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扣追缴赃款赃物的处理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6:51:54 210 人看过

赃款赃物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根据来源不同则处理的方法也不同:如果是受害人的财物,则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但是如果不属于被害人的,属于犯罪犯罪违法所得,则应当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依照法院的判决文书将赃款赃物依法没收;如果本就是侵占国家财物则应当上缴给国家。所以不同的赃款赃物最后归属也是不同。

赃款赃物的处理方式内容有哪些

由于查封、扣押、冻结的主体不同,人民法院判决后在案财物的处理程序也不相同。

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对于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赃款赃物,应当审查是否附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伺时将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2、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依法不移送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的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上缴国库,同时将通知及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机关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3、对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人民法院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处理。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于应当返还被害人的扣押、冻结款物,无人认领的,应当公示通知。公示满一年无人认领的,依法上缴国库。

无人认领的款物在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属实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退库或者返还。原物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退回价款。

我国相关的部门机构对收缴回来的赃款或者是退回的行贿的钱是需要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上交至国库的,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是自己受到了损失的,经过一系列的认定,可以将其中一部分的金额返还给财产受到侵害的一方。

《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应当返还被害人的扣押、冻结款物,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依法上缴国库。无人认领的款物在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属实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退库或者返还。原物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退回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赃款赃物相关文章
  • 贪污罪赃款赃物是如何追缴
    《刑事诉讼法》第141条到145条对刑事侦查中查封、扣押涉案款物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又做了补充。根据这些规定,实践中赃款、赃物的追缴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扣押。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提取、留置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扣押措施不仅针对涉案款物,还可能是案件的证据。扣押是贪污贿赂案件查办实践中最为常用的追缴赃款、赃物的方式之一。所扣押的物品可能是现金钱款,也可能是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等物品。通常情况下,扣押物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获得:一是搜查。许多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为了防范查处,不愿将贪腐得来的钱款存放在银行,而是存放在自己或者他人家中,一些受贿人收受的是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名包、名表等贵重物品,通常也是存放在家中。检察机关在办案搜查过程中发现这些涉案的钱款和物品,就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
    2023-03-28
    488人看过
  • 论取款罪赃物的追缴
    撤资罪赃款如何追缴属于公诉案件,法院没有告知被害人的义务。公安机关追缴赃物成功的,应当依法及时将赃物返还被害人。追赃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凭生效判决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再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不付款,公司设立后,以实物或者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额或者提取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六十条在证券交易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招股说明书、认股书或者募集公司、企业债券的方式,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以非法集
    2023-05-07
    174人看过
  • 处理赃物赃款的措施
    赃款赃物的处理办法如下:对于犯罪分子违法得到的一切财物,均应该以公安、检察院、司法机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赃款赃物必须是犯罪嫌疑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得的财物,它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对于赃款赃物必须上缴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江苏省醉驾处理办法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023-07-01
    471人看过
  • 关于追回赃款赃物的财务处理办法
    在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对各机关、团体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追回的赃款赃物在财务上如何处理,现作如下规定。(一)凡在机关、团体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中发生的案件,其赃款赃物的追回,按以下办法办理:1.贪污受贿、盗窃和诈骗国家与集体的财产,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作案人所在单位负责追赃;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政法机关负责追赃。2.机关、团体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社会上不法分子共谋进行走私贩私、投机倒把,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分别移送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追赃;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政法机关负责追赃。3.机关、团体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本身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倒买倒卖外汇的,由负责处理的机关追赃。(二)对已结案的经济犯罪分子和犯有经济违法行为的人,其赃款赃物必须全部追回。一次追回有困难的,可以分期分批追回;不能追回原物的,应当折款追回。(三)追回的赃款赃物,区别以下情况,进行处
    2023-06-11
    123人看过
  • 赃款追缴后如何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赃款追缴后如何处理赃款追缴后的处理是一律上缴国库,除依法需要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如果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必须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应将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二、退赃款能不能减刑轻判退赃款能轻判,但是不一定会减刑。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其中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应当减刑,所以如果罪犯没有上述行为,即使其有退赃款的行为,也不得减刑。《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
    2023-08-10
    495人看过
  • 对查封、扣押的赃款、赃物依法不移送的,应怎么处理
