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法制播报》播出节目《亲哥俩债务纠纷上法庭90万欠款却人间蒸发》,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意思就是亲情归亲情,财务归财务,不能因为财务上的小纠纷而伤了骨肉之情。家住江苏宜兴的徐海东,徐海峰是亲兄弟,两人各有各的生意,互不相干。也正因为这样,两个人之间每一笔债务都有借条为证,但即便是这样,哥哥徐海东借给弟弟徐海峰的90多万人民币,还是莫名其妙地蒸发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解说:徐海东和徐海峰是一对亲兄弟,但两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却十分透明。这两年,弟弟徐海峰因生意上的需要几次向哥哥借钱都有欠条为证。采访中,许海峰对自己欠哥哥一大笔钱的这件事也毫不避讳。
弟弟徐海峰:一共加起来,总结账一共五次,结账前还很多次,所有一共多少,95万2千块整。2003年8月3日,全部整理了,把原来的小条子我全部收回,我重新给写了一个欠条给他,是我公司借的。
解说:虽说是亲兄弟,但90多万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徐海东说,他借弟弟这笔钱,也背了很大的包袱。
哥哥徐海东:90多万里面我有40多万是贷款贷来的,那我房子在银行抵押贷款的钱,所以我一直承担着利息。
解说:由于徐海东也有自己的生意,急需要资金周转。于是,徐海东多次拿着那张95万2的欠条向弟弟索要欠款,但是弟弟总是以自己的公司急需用钱为由推脱。那段时间,兄弟俩因为钱的事情弄得挺别扭。
哥哥徐海东:一个也这么长时间了,另外一六月份就是我要还贷款,因为银行里面贷款的时间也比较长了,他们也说了你再不还的话,就拍你房子,就说一些不中听的话。
弟弟徐海峰:他提出(还钱)以后呢,从我主观上来讲我不太主动把钱给他,因为这个钱公司也要周转。
哥哥徐海东:到十月份国庆我回来,我知道桃之都大概有100万到帐,我说能不能先还给我,他说不行,我感觉他一点诚意都没有,我说我要起诉。
解说:眼看亲哥哥要到法庭上去告自己,徐海峰的脸上有点挂不住了。
弟弟徐海峰:做企业的话,最大的考虑点应该是考虑影响,跟公司下一步的运作,因为自己亲兄弟都要到法庭去打官司,那你公司以后要怎么经营。
解说:徐海峰和哥哥商量,为了避免尴尬,在乡里乡亲面前维护兄弟之间的面子,可以找个第三人来打这场官司。也就是把哥哥徐海东的债权转让给其他人,由别人来替徐海东要钱。兄弟俩同时想到了生意上的朋友王连芝。
原告王连芝:作为我来说,不好推辞,当面问我,我只要答应了。
解说:于是,徐海峰徐海东兄弟俩,和王连芝坐在一起签了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为了保险起见,徐海东与王连芝也签了一份协议。
哥哥徐海东:我为了徐海峰同意把债权转让,但要保障我的利益,所以我让王连芝给我写了一个条子,把这个情况说明,转让给他,他收到钱要返还给我。
解说:一切准备工作就绪,王连芝就替徐海东到宜兴市人民法院起诉了徐海峰的公司,要求偿还所欠的92.5万元的债务。法院方面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很快就查封了徐海峰公司的账户。这倒是徐海峰没有想到的,为了自己的生意不至于瘫痪,经过庭下调解,他终于同意还钱给哥哥。
哥哥徐海东:后来我也考虑他了,我就同意先只拿走90万,剩下的5万2千做一还款计划,法院的费用由我自己承担。
解说:毕竟是亲兄弟,既然弟弟愿意还钱,哥哥也就撤诉了,看来这件事通过庭下调解的方式解决了。但是就在徐海峰当着法官的面儿把90万元的汇票交给原告王连芝之后,意外发生了。
原告王连芝:(法官)要我拿汇票给他看,是不是弄错了,到后来干脆就抢过去,抢回去的理由是,现在有案外疑异,你们事先串通诈骗。
解说:原来,弟弟徐海峰的公司还拖欠他人近百万元合同款,而且也已经起诉到了法院。而此时,当地警方也接到报案称:徐海峰兄弟间的这些欠条都是伪造的。于是,宜兴市人民法院以伪造重要证据为由将弟弟徐海峰拘留了。
被告弟弟徐海峰:实际上我没有伪造所伪的重要证据,而你们(法院)在没有审理的情况下,对被告当事人进行拘留是错误的。
解说:于是,这件原本看起来事实清楚的案件一下子有了变数,法院不但不同意原告的撤诉请求,还扣住了原告手中的汇票并拘留了被告徐海峰。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有串通诈骗的嫌疑。但公安机关对本案进行一番调查之后,最终却并没有立案。拒绝原告的撤诉并拘留了被告的宜兴法院,此时只能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继续审理这起债务纠纷案了。
解说:2005年的1月21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由于法院一直打算拘留原告,所以王连芝并没有到庭。在法庭上,哥哥许海东作为原告的证人出庭,证明被告徐海峰确实向他借过90多万元钱,而被告也承认这一事实。但是,法庭根据他们自己从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却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债务关系并不成立。
