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是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4 00:47:07 442 人看过

一、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是如何处理

在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余普通合伙人的情况下,该企业需转化为普通合伙企业方能延续运营。

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企业通常是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构建而成,在这种组织结构中,普通合伙人需要为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无上限且不可分割的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只需依据其已认缴的资本出资额来承担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债务。

根据国内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必须包含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参与其中。

换句话说,倘若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下有限合伙人,那么该企业将不得不面临解散的命运。

在此,我们需要特别提醒您注意,如果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有限合伙人,那么该企业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解散。

《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五条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二、有限合伙企业如何承担债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是如何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n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可以作为另一有限合伙公司的普通合伙人
    法律咨询: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作为另一有限合伙公司的普通合伙人吗?律师回答:可以,但是却要符合条件。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五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第七十六条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七条新入伙的有
    2023-06-14
    33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一、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分为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个人债务清偿两种,具体为:1.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二、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在于:1.合伙人资格不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2023-06-06
    132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普通合伙企业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咨询:普通合伙转变为有限合伙的情况是什么?律师回答说: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或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但继承人未取得资格3)合伙协议规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4)合伙人的继承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有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继任人为合伙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五条为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特殊普通合伙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本节的规定适用于特殊普通合伙;如果本节没有规定,本章第1节至第5节的规定应适用于第56条“特殊普通合伙”一词第五十七条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应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所有合伙人应对合伙人在其专业活动中无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和合伙企业其他债
    2023-05-07
    19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会造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退伙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会造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情形包括合伙人为自然人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如何如果不是注册公司,其他投资没有投资金额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
    2023-06-18
    22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重大过失
    普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的,先由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合伙协议的约定赔偿合伙企业的损失。但因一般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合伙人不负赔偿责任。普通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能否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若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则可以代表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
    2023-07-21
    300人看过
  • 加入合伙企业后,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如何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新合伙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加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合伙人应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应对合伙企业的现有债务承担责任的原因如下:(1)合伙企业财产是一种担保财产,合伙人将其所有财产用作债务担保。(2)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时,他必须首先调查合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如果经调查分析后仍同意加入合伙企业,则意味着确认并接受合伙企业的债务。(3)合伙企业的资产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控制。新合伙人提供的投资可用于清偿以前的债务。资产的整合导致责任的整合。清偿债务时,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可能先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给合
    2023-05-03
    31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是否只能委托一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处理合伙企业事务
    律师回答说:合伙人有同样的权利处理合伙事务。但是,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所有合伙人的决定,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在外部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如果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则其他合伙人将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应由其指定代表执行如果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将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如果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入归合伙企业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如果一名合伙人单独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有异议的,暂停执行。发生争议时,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应当依照
    2023-05-07
    397人看过
  • 有几个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伙人须得在2人以上。职工以及其他人数并没有限制。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非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普通合伙人的股权吗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份额,普通合伙人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
    2023-07-16
    500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能否以劳务出资于有限合伙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作为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的唯一差别,不能通过合伙协议排以劳务作为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除了可以用劳务出资,还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什么不同法律咨询:有限合伙人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律师回答:(1)有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权利;(2)有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权利,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
    2023-07-15
    157人看过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人数限制
    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人数限制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互为代表,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相互承担彼此行为所带来的风险,这就使得合伙人的人数不可能过多,否则合伙企业就无法正常运行下去。普通合伙企业自身的特点就限制了企业的规模及参加的人数,因此,法律不需要对合伙人的人数上限进行规定。二、●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依法核准注册的经济实体。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1.以专业知识和专门
    2022-03-12
    120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之间的差异有哪些?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差异。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此外,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另外,普通合伙企业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企业不可以。这些差异对于企业的投资者、管理者和债务承担方式等方面都产生了影响。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之间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差异在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里面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企业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不可以。 普 通 合 伙 企 业 与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 权 利 与 责 任 差 异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是两种不同的合伙企业形
    2023-08-31
    111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怎么退出
    1、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退伙分为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2、自愿退伙是指约定了合伙期限,发生了约定情形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3、法定退伙又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当然退伙的情形包括:(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当然退伙的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一、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条件有哪些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应
    2023-03-27
    208人看过
  • 企业中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普通合伙,即狭义合伙(这也是中国相关法律中“合伙”的概念)。其英文名称为普通合伙企业(GP),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根据协议自愿设立;第二,共同投资和利润分享;第三,合伙制,即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地位相同。他们都是合伙组织的所有者;第四,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英文名称为limitedpartnerships(以下简称LP),这意味着它至少由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自愿成立,但除协议外,还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合伙公司章程,且章程必须登记;第二,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分享利润;第三,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第四,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以其
    2023-05-07
    18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能用合伙企业担任吗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债务如何认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
    2023-06-28
    2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退伙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1
      1、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是指出现客观因素如合伙人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的退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
    •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应该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9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风险提示:解散合伙企业的缘由有以下情形: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
    • 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应如何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格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5
      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如何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企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