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下落不明,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07:51:55 334 人看过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相关权利人可以不予以申请死亡宣告,依法继续享受因工下落不明被认定为工伤的待遇,也可以依法予以申请死亡宣告,进而享受工伤致伤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的处理,具体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相关权利人可以不予以申请死亡宣告,依法继续享受因工下落不明被认定为工伤的待遇,也可以依法予以申请死亡宣告,进而享受工伤致伤的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算数额计算表
    (受理机关:)项目摘要金额(1)医疗费附单据张(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每天元(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交通费附单据张,元;食宿天,每天元;计元。(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残疾用具费(5)工伤医疗工资福利待遇期间为工伤至残之日,每月元,月(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6)生活护理费每月元,护理月。(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支付月,每月元。支付月(从一级到十级伤残,支付24—6个月,每级减2个月)(8)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级每月元。支付月(待遇:一级至六级)、(标准从本人工资历90%~60%逐级逐5%递减,六级为60%)(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伤
    2023-04-26
    212人看过
  • 关于职工因工外出下落不明待遇的相关规定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在双方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合同中也会写明工作的具体内容,当劳
    2023-07-20
    219人看过
  • 下落不明职工的工伤认定
    一、下落不明职工的工伤认定?1、职工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职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2023-06-11
    496人看过
  • 思明区工伤保险待遇科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在找工作的时候,大家对公司的待遇应该了解一清二楚,这样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就不会一头雾水,减少员工与公司的矛盾。当然大部分的正规公司有包含了五险的基本待物。其中,工伤险待遇对于露天工作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就在厦门市思明区工伤保险待遇科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就很具体。一、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的待遇1、停工留薪期(医疗期间)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因伤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间由医疗机构确认(工伤职工住院病历长期医嘱上载明“特级护理”的,护理人数按2人确定,载明“一级护理”的,护理人数按1人确定,护理期间按住院的期间),护理人员每人每日护理费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1日后的50%计
    2023-04-11
    228人看过
  • 兼职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调查报告
    兼职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用人单位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的,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则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管用人单位的职工是全职的还是兼职的,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可酌情与兼职职工解聘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但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
    2023-07-01
    23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待遇纠纷算不算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是工伤职工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一、劳动仲裁要花钱吗?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交费的。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二、哪些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引发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残疾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工匠与帮工、
    2023-06-24
    323人看过
  • 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流程的说明有哪些
    1.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含康复型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并支付职工治疗期间的交通费与护理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上述规定的工伤待遇。2.停工留薪期:(1)工伤职工工伤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
    2023-05-30
    364人看过
  • 怎么进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确认?
    一、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确认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是《条例》的立法宗旨,因而也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原则。第五章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分为4类,即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补偿待遇和死亡补偿待遇。从待遇构成和支付渠道来看,充分体现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以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要求。保障工伤职工的救治权和经济补偿权。《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应足额保障工伤职工的检查诊断、治疗、住院、交通、伙食补助等费用;伤情稳定以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和长期性的经济补偿;因工死亡的,应向其直系亲属发放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促进职业康复。《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款关于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支付规定,第三十条关于人工肢体、器官等辅助
    2023-05-01
    399人看过
  • 工伤复发后如何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一、职业病如何赔偿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2023-02-18
    454人看过
  • 职工工伤怎么办理公务员工伤保险待遇
    公务员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员工和个人工商店的员工有权按照本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适用对象不包括公务员。职工工伤构成三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08-18
    280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职业病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畴。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023-11-03
    133人看过
  • 企业因工死亡职工保险待遇怎么算?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企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确认张家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确认项目名称:企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确认类别:行政确认管辖范围:参加市本级统筹的中、省企业和市、县区属企业。实施依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1条规定:“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还应提交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供养
    2023-08-07
    352人看过
  • 工伤职工辞职别忘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在江苏无锡打工的刘明因得到一次性补偿后辞职,同时又向单位提出待遇,近日在当地法院的下,单位承诺一次性支付小刘5.8万元。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劳动者,许多职工发生工伤后,认为从单位拿到一次性补偿后,就与单位再无瓜葛,其实不然,职工仍然可在辞职时再次向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刘明于2005年5月底到公司上班,与公司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料7月下旬在工作时受伤。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致残等级为九级。2006年5月小刘与公司签订了工伤处理协议,约定由公司一次性补偿工伤补助金和工伤期间1.5万元,小刘则继续在公司工作。2008年1月,小刘向公司提出辞职。之后,小刘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小刘的申诉。公司不服仲裁结论,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公司表示,双方已就工伤处理达成一次性补偿协议,公司也支付了款项,不应再次付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工伤处
    2023-06-09
    261人看过
  • 工伤保险应赔偿的工伤待遇怎么计算
    1、参加工伤保险后可享受的待遇工伤保险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参保单位按月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从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工伤保险待遇由参保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2、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方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等不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围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
    2023-02-06
    3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下落不明职工的待遇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0
      在职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法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 职工因工下落不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如何达到工伤保险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4
      【失踪职工】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享受下列待遇:(一)自事故当月起三个月内照发工资;(二)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三)生活有困难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工伤职工亲属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
    • 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工伤待遇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1、职工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发放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止发放工资的,每月由工伤保险基金向所供养的亲属支付受抚养的亲属抚恤金。 3、生活困难的,可预支50%的一次性工亡津贴。 4、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风险提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
    • 在国企职工因工下落不明有啥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8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 因工下落不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9
      职工外出时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视为工伤,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安装残疾辅助设备所需费用;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用、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