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有哪些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7:55:01 368 人看过

1、股东可以通过转让公司股权退出公司。但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征得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股东可以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3、股东也可以起诉人民解散公司,以达到退出的目的。

股东退出情况说明需要写吗?

股东退出是必须要写情况说明的从而把退出的理由注明清楚,这样才能按流程来进行办理退出手续。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是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

股东退股申请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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