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销合同拖欠货款是否构成违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7 07:07:23 475 人看过

一、赊销合同拖欠货款是否构成违约

构成违约。

赊销合同的买方拖欠货款,造成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方式承担,如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拖欠货款索赔流程

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追讨拖欠款,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6日 0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错要约,是否构成合同违约
    交错要约不存在合同关系,交错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要约,而同时对方也以同样的内容发出要约,且双方当事人彼此都不知道有要约的现象。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在交错邀约中没有承诺阶段的,因此没有成立合同关系。一、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意思是什么一、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意思。简言之,要约人拟定合同,希望签订合同并发出合同:1、具体确定内容;2、表明受要约人承诺受意义的约束;3、可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要约人;4、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在被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二、承诺是被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简言之,被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1、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期限内到达要约人;2、不得附条件;3、被要约人拒绝,期满未承诺,做出实质性变更,要约无效;4、如果承诺生效,合同将同时成立;三、要约承诺: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双方意思的一致性为成立要件,
    2023-03-30
    212人看过
  • 拖欠货款违约金、拖欠货款的利息该怎么算?
    1.当事人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还有权要求被告偿还拖欠货款利息。2.代理律师通过查阅几年来各个时期的金融存款利率,科学、准确地为当事人计算出利息的具体数额。3.主张偿还利息并不难,困难在于面对着时常上下浮动的存款利率,如何有理有据地准确计算出所要求偿还拖欠货款利息的具体数额。4.代理律师凭着一丝不苟的精神,经过精确计算和校验,最终为当事人提出了具有法律依据且准确科学的拖欠货款利息偿还数额。一、借贷利息多少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中,关于利息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没有约定利息的,无权主张利息。但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或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而在债权人主张的合理还款期限内还没有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主张逾期还款的利息。2、约定的利息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4、年利率在24%—
    2023-03-08
    312人看过
  • 货款合同  违约金
    有几种情况。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则依合同约定办。双方没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违约金约定,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存在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照实赔偿。在既有损失,又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金责任,该违约金应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限。一、借款合同多次违约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贷款合同上的违约金,如果有违约行为的发生,是需要真实支付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减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违约金的过高或者过低而请求法院予以调整的,法院应以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调整。而要确定损失的大小,便首先面临一个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即哪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一种观点认为,实际遭受损失的大小
    2023-03-11
    68人看过
  • 赊销合同是买卖合同吗
    一、赊销合同是买卖合同吗赊销指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中间商拥有商品的所有权,承担向供货商付款的责任,供货商随即拥有向中间商收款的权利,在供货商的财务帐上相应产生了应收账款,在货款未回收前,仅仅产生了债权,销售并未完成。赊销协议就是买卖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而卖方先发货,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货款的行为!赊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第五百九十六条二、买卖双方的义务有哪些1、出卖人义务: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的瑕疵担保义
    2023-05-03
    329人看过
  • 购销合同拖欠货款纠纷案
    A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原告诉称99年9X1日,被告方沧江实业公司委托代理人杜X林与原告协商,要求赊购80吨钢材,用于修建与行署办公室联合开发的商贸楼工程,在审阅被告与行署办公室合同,了解有关情况后,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代购合同,并经地区公证处公证,规定原告赊卖给被告钢材80吨,每吨3850元,被告于1999年11X3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否则,以每天2%收取违约金。被告于99年10X29日前提走68.07吨钢材,总计货款262069.5元。但直至目前,被告仍未偿付一分钱货款,并以种种理由拒付该笔款项,至使欠款一直得不到追回,给我公司造成极大的经营困难,现违约金按合同规定,已远远超过货款金额,另一方面,被告按合同规定所发生的违约金已达到90余万元,即便不作如此计算,原告方因被告迟迟不付货款,导致原告方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以一般情况计算,我公司的周转在一季度左右,现又正逢A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
    2023-06-05
    99人看过
  • 拖欠货款能否主张拖欠的买卖合同货款利息?
    一、拖欠货款能否主张拖欠的买卖合同货款利息?在履行买卖合同的过程中,买方拖欠货款,卖方是可以主张拖欠货款的利息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二、当事人要怎么追讨货款?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起诉,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证据问题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证据充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往来的材料,以防发生纠纷时措手不及。
    2024-02-02
    61人看过
  • 合同单方面解约是否构成违约
    一、合同单方面解约是否构成违约合同单方面解约一般构成违约。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存在下列情形是不违约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解除的后果是什么呢合同解除的后果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定或约定的其他后果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
