的关怀,反映较好。但在办理具体手续的过程中,各地做法不一,也给退休人员造成一定不便。为了使全国粮食系统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费移地支付手续上,简便统一,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使退休人员愉快地渡过晚年,特再做如下补充通知:一、粮食企业退休人员(包括行政机构中由企业费用开支的干部)退休费移地支付的问题,仍按照(74)商综字8号和(79)商计字14号文件精神执行。各地均应把这项工作当作体现党和政府对退休人员关怀的一件重要事情来办,切实把这项工作搞好。垫付单位应把移地退休人员视作本单位职工一样,关怀他们,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委托单位联系,协商解决他们的具体问题。二、为了统一办理退
    2023-04-22
    220人看过
  • 关于保险费支付的若干法律问题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不是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保险合同成立后,无论投保人是否支付保险费,保险人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费成为保险人取得的债权。投保人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当然可以通过诉讼请求被保险人支付。人寿保险合同与此不同。第一,对于人寿保险合同,本法规定,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或者分期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合同约定保险费分期支付的,投保人应当在合同成立时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并按期支付剩余的保险费。因此,首付的支付一般被认为是寿险合同的生效条件。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在投保人支付首付后才承担保险责任。其次,由于寿险合同期限较长,投保人很难按照合同约定连续支付保险费。特别是寿险合同具有储蓄的性质。寿险只是投保人的一种投资选择,也应该允许投保人放弃这种投资模式。因此,本法规定,投保人逾期60日不缴纳当期保险费的,终止合同效力
    2023-05-31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退休人员在任职库管,出现的相关费用支付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我们可以为你办理伤残鉴定事宜。1、基本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继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鉴定费等。
    • 关于退休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4
      请携带身份证和相关工作档案到我局养老保险科审核工龄。
    • 关于职工提前退休的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9
      职工提前退休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办理退休。
    • 关于退休职工档案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
      在临沂市参保,应提供个人档案,没有个人档案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招工档案(主要是招工表)参保,您可以联系单位经办人员,了解招工表填写情况以及员工档案存放形式,以上是参保流程,手续齐全才能参保,档案由具体管理权限的部门管理,不会交给职工本人。
    • 关于企业职工退休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工人55;女干部55,工人50岁),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退休人员审批花名册并携带认识档案到社保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示满后将公示表加盖工会、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印章再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