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聚餐归途中职工被撞死法院认定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34:36 250 人看过

山东济宁一位职工参加单位聚餐,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不治身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确认此事故为非工伤事故!死者年迈的父亲不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确认通知书,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11月17日,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败诉。

师莎莎是济宁某通讯器材商行职工。今年1月13日,该单位经理通知公司员工下班后到本市聚宾园饭店聚餐。当晚,师莎莎准时到该饭店参加了公司的聚餐活动,并于晚上21时左右骑自行车离开饭店。大约晚上22时左右,师莎莎在该市南外环朱孟庄村路口由东向南转弯时,被一辆机动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济宁市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通知书,通知书认定师莎莎是在离开单位到饭店就餐后,返家途中遭遇车祸,不在其工作范畴之内,是非工伤行为,不属于《工伤保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规定的情形,因此不予认定工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师莎莎是该通讯器材商行营业员,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言公司每月聚会一次,总结上月的营业情况,增进经理、员工之间的感情,公司每天晚8点下班,1月13日下午6点下班后,经理说公司开会,在聚宾园饭店聚餐均能证明公司经理组织聚餐与工作具有关联性,具有工作性质,是工作的延续,师莎莎在离开饭店返家途中遭遇车祸,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规定的情形。被告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结论通知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告主张撤销被告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通知书,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因此,济宁市中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济宁市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结论通知书,要求被告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辞职刚出单位被车撞法院认定仍然算工伤
    南京江浦区的王女士恐怕是最倒霉的员工之一,她刚刚办完离职手续、走出单位大门,就不幸被车撞了。要是提前一会儿出事,毫无疑问是工伤。但她已经离职,跟单位脱离关系,这时出车祸,还能认定为工伤吗?王女士起诉到法院后,法官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中的一条规定作出对她有利的认定。条例规定,离职手续办理后有个生效时间,即到当日24时正式生效,而王女士是在下午3点被撞的,也就是说,出事那会儿,她跟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法官据此促成了她与单位和解。办完离职刚出单位就被车撞这名倒霉的女工叫王红(化名),是江浦人,今年40岁。王女士介绍,2007年12月12日,她到浦口区劳动局大厅参加招聘会,被一家燃气公司当场录用。应燃气公司要求,她在一份空白劳动合同上签了字。随后,燃气公司对她进行了培训和考核,并将她派往江浦加气站从事加气工作。双方约定,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月工资85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一个
    2023-06-10
    191人看过
  • 被撞后,聚餐是否能认定为工作伤害?
    这要看与职业劳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虽然个人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点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下班后前往任何处所的行为均属职业保障的范畴。农民工下班途中遇车祸认定工伤获偿14万元农民工王某在我市某公司承建的工程工地上干活,晚上加班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返回住处时,被一辆轿车撞伤。受伤后王某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但被拒绝。11月16日,记者了解到,王某于日前一次性拿到了14万元的赔偿款。2010年5月29日,王某受包工头邱某雇用,在北京某公司宁夏分公司承建的工程工地上干零活。2010年7月12日,邱某安排王某和另一工人何某晚上加班清扫楼层。当晚11时30分加班结束后,王某驾驶电动自行
    2023-07-03
    114人看过
  • 工作途中驾车受伤认定工伤单位赔偿
    现年32岁的刘雷在工作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刘雷所在单位以其受伤不属工伤为由,不服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认定。8月1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刘雷所在单位宇天智能安防公司赔偿刘雷误工费、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575现年32岁的刘雷在工作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刘雷所在单位以其受伤不属工伤为由,不服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认定。8月1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刘雷所在单位宇天智能安防公司赔偿刘雷误工费、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5752.42元。被告宇天智能安防公司是开封市一家颇有名气的技防公司,负责商铺安全保卫等工作。刘雷系被告单位职工,2007年10月20日凌晨3点40分,刘雷工作时接被告电话通知,让其到学院门附近出警,于是他驾驶摩托车沿汴京路由东向西行驶,到仪表厂十字口西口处,撞在路北侧花坛上,造成原告
    2023-06-10
    408人看过
  • 单位职工被车撞伤算工伤吗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被车撞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一、工伤的认定程序:1、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
    2023-06-25
    451人看过
  • 职工上班途中车祸身亡单位不服劳保局工伤认定
