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6:12:30 101 人看过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方式:

1、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存在不足的,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补充赔偿;

3、仍然不足的,由保险人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一、电瓶车拖车费用规定

车辆只要投保了商业险中的车损险和三者险,遭遇事故后发生的拖车费用,相关保险公司是可以赔付的。但保险公司并不会主动把该信息告诉消费者。拖车费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二、车上了全险出了事故该怎么分配责任

汽车上了全险出了事故的,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对于事故的损害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三、交通事故中哪些人可以当被告

交通事故中可以当被告的包括保险公司以及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2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定赔偿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人醉酒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吗行人喝酒被撞没有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
    2023-03-09
    129人看过
  • 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标准:
    1、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既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2、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施工单位进行道路施工作业时,一般都会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安全隐患;道路出现毁损情况时,道路管理单位也会采取上诉措施。(一)如果施工单位或者道路管理单位未按规定操作,因此造成正常通行的人员伤亡或车辆、其他财产损失时,道路管理单位和相关的施工单位应当与肇事车辆的驾驶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如果在受害人在诉讼中并未列道路管理机关或施工单位为被告,那么承担责任的驾驶人可以向其追偿。当然,如果道路设施的缺陷并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则不必与驾驶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任何人都不得在公路上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擅自设置障碍、
    2023-08-17
    71人看过
  • 202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损害协议有争议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损害协议有争议怎么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主持下,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的诉讼外调解活动。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据此,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书面向交管部门申请调解。该规定第90条还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
    2023-06-12
    403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交通费赔偿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支付。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3、特殊情况,应该与对方当事人商量同意,并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根据需要可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4、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2023-06-03
    132人看过
  •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问题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法院管辖,一个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另一个是被告住所地法院。2、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对于诉请赔偿数额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受诉法院是当事人对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行使选择权后确定的案件受理法院。受诉法院地如为经济发达地区相应的数额标准较高,如为贫困地区
    2023-04-15
    385人看过
  •  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方式包括四种情况:1)未进行过户登记的车辆,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实际所有人;2)挂靠经营的车辆,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包括挂靠人和具有监督管理义务的被挂靠单位;3)承包租赁的车辆,赔偿责任主体为肇事直接侵权人和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4)借用他人车辆,应按出借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责任主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方式如下:若购买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未进行过户登记,则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实际所有人。2、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包括挂靠人和具有监督管理义务的被挂靠单位。3、承包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直接侵权人和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4、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按出借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责任主体。交通事故损
    2023-11-16
    160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的风险会比较大,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第二个就是原始证据的留存,对于一些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花费的产生,一定要保留好原始发票,这样才便于我们后期主张权利,否则有可能出现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可能性;第三如果是和解结案,一定要签书面的和解协议,否则所有承诺都有可能成为空谈后期主张权利只会更加麻烦。第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第五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一、损害赔偿的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
    2023-02-27
    271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慰抚金的确定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一)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
    2023-04-21
    155人看过
  • 损害赔偿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
    2023-07-02
    216人看过
  • 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023年)
    更新时间:2013-05-12分享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公交〔2013〕85号关于印发2013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各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3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损害赔偿的有关事宜同时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2013年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2、云南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的标准3、云
    2023-05-05
    4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交通伤残损害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如果造成的伤残损害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一、坐熟人车出车祸怎么办如果是驾驶人全责的话可以由驾驶人来承担赔偿。如果是对方的责任的话,可以由对方来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责任的划分来承担责任。二、恶意别车事故保险赔吗会在应该赔偿范围之内进行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应该及时报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三、私家车撞伤人如何赔偿私家车撞伤人一般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
    2023-03-23
    397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挂靠车辆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挂靠车辆的责任承担挂靠车辆责任承担要分情况,一般情况之下,被挂靠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被挂靠的单位有过错或者挂靠的车辆是挂靠在运营公司从事运营活动则别挂靠的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侵权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挂靠机动车侵权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
    2023-02-17
    201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属及理赔规定
    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根据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来确定的。全责的一方要赔偿无责方的所有损失;对等责任,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范围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出交强险范围的,就是一人一半的赔偿。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损失数额比较大,驾驶员就应该保留好第一现场,并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再报险,保险公司就有权拒绝赔偿。交通事故全责方是否可以申请保险理赔?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1、事前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2、事发后及时向当地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并经受理。3、车辆在发生事故前已经参加年度审验。4、驾驶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5、驾驶人无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因此并不是在交通事故中谁全责就需要垫付全部的修车费,只是说如果在过程中遇到了需要抢救的一些情况有抢救费用,那么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先行垫付,最后由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来进行偿还
    2023-07-14
    37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定性与法律适用
    一、第三者责任保险应为商业保险,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所规定的强制保险判断一个事物的性质,应着眼于事物本身的客观特点,而不是看人们对这个事物的主观认识。各保险公司所售的保险虽然不尽相同,但合同均有保险责任、免责条款、保险费及保额、绝对免赔、理赔处理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等约定,这些具体的约定虽然可能是格式的,但都充分体现出合同双方当事入意思自治的特点,甚至象保费及最高保险限额等条款是依据具体的协商而定的,不具有国家推行的强制保险所具有的社会保障性质的特点,它反映的是不带有行政强制色彩的合同关系。对于这样一个合同,在2004年5月1日前,是典型的商业保险行为,没有任何争议,2004年5月1日以后,在合同条款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该保险的性质不应发生变化,其相应的法律后果也不应有所变化,除非法律明文改变其产生的法律后果。而《道交法》并没有使其发生改变。《道交
    2023-06-08
    7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道路损害赔偿责任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是以前的案由规定,现在已经适用新的案由规定,统一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道路责任怎么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在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道路交通也在不断的发展进步,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交通事故在所难免。如何确定道路交通当事人的责任,成为道路交通立法不容回避的问题。据我国相应交通法规的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确定了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责任的基本条件,由在事故中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符合社
    • 交通事故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交通事故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
    • 交通事故道路损害如何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调解的流程: 1、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9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