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能约定放弃诉讼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0:01:16 412 人看过

合同属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协商,因此可以约定对于合同权利的处置。签订合同之前,是可以事先约定放弃诉讼权利的,这是双方的权利,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放弃,法律的规定是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里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就是当事人的自治权利,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一、如何认定民事诉讼时效抗辩权的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一方当事人拥有的权利,具有强烈的法律效力。

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后,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将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处理。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或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诉讼时效期过了,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即该权利没有了法律保护的外衣,变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裸权利。所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受理后都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

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也不应过多干涉,这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应有之意。

因此,遵循上述意思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在义务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不应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也与法院居中裁判的地位相适应。

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依据的是《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当事人拥有的权利,是一种民事权利,具有强烈的法律效力,如果超过诉讼期限,在提出诉讼时效方面,法院会驳回该申请。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权时,应当遵循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

二、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还能撤诉吗?

撤诉,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判决宣告前,全部放弃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

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依法行使该项权利。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前,可以撤诉。但是原告撤诉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比如,甲非法将一块金锭卖给乙,乙取货后,未支付价款,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付款。甲起诉后,乙支付了价款,甲遂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对于甲撤诉的申请应当驳回,并应当依法判决没收金锭和价款。因甲与乙买卖金锭,违反了国家关于限制金银流通的法律规定。

原告的撤诉有两种情况:一是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没有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在一定条件下,原告还可以起诉,要求通过司法程序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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