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能否终止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7:14:14 441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停工留薪期间一般是因工伤待遇需要引起的,因此一般不可能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意外伤害、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本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后,应当停止支付原待遇,依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由所在单位照顾。为保障困难劳动者不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伤害,未依法追究正式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一个期限,但下列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处于诊断期或者医学观察期;

2。因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者受伤的;怀孕、分娩、哺乳期的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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