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排他效力的表现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05:12:52 362 人看过

一、物权的排他效力的表现形式

物权的排他效力的表现形式如下:

1.同一标的物上,不存在多个所有权,也不容许存在内容相同、时空位置相同的占有权。

2.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的物权,在各自的范围内独立自主,任一物权不受其他物权的不当干预和不当拒绝,能排除其他物权侵入自己的权利范围。

3.任一物权都能要求非物权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作为的或不作为的,当非物权人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即构成对物权的侵害。物权人有权依物权保护的方法排除对物权的侵害。

二、物权行为理论的原则

物权行为理论包含如下三个原则:

1.分离原则,又称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是指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相分离。按照分离原则,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债权行为与完成物权变动的物权行为,不是一个法律行为,前者为原因行为,后者为结果行为。

2.抽象原则,又被称为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是指物权行为在其效力和结果上不依赖其原因行为而独立成立,即原因行为的无效或者撤销不能导致物的履行行为的当然无效和撤销。

3.形式主义原则,是指物权变动的独立的意思必须要依据一种客观能够认定的方式加以表达的原则。

三、物权变动原则有哪些

物权变动原则有以下两项内容:

1.公示原则

指物权的变动须以法定的公示方式进行才能发生相应法律效果的原则,物权具有绝对排他的效力,其变动须有足由外部可以辨认的表征,才可透明其法律关系,减少交易成本,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

