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取得有哪些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8:55:50 266 人看过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取得有什么方法

第一种是通过对土地的原始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种就是有政府或其他对土地具有所有权的国家单位对有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进行划拨。

第三种,就是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方可采取协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

2、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计划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4、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准予续期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

(2)禁止性规定

1、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2、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4、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三、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4、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5、“房地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6、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房地产商在对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获取时,可以有几种方法来进行的。有些房地产商为了对该土地有着更长时间的使用权利,会选择将土地的所有权获取,但是这种情况现在一般都被国家管控了。然后有的开发商是根据国家对土地的划分或者使用权的转让来获取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6日 2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特征有哪些
    (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三)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方式为拍卖、招标、协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业、
    2023-08-18
    44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哪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一、减免规定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
    2023-03-25
    29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
    土地使用权取得以出让方式取得也是有土地使用证的,大家需要按照出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办理即可。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1、拍卖出让。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有意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通过出让方叫价和受让方应价的多次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这种公开选择用地者的出让方式,可以提高出让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的公平竞争,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这种方式要求市场环境和出让宗地的条件较高,在国外较为普遍,但目前在我国应用不多。主要是由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政策不规范、用地者取得土地渠道较多、地价压得相对较低等因素所致。2、招标出让。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
    2023-02-22
    192人看过
  •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怎么办,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归属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怎么办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终止处理方法如下: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属主要是依据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2023-05-30
    400人看过
  • 100平方商品房有多少土地使用权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由
    2023-05-04
    213人看过
  • 可以划拨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可知,可以划拨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如下几类: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一、农用地转用审批需要怎么申请1.适用条件。农用地转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确属必需占用农用地并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3)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且面积、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单独选址”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必须符合单独选址条件。2.审批权限。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限集中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依建设项目的性质、是否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来具体划
    2023-06-26
    139人看过
  • 土地取得的方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
    2023-07-20
    29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一、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
    2023-06-03
    300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家庭承包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什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协
    2024-01-26
    111人看过
  • 商品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联系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一、土地使用权和商品房所有权的区别如下: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
    2023-03-21
    330人看过
  • 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种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三种方式,具体为出让、划拨、转让。一、公民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公民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三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二、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获得获得土地使用权包括的方式有:1.出让,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2.划拨,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3.转让,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三、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包括以下三种方式:1、出让,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划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
    2023-04-01
    84人看过
  • 取得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使用税是否合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2。关于合同中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发生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时间问题,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法规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同时废止。“变更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二代双面复印件)及原件,特殊情况下附书面说明。(1)个人因房屋交易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土地登记函》(成都市土地矿产权交易中心出具);(2)本单位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
    2023-05-02
    109人看过
  •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等。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城市建设配套费是指因进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而分摊的费用。3、拆迁补偿与临时安置补助费。此项费用由拆迁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搬迁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费用是土地获得者向国家的土地管理部门交纳的使用费,比如说通过出让的这种方式获得的土地证就需要交土地出让金,有时国有土地资源分配采取的都是竞价拍卖的方式,还有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程当中还要缴纳部分的税费,这都是因为要使用土地资源而产生的相关代价。目前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农用土地征用费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两种: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拆迁补偿与临时安置补助费等。(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
    2023-08-17
    252人看过
  • 50年土地使用权70年使用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一、50年土地使用权70年使用权的区别50年土地使用权70年使用权的区别有:1.土地性质不同,70年产权:主要用于民用住宅。50年产权:主要是工业用建筑、综合类用地。2.房屋价格不同,由于土地性质不同,开发商拿地成本也不一样,70年产权拿地成本最高,其次是50年的,对应的房价就是70年>50年。3.落户情况不同,70年产权的房子是住宅属性,可以落户,但是50年是商业办公属性,不能落户,如果为了孩子落户上学,就要认清这点。4.使用贷款情况不同,50年产权房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首付和利率比例要高很多,7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1.出让,出让方式主要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划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3.转让,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城镇国有土
    2024-03-17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有哪些办法可以取得商品房土地使用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05
      第一种是通过对土地的原始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种就是有政府或其他对土地具有所有权的国家单位对有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进行划拨。 第三种,就是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出让、租赁、划拨等。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的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等。国有土地租赁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
    • 商品房有土地使用权证么,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3
      商品房在建设时,开发商是先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建设的,也就是大国土证,交房之后开发商拿大国土去办理产权证,产权分下来后再分配小国土证,也就是分配到各个业主手中的国土证,是开发商统一办理的。
    •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的途径有哪些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6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
    • 100平方商品房有多少土地使用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31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 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