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须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5:02:15 115 人看过

农村房屋只能在同村的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其他村民的,合同视为无效,是不受法律的保护。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房屋价格、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没有房产证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出具有关宅基地转让证明。农村房屋交易应当谨慎。为了将农村买卖视为有效,应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得到批准,才可进行买卖。

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的问题

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根据现有的规定来看,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只能在农村集体内部进行买卖,城市户口的居民到农村购买房屋是不被允许的,出售房屋还应取得村委会的同意。在购买房屋时,当事人双方都应签订成面的买卖合同

,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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