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非法占有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31:18 210 人看过

一、贪污罪与非法占有的区别

(一)非法占有的解释

1、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

2、从民法意义上说,所谓的“非法占有”,也就是指非依法律依据对他人的财物实施控制和管领的状态。

3、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等。

4、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又未取得所有人许可而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的财产,即非法地行使占有权能,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

5、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地占有他人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理解为:以非法取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为目的。

6、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获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而不能是其他含义。

(二)贪污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国家工作人员。一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委托的受委托人员。四是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具有故意性。

3、客体要件

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4、客观要件

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侵吞: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2)窃取: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秘密获取的方法,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

(3)骗取: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欺骗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4)其他手段:是指侵吞、窃取、骗取以外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手段。

二、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两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从犯罪客体上看,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其对象只能是公共财产;而侵占罪侵占的是公司、企业财产所有权,其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也包括私人财物。

(二)从犯罪主体上看,贪污罪主体原系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而侵占罪主体是公司的董事、监事、职工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构成贪污罪的非法占有人包括谁
    1、非法占有,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挪用的公款,拒不归还,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2、罪名根据主犯性质确定,没有归还行为的,截取单位收入不记录,使占有的公款难以反映在单位财务账户上;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或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将国有财产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非法占有。什么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犯贪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
    2023-08-18
    212人看过
  • 有关侵占罪与贪污罪的法律概念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仅限于公共财产,不能是房地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产,还可以是私人财产,包括房地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并侵占他人,就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管理公共财产的便利条件。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及联系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从犯罪构成上看,两者的相同点是:1、主观上均由故意构成;2、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在行为上都表现为盗窃、骗取、侵吞或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但是与贪污罪又有明显不同,具体区别有如下几个方面: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
    2023-07-08
    177人看过
  • 应该怎么认定贪污罪的非法占有
    贪污罪的非法占有的认定:罪名根据主犯的性质而定,且没有归还行为的、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使所占有的公款难以反映在单位财务账目上;非法占有、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是非法占有。一、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2、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二、挪用公款后归还构成犯罪吗行为人在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后,又将款项归还的,同样构成犯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
    2023-04-03
    424人看过
  • 公职人员与非公人员贪污的区别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而一般受贿罪所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2、犯罪行为不同。索贿要求不同;本罪索贿也必须为他人谋利益的,才构成犯罪;而受贿罪不需要为他人谋利益,也可以构成犯罪。3、主体不同。公司、企业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之不同;4、犯罪结果不同。本罪必须受贿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受贿罪数额5000元以下,情节较重的,也可以构成犯罪。5、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处15年有期徒刑;而受贿罪最高处死刑。受贿罪1、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2、适用法律条文:《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
    2023-06-12
    301人看过
  • 如何正确区分贪污罪与侵占罪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1、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3、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一、个体户可以告员工职务侵占罪吗不可以。严格来讲,个体户的员工并不是属于法律中所规定的企业,所以一般情况下,对方不是职务侵占罪的构成主体,也就不会涉及到职务侵占罪了。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
    2023-03-20
    120人看过
  • 贪污罪能判缓刑吗,怎么区分贪污罪与非罪
    一、贪污罪能判缓刑吗贪污罪判缓刑的条件:自首、坦白、重大立功,这些都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二、贪污犯罪缓刑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三)、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2023-02-17
    58人看过
  • 区分贪污罪和侵占罪的正确方法
    区分贪污罪与侵占罪的方法,具体如下:1、区分犯罪对象,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物,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2、区分犯罪主体,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通过区分犯罪对象和犯罪主体,便可区分贪污罪与侵占罪。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其中既包括国有、集体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公共财产,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
    2023-07-01
    226人看过
  • 贪污罪涉嫌非法占有怎么认定
    贪污罪的非法占有的认定:1、罪名根据主犯的性质而定,且没有归还行为的、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使所占有的公款难以反映在单位财务账目上;2、非法占有、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非法占有国有土地罪是不是贪污罪1、犯贪污罪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属于贪污罪的主体。2、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
    2023-08-09
    60人看过
  • 贪污罪与非罪怎么进行区分?
    一、贪污罪与非罪区分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三看行为人所贪
    2023-04-04
    105人看过
  • 如何辨别贪污罪与贪污贿赂罪
    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金额按累计方法计算。行为人贪污金额达到5000元的,无论情节如何,都构成贪污罪;但贪污金额尚未达到5000元的,一般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腐败主要针对腐败数额不足5000元的腐败行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贪污情节较轻的,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但贪污情节严重的,视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界定:一是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是看行为人贪污的动机和目的;三是看行为人贪污的公共(国有)财产或非国有单位财产的性质和用途;四是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五是看贪污造成的后果;第六,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个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但有贪污救灾、应急救援、防洪、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赃款、
    2023-08-18
    303人看过
  • 受贿与贪污有什么区别?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是一样的吗,有什么区别(一)两者最明显的区别是主体不同。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则限于自然人,而且只能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者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
    2023-08-05
    123人看过
  • 非法占有国有土地罪是不是贪污罪
    非法占有国有土地,是否构成贪污罪,主要看行为人是否满足贪污罪的特殊主体要件。构成贪污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贪污罪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属于贪污罪的主体。2.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3.贪污罪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2023-06-12
    303人看过
  • 贪污罪与非罪有哪些界限
    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三看行为人所贪污的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性
    2023-04-17
    240人看过
  • 为亲友非法牟利贪污罪两种罪名的区别有哪些?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贪污罪两种罪名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亲友非法牟利罪主体只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贪污罪主体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犯罪案件管辖方面: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由公安机关管辖,贪污罪由检察机关管辖。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第一,看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即使对其亲友所进行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帮助,也不能以本罪论处。第二、看行为人通过实施背信经营行为而使国家利益遭受的损失是否达到重大,
    2023-04-13
    43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们先看这几个罪的行为相同点就知道定性难在哪里了。首先都是以非法取得为目的的主观行为,客观行为是秘密的取得他人财产。在这里还得说一下职务侵占罪,这个罪的行为特征也是与上面提到的犯罪行为一致。所不同的是具体细节有所不同;犯罪的主、客体不同一般认为,盗窃罪适应的主体是不分身份的个人、团伙、集团,客体是公私财产;其侵犯的是财产权;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具相应职责(权力)的人员,其
    • 目前刑法中的侵占罪与贪污罪有何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9
      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 (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
    •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哪个罚得严?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1
      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 (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
    •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简单点又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侵占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
    •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1
      贪污罪的客体必须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客观要求本罪的客观表现为利用职务、侵占、盗窃、欺骗或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主体要件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主观要罪在主观主观上直接有意,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诈骗罪客体要件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通常主体,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