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4:52:39 486 人看过

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2、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由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

4、程序不同:前者异议-裁定-复议;后者异议-裁定-诉讼。

5、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程序利益;后者实体利益。

一、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实践中应注意如下几点:第一,执行程序中应当在保证当事人权利的情况下,多做当事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引导当事人就参与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第二,执行异议之诉中的审理应根据案情的需要决定是否追加争议当事人之外的相关权利主体为第三人,以彻底解决纠纷。

二、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区别是什么

诬告陷害罪和报复陷害罪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主要区别在于:

1、客体要素不同。前者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后者侵犯公民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所有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为一般主体。后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不同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调查。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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