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应该怎样区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20:41:58 316 人看过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应该怎样区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应该怎样区分

通俗的来说:债权人就是借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钱的,是欠账人。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区分:

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

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有义务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同时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其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二、债务人变更要征得经过债权人同意

我国《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该规定,转移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义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权人处于相对主动的位置,而债务人则往往属于被动方,通俗的说,债权人就是借贷关系中的放钱人,而债务人则为借钱的人,当借钱的人不按约定还钱时,放钱的人有权要求借钱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还清债务或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应该怎样区分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1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怎么样应对债务人的恶意逃债行为
    一、债权人怎么样应对债务人的恶意逃债行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恶意逃债的行为可以申请撤销,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应当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应当怎么样判断债务人是否构成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1)我们认为,怠于行使应当
    2024-01-11
    480人看过
  • 债权人应该怎样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
    一、债权人应该怎样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债权人想要清债务人房产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首先需要自己可以先到法院起诉他,胜诉以后申请执行,这时法院会出具东西,可以到房管局银行查询他的房产或者是财产等信息。否则自己所有的查询手段都是非法的。只有公检法还有纪律监察,才可以有权利到银行,房管局甚至证券交易所查询他的个人财产信息。二、讨债时怎么查询债务人财产1、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2、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3、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或交易相对人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债务人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重大财产变动信息,包括
    2023-04-20
    421人看过
  • 债权人应该怎样解决信用卡债务?
    一、债权人应该怎样解决信用卡债务?(一)作为债权人如果债务人还不上卡债可以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信用卡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信用卡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信用卡债务人的;(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债权人命令信用卡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信用卡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信用卡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信用卡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信用卡债务纠纷中的债权。(二)信用卡债务还不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信用卡债务的借款期
    2023-04-20
    370人看过
  • 应该要怎样区分夫妻债务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无论是个人签订的,还是共同签订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职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认定个人债务的几种情形第一,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对此
    2023-04-06
    427人看过
  •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效力
    一、对于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效力(一)对于债务人的效力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当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如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债务人有权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且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2、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受理法院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法中止诉讼。不管债务人是否参加诉讼,对代位权诉讼做出的裁决均对债务人有影响。3、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全部受偿,债权人还可就剩余部分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权;如次债务人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尚有余额,债
    2023-02-21
    448人看过
  • 债务纠纷中多名债权人应该怎样分配财产
    一、债务纠纷中多名债权人应该怎样分配财产?多名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参考依据如下: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当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涉及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被执行人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因同一文书属同一执行案件,不存在先后问题。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当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涉及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
    2023-04-20
    171人看过
  • 债务人拖欠债务应该如何应对
    一、债务人拖欠债务应该如何应对1.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起诉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拖欠债务起诉要哪些证据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
    2023-10-15
    79人看过
  • 残疾人债务被起诉,应该怎样应对?
    残疾人债务被诉讼会按照正常的程序处理。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也会正常予以判刑,只是在执行的时候会在监狱的医院或者狱外执行。通常残疾人在创业贷款的时候需要有可以持续经营的经营项目,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等。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可以凭自己个人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残疾人证明以及其它的资产证明向当地有关的负责部门提出贷款的申请,通常是会有一定的优惠的。残疾人证怎么办理残疾人证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证件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受理审查;3、评定。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残疾人即肢体、语言、听力、精神、智力或多重存在长期缺损的人,这些缺损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或可阻碍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分别为视力残疾1263万人、听力残疾2054万人、言语残疾1
    2023-07-01
    317人看过
  • 欠债人死亡,债权人应该怎样实现债权
    欠债人死亡,在全然要实现债权的,可以向其继承人讨债,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一、欠款人去世算数欠款人去世欠条算数。欠款应该由以下人员承担: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二、人死后父母要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023-03-14
    484人看过
  • 担保人遭遇债务人逃跑,应该怎样应对
    1、首先对自己提供担保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2、若债务人自己以不动产提供担保,应当以债务人的不动产先偿还债务;3、若有两个以上保证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若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债务人跑了会通缉吗不会被通缉。通缉适用于刑事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规定》的有关规定,通缉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有权作出通缉决定后,但仍需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2、各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时,有范围的限制,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1
    163人看过
  • 债权人对于多种债务是怎样履行的
    对债权人承担多种债务的,债务人可以选择履行,如果债务的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要履行其中一项的,则债务人享有选择权,当事人在行使选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一、抵押贷款中的连带担保是一般还是连带负责担保的?一般承担连带担保。根据他们的区别确定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
    2023-03-16
    269人看过
  • 债权人转让债权怎样能对债务人生效
    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对于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从避免发生纠纷的角度来看,债权人如能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由债务人签字认可是最佳形式。若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形式通知的,应保证债务人能够及时、准确地获知债权转让的事实。即使债权人在债权转让时没有通知债务人,但债权的受让人直接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寄送起诉状的方式可以作为合法的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条件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2023-07-29
    269人看过
  • 债务人拒绝债权通知应该怎样办理
    一、债务人拒绝债权通知应该怎样办理1.债务人不签收催款函逃避债务的清偿,建议债权人及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避免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2.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
    2023-09-01
    80人看过
  • 债权人应该怎样主张未到期债务的
    一、债权人应该怎样主张未到期债务的主张债权一般是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协商,就是日常生活常见的催促对方还钱;另一种就是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调查、双方举证质证,法院就可以根据已经查证的事实判决。主张债权的时间需要注意的,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债权人的诉讼时效自其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之日起计算三年。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人去世怎么讨债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
    2023-04-20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一个债权人对两个债务人的债权应该怎样执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9
      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 债务人长期不还债, 债权人应该怎样维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6-26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
    • 债权人应该怎样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1
      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索讨逾期债务,叫做债权人本身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这是债权人自己向债务人交涉、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讨回被侵利益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形式。债务人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广泛适用于债权主体为公民自然人的债务关系、债务事实不明确的债务关系、债务发生情况变更或债务人失踪的债务关系等等。
    •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应该怎样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5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因双方当事人未举证,致使法院在对该离婚案作调解或判决结案时遗漏若干共同债务的,当债权人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时,一般应以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因为对债权人来说,原夫妻二人都有义务偿还共同债务,既然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对该债务遗漏(主要是因为当事人未举证),那么其二人在解除婚姻关系后仍旧都有义务偿还共同债务。
    • 当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该如何应对?
      山西在线咨询 2025-01-09
      如果债务人未能尽其职责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需要承担必要费用,而相对人则可以对债务人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