2.公信原则

指物权变动依法定方式公示的,即具有使一般人信赖其正确的效力,即使公示的物权状态与其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符,对于信赖公示所表征的物权而为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承认其余其真实物权状态相同的法律效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暴力征地的各种表现形式
    1、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公安、城管、边防、社会闲散人员等强行推毁地上农作物,强行挖坏土地原貌的暴力征地行为。这种手段往往多发于建设项目比较着急、政府部门认为被征地人“漫天要价”、征地对抗周期长久、剩余被征地户数不太多等征地情况。另一方面政府为了给剩余部门“钉子户”一个下马威,也往往会选择此种方式,以便征地程序的快速开展。2、采取限制人身自由黑征土地的情形,这种暴力征地的情形并不少见。往往政府会通过公安或请社会人员,将看守土地的农民以拘留或非法拘禁方式短期限制被征地农民人身自由,在此期间强行破坏地上附着物,对土地进行圈占。3、“软暴力”方式的暴力征地行为。这种方式也比较常见,虽然其区别于面对面的暴力征地冲突,但是其暴力程度也不可小觑,我们通常将它视为“软暴力”。比如对耕种田地上的农作物进行偷抢、碾压;对农用地用挖掘机挖出沟壑;威胁有公职身份的亲属做被征地人思想工作;私下注销集体土地承包经营
    2023-07-02
    161人看过
  •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表现形式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安全,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个体,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一、偷看女澡堂构成什么违法行为偷看女澡堂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公民的隐私权依法受国家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营业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难受;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
    2023-03-04
    424人看过
  • 合同效力的表现形式,合同成立就是有效的吗
    合同效力的表现形式:1、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2、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则其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一、合同光有印章没有签字有效么如果这个盖章能代表别人本人,或者这是法人的公章,那么盖章没有签字也是有效的。如果协议有明确条款说明盖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还不能生效。没有这个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双方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就已经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常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产生拘束力,从而实现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则合同等于一纸空文,当事人也就失去了订约目的。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
    2023-04-11
    166人看过
  • 民法物权排他效力的定义及种类介绍
    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一物之上不得成立两个以上的所有权或不得成立两个以上内容相互矛盾的物权。具体可以分为一下几类:一、所有权之间的排他效力所有权是对物的全面支配权,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相同的全面支配权,因而所有权之间具有成立上的绝对排他效力。但所有权的排他效力不排斥共有,即数人享有对某物的一个所有权。二、用益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物进行使用、收益的物权,以对物的现实占有为前提,根据物权的排他性,不可能在同一物上成立两个用益物权。三、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担保物权,除动产质权及以权利凭证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权利质权之间,因需要以转移占有为其成立要件,因而具有绝对的成立上的排他效力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相互之间,原则上没有成立上的排他效力,即一物之上可以成立多个担保物权。但是,任何一种担保物权在实现时,都具有排他效力:1、在抵押权、质权之间,基本规则是设立在先原则和同时同序原则
    2023-06-08
    227人看过
  • 作为质押标的物的股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如前所述,股权是股东以其向公司出资而对价取得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拥有股权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为表现,出资比例的多寡决定并且反映股权范围的大小。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拥有股权是以其拥有的股份为表现,股份额的多寡决定并且反映股权范围的大小。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是其拥有股权和股权大小的证明,但出资证明与股票不同,它不是流通证券。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权的证明是股票,股东持有的股票所载明的份额数证明股东拥有的股权的大小。股票是股权的载体,即股票本身不过是一张纸,只是由于这张纸上附载了股权方成为有价证券,具有经济价值,股权才是股票的实质内容。股票是流通证券,股票的转让引起股权的转让。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又常常用出资转让或出资份额转让的称谓来代替,而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则多以股份转让或股票转让的称谓来代替。因此,股权质押,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
    2023-04-21
    87人看过
  • 性自主权的其他表现方式
    性的自主权还包括: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个人拥有按照自己的独立意愿,在性的方面做出自己所选择的发展的权利。这种权利同样不受他人的干涉与破坏。性的自主权是由女性主义者提出和提倡的。她们认为,他人对于个人的性的自主权的干涉与破坏,首先和主要是针对女性的,女性所受到的侵害与损害也最多和最大。因此女性必须反对任何对个人的性的自主权的侵犯,才能最终实现男女平等的理想。自然人性自主权的内容性的自主权存在于性关系、性行为和性表现这三大方面之中。性的自主权首先是指个人的自主选择权。在性关系方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个人有权按照自己的独立意愿,不受他人干涉地建立、维持或者终止某个性关系,或者拒绝建立、维持或者终止某个性关系。在中国,这方面的个人自主权主要反映在各种关于婚姻的法律和法规当中。例如刑法中规定了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罪、强迫卖淫罪、拐卖妇女罪等。民法典则规定结婚和离婚都必须是自主和自愿的等法律原则,而且
    2023-08-18
    115人看过
  • 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有哪些表现?
    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也有债权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债权以某特定物为给付标的物,而该标的物上又有物权存在时,无论物权成立之先后,均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这种情形常发生于一物数卖。例如,甲与乙订立买卖契约,将某项动产出卖于乙,在未交付标的物前,又将该物出卖于丙,并已实际交付标的物,则鼻观内虽为后买人,但因标的物已交付而享有所有权,其所有权即当然优先于先买者乙享有的债权。在不动产交易中,如果后买者已办毕所有权登记,基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即使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实际交付给先买者,后买者也能取得该不动产之所有权,其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优先于先买者的债权。某特定物虽已为债权给付之内容,如买卖、赠与,使用借贷之标的物,但该物上,如有定限物权存在,无论其物权是否成立在债权发生之前或后,物权均有优先于债权之效力。债权人不得对物权人请求交付或移转其
    2023-06-08
    240人看过
