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青、刘晓荣贪污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04:28 443 人看过

周长青,男,1953年生于西安,原任西安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汽车销售公司经理。

刘晓荣,女,原任西安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公司桑塔纳专营部负责人。

经检察机关查证:

1997年1月,周长青在深圳开会期间,前往澳门赌场赌博,把随身携带的现金输掉后,又将西安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公司的购车款32.8万元汇票兑换成港币,全部输光。嗣后,周长青为筹措赌资,于1997年1月至11月,以购汽车为名,先后24次将销售公司下属的桑塔纳专营部、湖北十堰联络点、北京吉普西安特约销售部等6个单位共计3982万余元分别转出或提取现金,用此款不断去澳门赌博,每次都输得精光。

周长青于1997年8月前后,将其在澳门赌输公款的事情告诉刘晓荣。9月29日,刘晓荣为给周长青筹措赌资,协助其将上述公款中159万元转给珠海利恒发展公司。

1997年8月,周长青自知所输公款无法归还,遂与刘晓荣合谋,准备出逃国外,并通过广东省广州市无业人员桂子强(在逃)办理了假护照。

1997年12月2日,周长青为筹措潜逃资金,伙同刘晓荣使用虚假购销合同,以本单位名义在银行申请取得1100万元承兑汇票,4日,周将此分别贴现,取出1028万元,汇入珠海利恒发展公司转兑成港币。之后,周长青在澳门再次赌博,将上述资金大部分输掉。12日,周长青化名“李志明”,并持此护照由广州白云机场出境,携款18万美元经香港逃至厄瓜多尔共和国。14日,刘晓荣持化名“王小燕”的护照由广州出境时被抓获。

综上,周长青共计贪污公款4843万余元,挪用公款272万元。刘晓荣参与贪污公款1259万元。

1999年5月26日周长青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押解回国,后经西安市检察院深入侦查,2000年4月3日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00年4月2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以贪污罪判处周长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刘晓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宣判后,周长青、刘晓荣不服,提出上诉。

2000年9月1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人周长青、刘晓荣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0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该裁定。

2001年1月10日,周长青在西安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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