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暴发地区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6:32:40 429 人看过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暴发地区,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暴发地区,地方政府应该采取有关隔离措施并尽快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为打好防疫攻坚战做好准备,不得不报、瞒报、少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四条

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疫情暴发时,中央与地方怎么更好的配合来防控疫情?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法定不准结婚的传染病范围内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在法定不准结婚的传染病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指重症精神病、先天痴呆症等疾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不属于法定不准结婚的传染病范围。一、妨碍疫情防控罪判多久妨碍疫情防控罪一般按照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要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意见》明确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新冠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二、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禁止结婚的情况包括: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男方为二十二周岁,
    2023-06-25
    121人看过
  • 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的医保报销特殊政策
    1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2023-06-12
    403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薪水怎么出来?
    新冠状病毒肺炎新冠状病毒肺炎工资如何发送新冠肺炎期间的工资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因为隔离不工作也需要提供生活费,劳动者未获得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因防疫需要加班,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如果员工因防疫需要加班,按照《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三种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假,则其工资应不低于其工资的200%(3)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其工资应不低于其
    2023-05-07
    169人看过
  • 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怎么办?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交通工具上发现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交通工具营运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由交通工具停靠点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2023-06-12
    200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还能诉讼吗
    可以诉讼。但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个地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会有所调整。
    2023-12-07
    190人看过
  •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具体有哪些义务
    1、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有如实报告的义务。2、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有尽快停靠并报告的义务。3、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义务。4、不歧视病人的义务。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6、传染病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有不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义务。7、配合取证的义务。8、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按要求进行消毒的义务。9、不造谣、不传谣的义务。10、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有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公共卫生措施落实的义务。11、保证防治传染病物品优先生产、运输的义务。12、出、入境的人员有主动接受检疫的义务。13、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有主动进行医学观察的义务。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是必须是严重的危害到人们的身体的健康和扰乱到社会管理的秩序,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
    2023-06-23
    116人看过
  •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家待岗,工资怎么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1月24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如果是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就应该向劳动者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相同。如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四川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
    2023-06-13
    205人看过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哪些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2023-06-18
    56人看过
  • 如果自己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你应该怎么办?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对接触者管理的要求,你应该接受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密切接触者实施的医学观察。拒不执行者,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对接触者管理的要求,你应该接受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密切接触者实施的医学观察。拒不执行者,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医学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2023-06-12
    329人看过
  • 管理人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法履职的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管理人或者清算组的派出人员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辞去职务;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管理人。
    2023-11-28
    447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出入境有何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第十二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2023-04-15
    245人看过
  • 因履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职责死亡是工伤吗
    一、因履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职责死亡是否是工伤1、应认定为工伤。2、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二、工伤认定情形、认定流程、工伤待遇、医疗结算的具体规定1、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受理上述人员用人单位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即时受理,事实清楚的要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和救治等特殊原因,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可予以适当延长。2、凡参与新型冠
    2023-06-17
    104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应乘怎样的交通工具就医?
    从疫情发生地区来的人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在到目的地14日内,尽量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对有发热及急性呼吸道症状需要就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以及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应当立即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配合医务人员对其自身健康等状况的询问。如果需要乘车前往医院,应当拨打120、999等急救机构电话,乘坐救护车前往医疗机构,尽量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疗机构。
    2023-06-12
    345人看过
  • 传染病爆发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律师补充: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
    2023-05-06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怎么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怎么治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2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隔离治疗的,公安机关可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丙类感染患者,应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感染措施。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措施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3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
    •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1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
    • 饭店员工在饭店内补课时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患新型冠状病毒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2
      劳动者在用餐期间撑死的是否算工伤,建议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的,之前网上有用餐期间被鱼刺卡到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例的,像广东也规定,在用人单位饭堂用餐中毒的,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能生病了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3
      可以诉讼。但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个地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