原告律师徐律师: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当庭予以了认可,那么被告提供的证据呢,原告呢也事实上予以认定,相反法院依职权提供的证据原被告双方都没有认可,但法院予以认定,这种情况在司法事件当中比较少见,所以存在程序违法的事实。
解说:对于这起案件,当地媒体也十分关注。就在庭审进行中,几位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的人突然过来抢走了我们记者的摄像机。
解说:当天下午,宜兴市人民法院对当庭本案进行了宣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这就意味着,哥哥徐海东借给弟弟徐海峰的钱就这么一笔勾消了。对于这么富有戏剧性的结果,兄弟两人都是莫名惊诧。
弟弟徐海峰:昨天这个判决应该是一个笑话,但对我公司来说应该可能也是一种喜的来源,因为按照事实来说,桃之都公司事实上欠徐海东95万2千整,但因为有了昨天的判决,桃之都和徐海东和王连芝这种债务关系都已经没有了。
哥哥徐海东:我对昨天的判决只能说没办法说什么东西,昨天那个判决把我那个95万2给蒸发了。
弟弟徐海峰:我不需要还。
哥哥徐海东:我实在无话可说。
主持人:徐海峰和徐海东两兄弟因为生意上的需要有债务往来,弟弟几次以公司的名义向哥哥借的款,总共加起来有95万2千元。但法院的一纸判决却把这笔巨款人间蒸发,针对本案种种疑问,我们请律师做出解答。
解说:法院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认为,徐海峰与徐海东是亲兄弟,两人有串通一气转移财产的嫌疑,这样很可能影响到其他个人的利益。这也是宜兴法院判定债务关系不存在的原因之一。那么律师对这种观点持何种意见呢。
律师郑光远: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着真实的这种债务,要进一步举证,形成证据链条。
解说:在本案中,徐氏兄弟碍于面子没有面对面在法庭上对峙,而是找了第三人来帮忙打官司。哥哥徐海东把自己债权转让给了朋友王连芝。那么转让后的债券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吗?
律师郑光远:我国法律是支持债权和债务转移关系的,但是有一定条件,如果我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不要债务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也可以转让,但债务的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他都可以,就是说本案中哥哥可以把债权转让给其他人。
解说:本案中,弟弟说这一大笔钱是以他公司的名义向哥哥借的,但欠条上只有弟弟徐海峰的签名,而没有公司的公章。那么这笔钱到底是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呢?
律师郑光远:事实形式履行职责肯定是公司的人员,不可能是抽象意义上的公司,去履行贷款或借款业务,就看弟弟以个人名义签字,但实际上是履行一个职务,是为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如果公司认可,事后追认,或者公司是确实使用这笔款项的话,应当是公司借款。
解说:另外,本案在未开庭审理前,法院就对被告进行了强制拘留。针对宜兴法院的这一行为,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律师郑光远:法院可能是认为当事人的诉讼活动损害了他人的利益,进行自行搜集了一些证据,可能认定双方妨碍司法审判活动,对他采取一些强制措施,但这个司法强制措施或司法拘留需要有足够的充分的根据,如果证据不足或还有欠缺的话,作出这种强制措施是不够审慎的。
主持人:90多万元的债务虽然有欠条为证,但法院却不予承认。不予承认的原因,就是因为弟弟在欠条上只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而没有公司的印章,才造成了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串通诈骗以及债务关系不成立的判定。不过,亲兄弟毕竟是亲兄弟,我们希望徐海峰和徐海东兄弟俩能够平静理智地解决这次纠纷。
-
老赖施尽逃债伎俩债务纠纷案
480人看过
-
如何在法庭上处理个人债务纠纷
283人看过
-
俩外甥女因遗产纠纷将舅舅告上法庭
494人看过
-
护坡隔断兄弟情哥俩庭上互不相让
485人看过
-
法庭执结一起债务纠纷
429人看过
-
夫妻家庭债务纠纷
224人看过
-
法庭债务纠纷不参加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8要么你聘请律师,全权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诉讼。 委托个对情况不可能完全知晓的人代理出庭?必输无疑。 显然你是债务方,按你的想法做,除了输的更快,好像没有其他结果。
-
法庭怎么处理债务纠纷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
-
家庭宅基地纠纷,哥俩分家各一份,另有没分完的怎么办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