    对于查封、扣押的赃款、赃物依法不移送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的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同时将通知及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查封、扣押机关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查扣追缴的赃款赃物的处理是一律上缴国库,但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除外;如果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必须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应将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对于赃款赃物,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者私自处理。关于赃款赃物的处理,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以下处理:(一)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不得以未移送赃款赃物为由,拒绝受理案件。(三)查
    2024-04-30
    75人看过
  • 2024赃款赃物追缴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2022赃款赃物追缴的法律问题有哪些一是赃款赃物去向与贪污、受贿故意的认定关系问题。只要是非法获取财物的贪污、受贿行为,不管事后赃款赃物的去向如何,即便用于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也不影响贪污、受贿罪的认定,以此堵住贪污、受贿犯罪分子试图逃避刑事追究的后门。二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身边人”收钱行为的刑事定罪问题。本着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该行为能否认定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犯罪,关键看其对收钱一事是否知情及知情后的态度。此外,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特定关系人”指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而对于强化赃款赃物的追缴,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为有效剥夺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
    2024-04-11
    57人看过
  • 如何采取激励措施追缴赃款赃物
    退赃情况一直是法院量刑轻重的重要酌定情节。不但鼓励被告人自己退赃,对不涉案的亲友代为退赃也持肯定的态度。本来,不涉案的犯罪人亲友不具有退赔的义务,但在亲属代为退赔(赔偿)的情况下,客观上减轻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可以获得从宽处理。鉴于亲属的代为退赃行为具有明显的功利目的,司法中一般应满足亲属的这一功利追求,从宽处罚。早在1987年,最高法《关于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中指出,被告人是成年人,其违法所得都由自己挥霍,无法追缴的,应责令被告人退赔,其家属没有代为退赔的义务。被告人在家庭共同财产中有其个人应有部分的,只能在其个人应有部分的范围内,责令被告人退赔。如果被告人对责令其本人退赔的违法所得已无实际上的退赔能力,但其亲属应被告人的请求,或者主动提出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自愿代被告人退赔部分或者全部违法所得的,法院也可考虑具体情况,收下亲属自愿代被告人退赔的款项,并视为被
    2023-04-26
    61人看过
  • 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追缴赃款如何执行
    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追缴赃款如何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的执行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代表国家启动执行程序的,而赃款赃物的追缴由谁启动执行程序,法律没有规定。追缴赃款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财产刑,无法直接依据判决财产罚的行使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但该规定突出的重点不在于泛指所有的涉及财产内容的都可以执行,而在于规范刑事案件执行的法院地域管辖,综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强制执行内容的规定分析,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的强制执行仅限于罚金和没收财产这两项。其次,追缴赃款赃物本身具有强制力。追缴赃款赃物是
    2023-06-13
    181人看过
  • 赃款赃物追缴刑法条文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赃款赃物追缴刑法条文的规定是怎样的?1、赃款赃物追缴《刑法》条文的规定《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2、赃款赃物的主要特征:(1)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2)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在实践中,认定赃款赃物时必须将其范围严格限定在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之内,不得与行为人其他财产相混淆。行
    2023-06-03
    54人看过
  • 追缴赃款会查封房子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追缴赃款会查封房子吗在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中,当公安机关拥有充分证据证明某房产是犯罪所得购买时,该房产即被视为赃物。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并追缴赃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已判决的民事纠纷涉嫌犯罪,应由公安机关并案处理,人民法院则必须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生效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并将全案移交给公安机关。二、人民法院查封程序要求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对于查封房产的程序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1.执行人员应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2.由于财产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执行人员在拍卖前必须再次核实房产的权属及是否存在其他查封行为。3.在拍卖前一天,执行人员应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确保房产未被其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4.如果发现存在查封行为,人民法院需根据具体情
    2024-08-01
    156人看过
  • 退缴赃款赃物如何量刑?
    如果案发后主动退缴赃款赃物会根据情况从轻处罚。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4-04-26
    173人看过
  • 赃款赃物处理是怎么回事
    案件赃款、赃物,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原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财产,除政法机关判原单位外,一律上缴国库。由中央政法机关另定判决原则。二、原个人合法财产、单位党费、团费、工会经费、职工食堂等集体福利事业单位财产均返还给原主。第三,收回属于受贿的财产,所有受贿的财产将上缴国库。关于赃款赃物追缴等情形的处理贪污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一般应当考虑从轻处罚。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可以酌定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及其亲友主动退赃或者在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过程中积极配合的,在量刑时应当与办案机关查办案件过程中依职权追缴赃款赃物的有所区别。在自首立功的确认上,如果行为人是自愿的,并且有明显的帮助执法机关办案的,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交代清楚的,法院在量刑的时候,是会从轻处罚的。不过,从轻处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限度的。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处理的。《
    2023-08-18
    378人看过
  • 追缴赃款是自己追缴吗
    追缴赃款不得自己追缴,是由法院认定和处理赃款赃物,侦查机关负责执行。明确赃款赃物的认定和执行主体,有利于落实没收、追缴责任,避免职责不明,互相推诿的现象,同时也有助于克服部门利益的倾向。目前,《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赃款赃物的认定和执行机关。从审判权的中立性质及审执分离的权力配置考虑,在赃款赃物的认定、处理、执行问题上,应树立法院认定和处理赃款赃物,侦查机关负责执行的原则。正如有学者指出的,“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是否属于赃款赃物;如果是,又应如何处理,这显然属于裁判权的领域,理应由法院负责。”实践中,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尚未建立,加之案件判决后再去查找犯罪人的财产往往已时过境迁,而有义务协助执行的犯罪人家属或有关单位不予配合,法院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工作难以进行;而且,法院集判决与执行于一身,违背利益无涉的中立原则,影响判决的权威。因此,确立侦查机关在赃款赃物追缴程序中的执行主
    2023-06-12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均属赃款赃物。赃款赃物中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部分,应当依法返还;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另一方面,赃款赃物... 更多>

