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执行程序后还需重新申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6:20:21 420 人看过

终结执行程序后不可以重新申请执行,只有中止执行后才能恢复执行。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强制执行法官主动终结执行程序的规定

依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第三部分第8条的规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程序在一定期间无法继续进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议庭评议,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结案:

1、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2、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4、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后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执行主体的;

6、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的;

7、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资金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2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结执行相关文章
  • 执行程序终结有裁定吗
    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1、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程序一般是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后,表示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撤销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就没有必要进行了。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人民法院予以执行的根据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法律文书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公证机关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被公证机关撤销;仲裁裁决被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撤销,执行工作就无从进行了,只能终结执行。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被执行人死亡,一般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义务,如果他有遗产可供执行,或者有义务承担人的,仍应依法予以执行。但如果被执行死亡后既无遗产,又无义务承担人时,执行工作就无法进行,因此应当终结执行。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追索“三费”是特定人的权利,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存
    2023-02-18
    268人看过
  • 终结执行后申请人怎么办
    一、终结执行后申请人怎么办终结执行后,申请人面对的是执行程序暂时停止的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人的权益就此丧失。1.在终结执行后,申请人应当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变化。2.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新的执行条件出现,申请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重新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这一行为并非是对原执行程序的恢复,而是基于新的执行条件,启动一个新的执行程序。二、终结执行后的恢复执行条件终结执行后的恢复执行并非无条件进行,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具体而言,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被执行人重新获得可供执行的财产;2.原终结执行裁定中存在错误或不当之处,需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纠正;3.其他法律规定的可以恢复执行的情形。恢复执行并非简单的重启原执行程序,而是需要依据新的执行条件和法律规定,重新进行执行程序的启动和推进。三、终结执行后重新申请执行流程终结执行后,申请人重新申请执行需遵循一
    2024-07-25
    298人看过
  • 执行终结与执行程序终结有什么不同
    执行程序的终止和执行终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里的执行程序终结实际上是法律上的执行中止。执行程序的终结不等于案件的实质性终结,执行程序终结可以在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情况下申请恢复执行。执行终结的案件是指被执行人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或者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案件。执行程序结束的标志及司法救济执行程序结束又称执行结案或执行完结,具有一定的存在和表达方式,主要有三种: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落实完毕。这类结案方式因申请执行人享受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权利,执行的目的达到,实现了申请人的诉讼愿望,因此是最理想的诉讼结果。2、案件被裁定执行终结。相比之下,被裁定终结的执行方式的完美性,较之执行完毕要逊色。其中包括部分权利因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没有得到执行,一种情况可能系申请人自愿放弃,另一种情况则是因法定无需或没必要再执行而使执行程序结束。3、裁定不予执行。主要指对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由于其公
    2023-06-11
    498人看过
  • 申请人成功终结执行后,能否继续申请执行?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一般不能再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
    2023-07-17
    405人看过
  • 重新申请强制执行需不需重新交材料
    (一)公民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需要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捺印),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的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以及送达回证)。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5、有法定代理人的,需要另外提交:(1)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2)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6、如果是委托律师诉讼的,另外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7、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1份。(二)法人或其他组织1、申请执行书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023-03-20
    157人看过
  • 执行中止重新执行程序
    中止执行后,如果又能够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可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即可启动执行程序继续执行,直到该案执行完结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相关知识: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
    2023-06-12
    217人看过
  • 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哪些异同
