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法律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6:13:58 221 人看过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法律特点:

(一)破产程序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

(二)破产程序的发生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

(三)破产清偿具有法定顺序;

(四)破产程序一审终审,并一律使用裁定。

一、怎么开发票?如何申请企业破产

1、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公司破产员工工资没发该怎么办

公司破产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进行破产清算。

1、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偿除破产费用后,第一顺序是职工的工资、工伤医疗补助、拖欠职工社保医保、国家规定的补偿金;

2、第二顺序是一般保险、税收;

3、第三顺序是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债务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2、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什么情形下不能申请破产

根据相关规定,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当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宣告破产:

1、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2、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3、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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