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下发后房地产市场发生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并严格执行国家十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政策,切实把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各地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给,进一步加强普通住房建设;继续完善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性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年内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2、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2011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逐步扩大住房保障体系覆盖面。中央财政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地方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政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规划任务。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可以将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要努力增加公租房供应。各地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贴、财政贴息或注资、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房建设和运营出租房屋。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发放中长期贷款。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中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持有、经营或回购。3、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政策,对购买住房未满5年转手的个人,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的落实。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要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应用,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试点和推广,坚决堵塞“阴阳合同”造成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房地产转让所得税征收政策。4、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的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银监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5、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加大土地有效供应,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将保障性住房用地单独列出,尽可能保障用地。今年商品房供地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行“限价、竞价”方式供应低价普通商品房用地。限制城市住房供应,提高商品土地价格。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核。参加土地招标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已用于房地产的土地未取得建设许可证动工两年以上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闲置一年以上的罚款。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低于25%(不含地价)的,合同约定的土地及土地开发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6、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一定时期内严格制定和实施住房限购措施。在1套住房内登记的户籍居民户籍,可提供地方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原则上予以限制,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住房和商品住房)。有2个或2个以上户籍家庭和1个或1个以上户籍家庭的,不能办理户籍。非本地居民户口提供当地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销售。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购房者资格审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应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7、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新建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约谈省级和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雷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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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8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公通[2014]74号 各市公安局: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严肃户口登记管理纪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民出生登记管理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出生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出生登记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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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公厅关于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0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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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住房调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调控工作的通知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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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6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您整理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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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渝府发〔2013〕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