    一、终结执行与终-本执行的相同点1、两者都是结案方式。根据《执行立结案规定》第14条,终-本和终结执行都是执行实施类的六种结案方式之一。2、两者的都没完全实现执行债权。与执行完毕不同,终-本和终结执行都是非正常结案方式,裁判文书确定的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都没有最终完全实现。3、两者都要送达终结裁定给申请人。不管是终-本,还是终结执行,都属于“终结执行行为”,执行法院以这两种方式结案的,都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给申请执行人。4、两者都存在恢复执行的可能。当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当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时,以终-本和终结执行方式结案的申请人都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立案恢复执行时的案件类型代字都是“执恢字”。5、两者之间存在包含关系。终-本是为了探索执行实践中大量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推出机制,而将其从终结执行案件中单独剥离出而创设的一种制度。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终-本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终结
    2023-06-11
    101人看过
  • 债权凭证需要重新申请执行吗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后,如果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是不需要再次申请执行的,只需要向法院提供债务人财产的线索后,法院就会执行。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第一是债权凭证的发放必须以申请人的自愿为前提,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申请人接受债权凭证。由于债权凭证不具有判决书、裁定书可以依法律程序强制性发放或者留置送达的性质,因此,各地法院普通规定,债权凭证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或者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方可发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债权人接受债权凭证。第二是必须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并且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方可发放债权凭证。由于债权凭证在实际上起到了终结执行程序的作用,因此,如果
    2023-06-12
    79人看过
  • 终止执行后再申请恢复执行需要裁定吗
    一、终止执行后再申请恢复执行需要裁定吗1、终止执行后再申请恢复执行,需要裁定。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况有哪些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
    2023-08-10
    90人看过
  • 终结执行后再次执行以什么方式申请
    一、终结执行后再次执行以什么方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终止执行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当事人终止执行两年内提出重新执行的,法院会受理。二、法院终止执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2023-06-06
    272人看过
  • 程序终结与终结执行有什么区别?
    一、程序终结与终结执行有什么区别?1、定义不同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执行终结是指: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2、后果不同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可以恢复执行。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程序,不再恢复。3、法律效力不同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实际上是法律上的执行中止,主要是因为法院为了避免未结案数字久高不下,而想出的一个办法。而执行程序的终结等于案件的实质性终结。二、执行终结的情形有哪些?执行终结有以下几种情形: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2024-01-10
    67人看过
  • 终结执行程序后能不能转破产
    一、终结执行程序后能不能转破产执行不能转破产的启动主体我国目前采用破产申请主义。而破产申请对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而言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因此,在执行不能转破产过程中,申请主体仍为上述范围还是有所扩充,目前存在不同观点。一是当事人启动。即债务人经确认执行不能时,依据现有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可初步推定债务人此时已出现破产原因,故债权人、债务人、清算责任人、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破产,并可依据各自的商业判断选择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同时提交破产申请书和因执行不能终结执行裁定书。这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常规做法。但实践中,上述当事人基于自身利益的权衡和破产前期成本的顾虑等因素,大多不愿轻易申请破产,致使不少企业早已资不抵债、深陷经营僵局,仍不依法退出市场。如:对债权人而言,难免存在一种固有观念,即其既然已经申请强制执行,虽
    2023-06-06
    115人看过
  • 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
    一、行为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二、行为执行案件终结执行后能否申请恢复执行执行终结的案件不能再恢复执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一般不能恢复执行;如果发现执行有条件,是可以申请重新执行的。三、行为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是否取消失信名单法院终结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最高人
    2023-12-22
    409人看过
  • 2024申请再审是否终止执行程序
    申请再审是否终止执行程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申请再审的,法院是不会停止执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再审的注意事项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
    2024-04-14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 更多>

    #终结执行
    相关咨询
    • 被执行人破产终结后,债权人能否申请重启执行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破产程序终结后,原则上不启动个别执行程序。破产程序属于概括清偿,执行程序属于个别清偿。 但若相关债权人新发现其有未经破产分配的财产,若无通过破产法上的程序获得救济的可能,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并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
    • 和解后是终结执行还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执行和解是中止执行不是终结执行。如果对方在本次和解履行中违约还将继续执行,如果终结但必须履行完毕。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应该如何再次申请执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8-28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再次申请执行应提交以下材料: (1)恢复执行申请书; (2)原执行依据(判决书、裁决书等)副本; (3)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或执行和解协议; (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 (5)当事人信息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
    • 终止执行程序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后续执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6
      本次执行裁定终止执行程序的,申请人是可以再次提起恢复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 终结执行程序和终结执行效果一样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执行工作暂时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由法院裁定本案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仍然无法使案件得以执结,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而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履行了法定执行手续。2009年3月19日,XX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法发[200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