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依据是什么法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9:42:20 389 人看过

取证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依据: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遗嘱如无违反法律之处,遗嘱继承应优于法定继承。

在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必须首先要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方能办理继承权公证,在能认定遗嘱效力的前提下,必须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如按法定继承权公证则极有可能侵犯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现实生活当中关于遗嘱的成立必须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的,具体点来说的话,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是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不需要经过公证,也是可以发生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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