    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某公司因诉某区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上诉案。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该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维持区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的判决。张某系某公司职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协议,某公司未给张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07年7月25日张某因公从外地出差回来,7月26日早5点张某自其住所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高岭村乘小型客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007年8月20日,张某之妻齐某向某区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某区劳动保障局于2007年10月31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送达张某所在公司及齐某。该公司不服诉至一审法院称,根据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张某从外地出差回来第二天即事发当天应该休息,是在其休假期间出现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在工作领域、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工伤;张某的经常居住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其上下班途中应该是从朝阳区到工
    2023-06-10
    258人看过
  • 下班途中小伙被出租车门撞伤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状告劳动局
    小伙子下班回家途中被一辆出租车的车门撞上腹部。上医院后,脾脏因破裂被摘除,光医药费就花了两万多,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小伙作出工伤认定,可小伙的所在单位却不认可这份工伤认定,上法院状告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上午,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下班途中小伙被出租车门撞伤小伙子姓邱,今年22岁,江西人,在杭州文二路上某知名餐厅厨房工作,去年10月25日晚上10点多,小邱照常下班,坐车到一清新村公交车站转41路车回家。“41路车,晚上10点是末班,那会已经10点多了,我看车来了,赶紧跑过去追末班车,这个时候,开过来一辆出租车,门一开,‘砰’地一下刚好撞到我的肚子,整个人都摔倒了,当时就感觉一阵痛。后来,我站起来觉得还好,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就让出租车走了。坐上车,刚过了一站,感到疼痛难忍,就下车打车回家了。第二天早上起来,我感到剧烈疼痛,到半山医院就诊,医生说脾脏破裂太严重了,后来转去浙医一
    2023-06-05
    173人看过
  • 员工送货途中被撞死侵权工伤双重赔偿
    员工送货途中被撞死侵权工伤双重赔偿2007年3月14日,张某的丈夫吴某去外地送货。行车途中,司机为避让对面来车,措施不当,发生了车祸,吴某当场身亡。事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张某及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有期徒刑员工送货途中被撞死侵权工伤双重赔偿2007年3月14日,张某的丈夫吴某去外地送货。行车途中,司机为避让对面来车,措施不当,发生了车祸,吴某当场身亡。事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张某及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有期徒刑一年,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费用34.5万元。张某等人认为,吴某是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公司应按因公死亡标准给予家属补偿,但遭到了公司的拒绝。张某等人随后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13万余元,结果被驳回。张某等人再度走进法院,要求撤销仲裁裁决,并判决公司给予
    2023-04-22
    271人看过
  • 下班途中被狗撞伤,没有报警能认定工伤吗
    下班途中遇到的伤害,只有发生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被别人的狗咬伤应该找谁赔偿被别人的狗咬伤应该找谁要求赔偿呢?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去看,如下: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动物侵权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即被狗咬伤,狗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
    2023-04-21
    206人看过
  • 上班途中遇车祸,单位拒认工伤
    在城区一快餐店打工的赵某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因出事路口没有监控而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人社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快餐店不服该认定,将人社部门和赵某家属诉至法院。9日记者从济宁高新区法院获悉,三方最终达成和解,快餐店一次性赔偿赵某亲属38万元。据介绍,2013年6月11日早5点多,在城区一家快餐店打工的赵某骑车到单位上班,走到济安桥路和太白楼路交叉口时与一辆汽车相撞,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当时该路段的监控设施出现故障,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公安部门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结论,当地人社部门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快餐店负责人认为,认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为工伤,必须以交警部门出具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依据,遂将人社部门和赵某家属诉至法院。而作为被告的人社部门和赵某的亲属则认为,虽然交警部门没有对事故责任予以划分,但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说明,也不能证明赵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故应认定为工伤。
    2023-06-10
    195人看过
  • 公司旅游受伤能算工伤吗,单位聚餐送同事回家遇车祸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公司旅游受伤能算工伤吗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的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看旅游活动的发起、参与等过程,是否都是由用人单位进行组织管理。公司组织旅游并承担旅游费用,在旅游过程中的活动也都是由公司安排,并且旅游的目的也是为了激励员工,将集体活动作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所以,这种由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可以被认定为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而员工在旅游中因为工作安排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聚餐送同事回家遇车祸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公司组织员工聚餐,并且要求员工必须参加,这就将公司的安排与员工之间私自邀约活动进行了区别。而当事人送同事回家的行为,也是由用人单位进行安排,如此一来,当事人就不仅仅是“顺路”送人,而是完成工作任务。所以本案中的当事人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也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以上两个案例表面上虽然不是在我们熟知的“工作时间”内发生的,看起来也不像是“工作原因”,但是仍应当根据具体的