    2023-10-26
    348人看过
  • 违反先合同义务是否构成违约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未履行应尽的义务,将承担起缔约过失责任。此种责任旨在赔偿争议双方因误解或疏忽所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从而使其能够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无争状态。然而,如果因为当事人的不当行为导致了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或者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那么他需要承担的就是违约责任。这种责任主要补偿对方向期待利益的损失,以期达到合同完全履行的理想效果;从具体的责任形式来看,缔约过失责任通常转化为单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则常常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以及实际履行等多种方式。《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八条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2024-08-07
    471人看过
  • 货款违约金过高是否合法
    一、货款违约金过高是否合法违约金过高是不合法的,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违约金赔不起会坐牢吗违约金赔不起不会坐牢,付不起违约金属于民事案件,不会坐牢。如果经过法院判决,有能力还钱却不还,那么就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
    2023-10-07
    180人看过
  • 赊购商品拖欠货款判决买方立即给付
    日前,顺义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王某给付原告孙某货款8000元。2005年10月,王某因建房需要,到孙某的木材厂购买了10吨木料。因王某当时手头资金不足,只付了6吨木料款,其余4吨木料款属于赊购,合款8000元未付。王某向孙某打了欠据,并承诺3个月内偿还。事后,王某未能按时向孙某支付所欠货款,孙某将王某告上法庭。王某抗辩称,我从孙某处买了10吨木料,孙某理应向我开具发货票。因孙某没有给我开具发货票,故不同意孙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买卖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系双方履行主给付义务,其余系从给付义务。且在一方已履行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以对方未履行从义务而拒绝履行自己的主义务。因此,孙某出售给王某商品后,已履行了主给付义务。为此,王某应支付对价。现王某以孙某未开具发货票的从给付义务角度作为拒付货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2023-06-09
    170人看过
  • 拖欠货款违约金如何计算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一、什么是租房合同违约金?违约金既是一种责任形式,又是一种独特的担保合同履行的方式。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二、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进行规定的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
    2023-03-09
    479人看过
  • 如何写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出卖人xxx简称甲方,承买人xxx简称乙方,兹为xx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甲方愿将xx货xx件卖与乙方,约定xxxx年x月x日交付清楚。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x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x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第五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
    2023-06-12
    340人看过
  • 合同备案撤销后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违约
    在房地产业的运作过程中,当发展商采取了“一房两卖”这一不当行为时,他们有义务针对那些未能获得该物业的买主,对其因此而承受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同时,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已支付购房款金额的二倍。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出卖方与买方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若由于卖方自身的原因导致该合同的法律效力被宣布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解除,那么买方将有权要求卖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并且还可以要求卖方对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除此之外,买方还有权向卖方追讨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
    2024-07-29
    241人看过
  • 合同解除是否一定构成违约?
    合同解除并不一定需要存在违约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解除年龄规定是什么样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裁减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
    2023-07-06
    12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违约后违约是否构成合同解除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3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均是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那么是构成合同解除权的;如果是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均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合同双方均可以成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
    • 构成违约能撤销合同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按照《合同法》94条,根本违约,是指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只有构成根本违约的后果,才有权解除合同。如何认定构成根本违约,主要考虑一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从违约后果整体考虑,是否使对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期待的利益丧失或失去了合同的目的,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
    • 赊账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云南在线咨询 2025-01-19
      在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构成犯罪。但若经过法院生效裁判,判决还钱,但有能力偿还却据不偿还,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如果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
    • 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是否构成违约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3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对方是构成违约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需要确定履行的方式
    • 赊销饲料货款怎么要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3
      如果还是不给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