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5:41:45 338 人看过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犯罪嫌疑人死亡案件怎么办

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什么情形下不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妨害公务不批捕为什么?
    一、妨害公务不批捕为什么?不批捕的原因可以是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检察院一般也不批捕: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6、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7、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
    2023-04-28
    195人看过
  • 构成妨害公务罪如何争取不起诉
    一、构成妨害公务罪如何争取不起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涉嫌妨害公务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提起公诉?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三、涉嫌妨害公务罪检察院审查的内容有哪些?(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四、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后法院的审理流程有哪些?(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二)开庭。(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
    2023-04-20
    182人看过
  • 妨害公务被捕后多久起诉
    妨害公务被捕后多久进行诉讼须根据司法机关的侦查情况而定。相关法律知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五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七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二百八十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2023-04-28
    384人看过
  • 刑法妨害公务第82条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妨害公务第82条规定是什么?《刑法》当中关于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不是在《刑法》82条当中,而是在第277条当中。《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妨害公务罪的行为表现方式是什么?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所谓依法执
    2023-04-19
    327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条件
    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条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
    2023-06-14
    120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妨害公务罪会被判几年
    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是什么?妨碍公务罪的概念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刑法》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
    2023-07-27
    67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怎样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妨害公务罪是什么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二、缓刑是什么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三、妨害公务罪怎样缓刑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
    2023-04-04
    268人看过
  • 什么是公诉中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调查机关)侦查终结(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公诉中不起诉的程序有哪些公诉中不起诉的程序有: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3.解除扣押、冻结。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5.对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议、复核。6.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
    2023-08-13
    153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是刑法好多条
    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主要有四种情形:(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具有前述四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本罪中的“暴力”,是指对人身实行打击或强制,如捆绑、殴打
    2023-06-03
    459人看过
  •  缓刑条件中,妨害公务罪有哪些?
    妨害公务罪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原判刑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人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妨害公务罪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1.原判刑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人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3、犯罪情节较轻;4、有悔罪表现;5、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缓刑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妨害公务罪缓刑条件是什么?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代表人民意志的公务人员等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妨害公务罪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缓刑并不在其刑罚之列。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在判决被告人有罪的同时,因其认罪态度好、悔罪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判处其刑罚时可以暂
    2023-08-28
    146人看过
  • 妨碍公务罪处罚后有案底吗,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妨碍公务罪处罚后有案底吗妨碍公务罪处罚后有案底。因为妨碍公务罪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凡是刑事犯罪行为,犯罪卷宗都要形成档案予以保存。犯罪记录要分别录入公检法相关系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
    2023-06-28
    44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妨害公务不批捕的案件?
    妨害公务不批捕不构成犯罪的立即放人。1、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该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天之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是批准逮捕的决定;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给人民检察院;3、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妨害公务和阻碍执行职务的区别阻碍执行职务和妨害公务的区别有: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则是国家安全。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首先在行为指向上,前者的行为指向往往具有特定性,即是某个具体的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后者的行为指向则是整个国家政权,就具体的侵害对象而言,通常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在犯罪方法上,前者通常必须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后者则不限于此,以和平演变等方式危害国家政权、破坏国
    2023-07-01
    161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起诉书内容有哪些
    一、妨害公务罪起诉书格式××××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字第号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此致××××人民法院检察长(员):××××年×月×日附:(略)二、说明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尾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对不同性质案件要写出法律规定的犯罪特征;有关犯罪事实必须写清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动机)、经过、后果等要素。要注意前后事实、时间之间的一致性,注意保护被害人名誉。叙述犯罪事实,要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得当,主次分明。起诉书附项根据案
    2023-06-11
    442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能撤诉吗?
    刑事责任年龄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院是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九条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七)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
    2023-02-23
    2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妨害公务罪如何争取不起诉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9
      妨害公务罪证明自己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下列不起诉条件的就可以不被起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5
      妨碍公务罪的客观要件是通过暴力和威胁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我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 妨害公务罪可不可以不提起诉讼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9
      妨害公务罪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下列情形的,可以不起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妨害公务罪怎样才不会被起诉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07
      妨害公务不起诉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妨害公务罪什么情况下检查院不会提起公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