    2023-06-11
    283人看过
  • 参加单位聚餐发生口角职工自杀单位也担责
    参加单位聚餐时与同事发生口角职工归途中自杀单位也担责张某在单位聚餐时与同事发生口角,在回去的路上因情绪激动等原因投河自尽死亡。张某的父母以管理失职及侵权为由分别将张某所在的某餐厅原投资人李某、王某及言语刺激张某投河的餐厅经理宋某共同诉至法院。张某是密云某餐厅员工。该餐厅以庆佳节为由,组织所有员工集体聚餐。聚餐中,因工作摩擦大家不欢而散。张某在餐厅经理宋某及另外两名同事的陪同下回员工宿舍。归途中,张某一再表示自己没有活下去的希望,想自杀,宋某反复劝说无效,最终怒道:那你就去死吧!张某遂起身投河。宋某及其同事连忙报警,但张某被救上岸后已经溺水身亡。事发后,餐厅与张某的父母签订了补偿协议书,约定:张某投河自尽一事与餐厅无关,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餐厅一次性自愿补偿张某父母抚恤金及火化费共计4万元整。随后将4万元交付给张某父母。但张某父母仍将餐厅及宋某诉至密云法院,除已收到的4万元补偿款外,索要死亡
    2023-06-05
    436人看过
  • 2023临时工上班途中被车撞死,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临时工上班途中被车撞死,用人单位如何赔偿首先区分是工伤纠纷还是雇佣损害赔偿案件。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标准有较大的区别,导致的赔偿金额也有差距。属于劳动纠纷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申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就鉴定结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工伤的赔偿依据是本人工资和社平工资,起诉的被告主体是单位或个体法人。而属于临时性的劳务、雇佣行为,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主要: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残疾的赔偿主要看伤者的年纪和户口类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比较大的区别。赔偿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
    2023-05-04
    89人看过
  • 单位提供就餐职工却私自外出就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一、单位提供就餐,职工却私自外出就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1、不属于工伤,上班期间的就餐时间属工作间歇而非下班时间。单位又实际为职工提供食堂就餐服务。职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就餐,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也不属于“合理时间内的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伤。2、单位提供食堂就餐服务,其目的是为了职工补充体力从而保障后续工作,是长时间工作的生理需求,况且职工在轮换就餐后需回到岗位继续工作。私自外出就餐,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3、对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认定,应当结合职工职业的特殊性来综合判断,发生交通事故当天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基本固定,应当是在厂区内。而职工外出吃饭的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发生地点系在厂区外,非工作场所内,也并非为了完成工作任务的目的,因此其受伤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2023-06-11
    415人看过
  • 工作餐喝酒死法院判非工伤
    本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而《规定》中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解释,使得下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成为热议话题。昨日,广州市萝岗区法院公布了两起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事故。经办法官指出,下班途中买菜受伤不一定算工伤,能否认定要满足多个要素,并且要排除醉酒和吸毒两种意外情形。案例1:下班后醉酒驾车途中遇车祸身亡阿明是一家建材公司的员工,一天下班后与同事聚餐,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阿明回公司加班到晚上九时多后,驾驶自己的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回家。途中,摩托车撞到一辆停在路边的重型牵引车,阿明不幸身亡。经交警部门及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阿明属醉酒无证驾驶,交警认定阿明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阿明的父亲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审查后认定阿明的死亡为非工伤死亡。阿明父亲不服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了阿明父亲的诉求。经办法官指出,虽然阿明是在下班的途
    2023-06-10
    45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员工单位聚餐回家途中车祸身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9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 单位聚餐后回家途中摔伤算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以上规定: 1、单位聚餐后回家途中摔伤,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不存在应对此事故负责的肇事者(按规定对“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2、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
    • 清明聚餐途中上班后回家被撞算不算工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下班后,未按照正常路线回家,而是去别处进行聚餐的,被撞后,不算工伤,如果是公司组织的聚餐,是否算工伤,应当看该聚餐是否属于工作的延伸部分,属于的算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 在单位宿舍聚餐引起的工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4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 单位聚餐回家途中车祸身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1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