  • 物权的追及效力主要表现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物权和老百姓息息相关,人们买了房子车子,就对不动产有了占用、使用及处置的权力。物权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内涵丰富,其中包括优先效力、排他效力及追及效力等。那么,物权的追及效力主要表现是什么?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物权的追及效力主要表现是什么?所谓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标的物无论流于何处,无论落于何人手中,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物权人都有权追至物之所在而行使物权。物权是对世权,物权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尊重他人物权,不侵害他人财产,不妨碍他人行使物权的义务。无论是所有权还是他物权的标的物转移至何处,物权人都有权对其权利客体行使权利。物权追及权的主要表现有:1、所有权的追及效力。当所有权标的物被无权处分人非法转让于第三人时,所有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此时物权的追及效力表现为物上请求权。2、他物权的追及效力。如抵押权的标的物被抵押人擅自转让给第三人时,抵押物上附着的
    2023-08-03
    446人看过
  • 虚假债权转让的表现形式
    (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三)真债权假合同。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
    2023-03-04
    336人看过
  • 未获授权的担保表现形式
    有下列表现:1、主体不合格的无效担保合同。在担保借款合同中,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无效担保合同。3、内容不合法的无效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可因担保的事由不合法,抵押、质押的标的不合法,或者权利义务违反平等、公平原则而无效。4、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无效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无效怎么办如果担保合同无效的话,那么并不影响主合同。但如果主合同无效的则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同时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担保合同无效之后,其法律责任的承担必须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定位进行责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
    2023-07-04
    106人看过
  • 肖像权姓名权侵权的表现形式
    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的表现是: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不侵犯肖像权的情形有哪些下列情形不属于侵犯肖像权:1.为社会公共
    2023-07-20
    252人看过
  • 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对方、没有语言和情感的沟通、或是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劳动。有的表现为冷嘲热讽,在语言上进行恶意攻击,故意贬低、刺伤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有的表现为不管不顾、不理不睬,“把你晾干”,不再关心对方和家庭,不再承担夫妻和家庭的义务、责任,有意避免夫妻之间的独处和接触,常常无缘无故地“失踪”。就目前的法律来看,法律仅仅就对身体的侵犯也就是“热暴力”加以规定,对伤害家庭成员身体的行为加以惩治,但是却没有明确对“冷暴力”加以规定。不是立法者不够重视,而是这一问题确实又认定的难度。一、冷暴力 是什么意思?冷暴力,暴力的一种,其表现形式多为通过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冷暴力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家庭冷暴力,二是职场冷暴力,实际上都是一种精神虐待。家庭冷暴力多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
    2023-03-12
    483人看过
  • 网络购物诈骗表现形式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为事主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我自己的账户最近出现故障,不能用安全支付收款或不使用网易宝,因为要收手续费,可以再给你算便宜一些等等。4、收取订金骗钱法——骗子要求事主先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保证金,然后才发货。然后就会利用事主急于拿到货物的迫切心理以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诱使事主追加订金。5、约见汇款——网上购买二手车、火车票等诈骗的常见手法,骗子一方面约见事主在某地见面验车或给票,又要求事主的朋友一接到事主电话就马上汇款,骗子利用来电任意显软件冒充事主给其朋友打电话让其汇款。6、以次充好——用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货后连唿上当,叫苦不
    2023-03-20
    404人看过
  • 信用卡套现的表现形式
    1、替他人刷卡付款套现。即他人消费、缴款时,持卡人持自己的信用卡替他人刷卡付款后,他人将与刷卡金额相等的现金交付持卡人。这种套现方式持卡人没有任何费用支出,且套现金额比较灵活。这种顺手牵羊的套现现象比较普遍。2、通过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套现,即利用互联网上某些具有电子商务功能的购物网站进行套现,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网上汇款实现小额套现。3、通过部分不法商户制造虚假消费套现。这类商户其实就是以商户的名义申请了POS终端机,然后专门为信用卡用户提供套现服务,或本身有主营业务,同时还兼做套现。4、通过非法专业套现公司以中介的形式非法套现。这种套现方式首先是中介公司代客户办理信用卡,随后通过其自备的POS机以消费名义刷卡套现。一、恶意套现量刑标准有何规定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
    2023-03-25
    4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留置权的排他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05
      留置权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次,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最典型的就是一个物上不可以有两个所有权,但可以同时有一个所有权和几个抵押权并存,即一物一权。应该注意的是:在共有关系上,只是几个共有人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并非是一物之上有几个所有权。在担保物权中,同一物之上可以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抵押权,但效力有先后次序的不同。因此,共有关系
    • 他物权能力排他性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4
      他物权排他性的权利是没有的,对于他物权一般是通过合同的方式才能占有、使用还有收益的权益,但他物权没有所有权,对于当事人就不能对他物权进行处分,这是没有排他性的权利存在。
    • 合同效力的表现形式,合同成立就是有效的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7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一般情况依法成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有些合同的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此时合同虽然成立了,但是并没有生效,如附生效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有些已经成立的合同因为存在法定无效事由就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
    • 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哪两个方面? 分别有哪些表现形式和表现方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 首先,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又称要约的形式约束力),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但要约人预先申明不受要约约束或依交易习惯可认为其有此意旨时,不在此限。 其次,要约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约束力),即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具体
    • 亏损是股权收购的表现形式还是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2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不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况。 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和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2、通过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资金短期转入公司账户,然后立即转出。公司没有实际使用资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