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未婚先孕,在厕所里产下前男友孩子后,因害怕被现男友知道,居然用塑料带勒住孩子脖子,使其窒息而死,事后竟又回到寝室睡觉。3月13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该女子批准逮捕。
方某,女,21岁,系怀化市区内某中专学校的在读生。2013年底,方某与同学王明(化名)相识相恋并同居。次年5月,王明外出实习,四个月后返校发现方某已有了新男朋友姜立(化名),随即与之分手,并将其手机号码拉入黑名单,不再联系。
2014年12月21日晚上11点,方某感觉肚子很疼就去了厕所,结果产下一男婴。方某忙用手把孩子的脐带扯断,然后给王明打电话,因其电话被王明拉黑,故久打不通。由于过度惊慌且害怕婴儿的啼哭声被宿舍同学听到,方某随手捡过一个黑色塑料袋,将其扭成条状,缠绕在男婴的脖子上,使其窒息而死,并将其尸体用黑色塑料袋包了五六层,放入自己床底的行李箱中,上面以衣服遮盖。最后,方某用水将厕所地板的血迹进行冲刷,又回到宿舍睡觉,因怕宿舍有人没睡着,上床前还自言自语的说:我肚子好疼,大姨妈来的好多啊
次日早上,寝室室友发现厕所地板、拖把、水槽多处留有血迹,联想到头天晚上听到的婴儿哭声及半夜方某拉行李拉链、冲水等奇怪举动,几个女孩吓坏了,立即给班主任打电话,随后在师生的众目睽睽下,行李袋中的婴儿尸体被发现,老师随即报警,此事浮出水面。等待方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此类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家庭教育的缺位及学校监督及日常管理的匮乏。方某出于无知和害怕,知道怀孕后并没有进行相应孕检,也没有为婴儿降生做相应的准备,突然产子后,怕被人发现,为了保住脸面,情急之下不择手段,事后又追悔莫及。她不知道婴儿的生命也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结束新生婴儿的生命。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学校、家庭要加强对子女的两性教育、生命教育、法制教育。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深入总结此类群体所面临的成长问题及成长缺陷,并以此为依据对其开展教育型、感化型、矫治型和知识普及型多维度帮教措施,帮助犯罪嫌疑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认真悔罪。
-
男子在厕所内拿镜子偷窥女厕被抓现行
301人看过
-
男子与前女友发生关系夸现女友被咬断命根
202人看过
-
女子与男友同居产下一子怕影响不好将孩子刺死
146人看过
-
“恋爱脑”?女子骗前男友的钱补贴现男友
174人看过
-
前男友离婚后骚扰现任女友
432人看过
-
男子杀害大学生女友后伪造殉情现场被判处死刑
466人看过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未婚先孕只是男女之间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我国只对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进行相应的法律保护。未婚先孕也不能享受,很多属于已婚人士才有的保障。... 更多>
-
-
被已婚男人发现后并生孩子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5重婚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再婚的行为,你老公与你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与第三者是一种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的几种情形A、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B、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C、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D、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后又与他人登结婚;E、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
-
子女非亲生,而现在女方和前男友在一起生活,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
-
引产生孩子被发现怎么办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13可能难办,这个事情医院没有太大的错误,并没有规定引产需要女方本人以外的他人同意才行,女方有生育权,她有权决定生小孩,也有权决定不生小孩。 医院只是实行形式审查,女方伪造的签字,责任在于女方。 不过,我目前还没遇到过起诉医院的案例,所以,只能供你参考。 其实主要责任在于女方,为什么舍弃主要责任者,而去追求医院的责任呢。
-
和已婚男人生孩子会被发现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不可能不被计生部门知道的,孩子要上户口必须要有生育许可证,有这个证件才能领出生证,证件齐全才能去报户口!如果你和男方在生育时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且双方只有生育过这么一个孩子的话(生育的孩子包括你与别人、你与男方、男方与别人的都计算在内),应该是1000-3000这样吧,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最好找关系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