    #赃款赃物
    相关咨询
    • 如果检察院已经查扣并纠正追缴的赃款赃物怎么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7
      罪犯受到刑事处罚后,他们的犯罪物品是如何处理的?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产,应当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产应当没收。没收的财产和罚款应当上缴国库,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具体来说,如果有受害者,受害者是个人,财产会直接返还给个人。在其他案件中,例如,在贪污犯罪中,由于受害者往往是单位,通常这些单位。
    • 查扣追缴赃款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8
      罪犯受到刑事处罚后,他们的犯罪物品是如何处理的?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产,应当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产应当没收。没收的财产和罚款应当上缴国库,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具体来说,如果有受害者,受害者是个人,财产会直接返还给个人。在其他案件中,例如,在贪污犯罪中,由于受害者往往是单位,通常这些单位。
    • 侦查机关是否有权利追缴赃款赃物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2
      当案件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时,赃款赃物的处理权原则上归属于法院;当案件终止在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时,赃款赃物的处理权原则上归属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当赃款赃物为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并有充分证据证明时,三机关都有处理权;当赃款赃物为转化形态的物品时,处理权归属于法院。
    • 贪污罪赃款赃物是如何追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到143条对刑事侦查中查封、扣押涉案款物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又做了补充。根据这些规定,实践中赃款、赃物的追缴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 扣押。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提取、留置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扣押措施不仅针对涉案款物,还可能是案件的证据。扣押是贪污贿赂案件查办实践中最为常用
    • 追缴赃款赃物是否有范围限制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3
      追缴的赃款赃物仅限于犯罪分子犯罪所得。所谓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有失主的,应当将赃款赃物退还给失主。没有失主的,应当上交国库。任何人不得挪用、私吞赃物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