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01:59 301 人看过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

1997年9月2日国务院批准

1997年9月29日外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号发布

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含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加强管理,现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

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额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者均须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出资额。

因特殊情况不能同步缴付的,应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比例分配收益。

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控股(包括相对控股)的投资者,在其实际缴付的投资额未达到其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比照本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资经营企业相关文章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期限有何规定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期限有何规定。合营合同约定出资的,应当将合营企业按照规定出具的出资证明书报原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次付清,合营各方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如果合营合同规定分期付款,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合营各方逾期不缴的,视为自动解散,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合营企业应当注销登记,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回营业执照。未办理注销登记、缴回营业执照的,为保护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企业所有的现金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为基础进行投资的,不具有任何担保权益的合营企业拥有的实物、工业产
    2023-05-07
    72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设立的合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由于特殊原因,中外合资企业法也适用于香港、澳门和台湾企业在内地投资合资企业>P>?《合营企业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新修订的《合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还规定:“合营一方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必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合营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一方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不得比另一方更为有利。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这充分说明,合资企业转让股权时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
    2023-05-07
    252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国务院goblin发布文号:第一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处理劳动管理问题,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第二款已有规定者外,都按照本规定办理。关联法规:第二条合营企业职工的雇佣、解雇和辞职,生产和工作任务,工资和奖惩,工作时间和假期,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项,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由合营企业同本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地签订;规模较小的合营企业,也可以同职工个别地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后,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管理部门批准。(注:本条规定已经失效。现在执行的是1988年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用人自主权意见的通知中的第一条规定。)关联法规:第三条合营企业职工,或者由企业所在地的企业主管部门、劳动管理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合营企业自行招收,都需由合营企业进行考试,择
    2023-04-22
    68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举办的合营企业属于下列行业的,合营各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这些行业包括:(1)服务性行业的,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像、维修、咨询等;(2)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3)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4)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5)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项目原则上为10年至30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关键性技术生产尖端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五十年。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可以在50年以上。2、对于属于国家规定鼓励投资和允许投资项目的合营企业,除上述行业外,合营各方可以在合营协议、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3、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距合营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关
    2023-02-25
    135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期限暂行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限暂行规定(1990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0月22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第二条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国家鼓励和允许的投资项目的,除本规定第三条另有规定外,制定本条例,第三条合营企业的设立属于下列行业或者情形的,合营各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1)服务业,如酒店、公寓、办公楼、娱乐、餐饮、出租车、扩彩、视频、维修、咨询等,(二)从事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的;(三)从事资源勘探开发的;(四)国家限制的投资项目;(五)合营各方不同意的,合营期限由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合营合同中的合营期限,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除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直接审批的外,其他审批机关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第五条合营各方在合营合同中对合营期限没有约定的,合营企业可以:,经税务机关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税优
    2023-05-07
    321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资本规定是什么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资本规定是需要根据投资额来进行不同的判断: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一、注册合资企业有哪些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
    2023-03-21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资经营企业
    相关咨询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有何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按不同行业、不同情况,作不同的约定。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可以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距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6
      (国务院一九九0年九月三十日批准对外经济贸易部一九九0年十月二十二日发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一九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正)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属于国家规定鼓励和允许投资项目的,除本规定第三条另有规定外,合营各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第三条举办合营企业,属于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以什么方式出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以下几方面: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XX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国的法律,经中国XX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合资方式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属于股权式合营企业,由中外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批准登记而设立的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XX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出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3
      1、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 2、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