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9:04:10 308 人看过

一、民法典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要约失效的4种情形:

1、要约被拒绝;

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被依法撤销;

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要约不可撤销情形都有哪些

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不同于要约撤回的是,要约撤销发生于要约生效之后,其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要约撤销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应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民法典的要约生效时间有哪些规定,要约消灭的情形
    一、民法典的要约生效时间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规定,要约一般是受要约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意思表示为生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二、要约消灭的情形1、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受承诺。2、受要约人拒绝要约。拒绝要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
    2023-04-19
    327人看过
  • 要约不包括哪种情形
    要约失效不包含的情形,即不属于要约被拒绝;被依法撤销;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以及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等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形。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是怎样的要约可以撤销。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规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约一般是受要约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意思表示为生效时间。如果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受承诺。三、新
    2023-06-29
    200人看过
  • 民法典中非法人组织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人组织解散的情形包括以下这些:(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民法典规定法人解散的规定有哪些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8-02
    209人看过
  • 民法典的要约失效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要约失效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要约失效的具体情形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
    2023-06-19
    239人看过
  • 民法典家庭财产分割包括哪些情形
    一、民法典家庭财产分割包括哪些情形家庭财产分割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两种情形,其中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
    2023-04-18
    64人看过
  • 民法典登记生效情形
    一、民法典登记生效情形民法典中,一般情况下,所有权转移,动产交付时生效,不动产登记生效,具体如下: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无需交付、登记的: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以公示为前提;但依此取得不动产物权之人再处分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例如继承后转让。二、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责任1、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概述。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是指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3、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
    2023-04-12
    14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包括要约邀请吗
    一、民法典中合同包括要约邀请吗签订合同时,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所以签订合同的形式包括要约邀请,但不是必要有要约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二、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1、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此种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形式约束力,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
    2023-04-12
    181人看过
  • 民法典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怎么规定的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不同于要约撤回的是,要约撤销发生于要约生效之后,其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要约撤销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应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二、要约的特点有什么(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当事人
    2023-05-03
    333人看过
  • 民事鉴定程序违法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民事鉴定程序违法的情形包括什么1、鉴定人或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3、鉴定人或鉴定机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二、鉴定程序违法该如何处罚(一)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擅言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或擅自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
    2023-06-17
    193人看过
  • 民法典中法人终止的情形是否包括宣告破产
    一、民法典中法人终止的情形是否包括宣告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是属于法人终止的原因之一,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可以办理注销登记,法人就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权利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2023-04-19
    372人看过
  • 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一、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二、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与无效的区别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与无效的区别如下:1.行为成立后的效力不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之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2.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3.行为效果不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
    2023-04-30
    148人看过
  • 民法典的预约合同是什么,预约合同违约的具体情形
    一、民法典的预约合同是什么民法典在合同编通则部分规定了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正式成为一项法律制度。预约合同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中。预约合同,是指约定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比如,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定等协议,其实质就是预约合同。《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民法典更强调预约合同的实质要件,即有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同时损害赔偿不再单列,而将之归入违约责任。预约合同的目的在于订立本约(即将来要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订立本约合同的义务,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签订认购意向书后买受人不来认购,则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二、预约合同违约的具体情形一是明确拒绝订立本约或以行动表示拒绝
    2023-04-19
    498人看过
  • 要约失效的四大情形内容
    一、要约失效的四大情形内容1.对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受要约人的通知中,可能明确地说明拒绝要约,这当然没有疑问。但有的通知中,既没有说明接受要约,也没有明确拒绝要约,也没有明确提出反要约。这时,要根据该通知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搞清楚受要约人究竟是什么意思。比如,回复中仅仅是询问价格有没有降低的可能?是否能提前几天交货等,这种答复不足以证明受要约人拒绝了要约。如果受要约人的回复没有作出承诺,但提出了一些条件,要约人在规定期限内仍不作答复,可以视为拒绝要约。按照商事通则的解释,视为“默示拒绝”。商事通则对默示拒绝还举了一例说明:甲收到了乙发出的要约,其中规定该要约两周内是不可撤销的。甲通过邮件回复提出了部分不同的条件,对此乙不予接受。尽管离期限届满还有几天时间,但甲可能不再承诺原来的要约
    2023-04-14
    284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
    在房价变动频繁的当今,一些二手房交易中的卖房人缺乏市场交易的诚信意识,易受非法经济利益的驱使,企图以恶意毁约的不诚信手段来牟取房屋价格上涨带来的非法收益。在这种非法动机的驱使下,失信违约的表现可以概括为六大典型行为:1、恶意拖延交付房屋;2、恶意拖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也就是过户手续;3、拒绝受领买房人交付的购房款;4、无理由故意退还购房款;5、以不充分、不正当的理由提出要求或者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再履行;6、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前进行“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或者无交易基础的恶意过户,故意酿成房屋买卖合同在客观上无法实际履行的后果。一、二手房买卖违约怎么办如果因为不诚信的卖房人恶意违约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不仅在精神中受到打击,而且由于房价的上涨,不可能再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到同等地段同等面积的住房。由于房价上涨,由于卖房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的房屋价值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023-02-22
    44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民法典缔约过失责任损失赔偿的情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4
      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2022年要约会失效吗,失效的情形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3
      1、会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民法典无过错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2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
    • 民法典遗嘱形式包括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9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和打印遗嘱。除自书遗嘱外,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皆需要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 民法典中撤销合同包括哪些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民法典中撤销合同包括哪些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都是可撤销的合同具体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在订立合同时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