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主要包括一下内容: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全市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是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由用人单位提出的;
2.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或者违规行为,而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原因,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被裁减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因合同约定的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而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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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补偿方式适用于搬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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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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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置员工动迁职工政策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3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全市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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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搬迁,化工企业员工安置补偿要从哪些方面考虑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您讲的搬迁是指搬过去继续工作还是指的是厂房拆迁呢如果是拆迁的话那么员工可以得到遣散费,具体补偿数字找企业领导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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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员工安置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5-01-28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企业应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员工不愿意搬迁,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原则上,搬迁企业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同意变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在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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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员工安置方案要怎么做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6对于破产企业的员工首先应当由破产的企业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后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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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搬迁有哪些赔偿?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化工企业搬迁补偿固定资产价值不菲: 1、化工企业房屋、厂房、仓储等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补偿。主要根据其具体占地大小、土地性质、占地合法性等来进行谈判协商。 2、房屋、建筑物价值的补偿。包括对于房屋、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补偿,以及房屋装修、厂房、仓库附着物的补偿。应当以房屋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