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0:48:05 309 人看过

虽然现在人们出行和运输的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从开始的靠双腿、马车到后来的火车、轮船再到现在的飞机,运输工具越来越高级,速度也越来越快。但是在综合多方考虑之后人们发现船舶以其庞大的运量、较大的速度、较少的运输成本依然是运输行业首选的运输方式。为了规范水上运输各个省份制定良好的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那么浙江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正确处理水上交通事故,保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上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排筏、设施因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伤亡、人员失踪、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通航水域内船舶、排筏、设施发生的交通事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各级港务(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机构)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竹木排筏的交通事故,由港监机构会同林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章现场处理

第五条

船舶、排筏、设施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除即时发出求救信号外,还应当以最迅速的方式将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海上标注经纬度)、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以及发生事故的原因,向就近的港监机构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自救。

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排筏、设施或人员,收到求救信号后,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尽力救助遇险人员,并以最迅速的方式向就近的港监机构报告交通事故现场情况。

港监机构接到求救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救助,有关部门和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排筏、设施及人员,应当服从港监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时起48小时(港区24小时)内,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港监机构提交交通事故报告书和有关资料。交通事故报告书应当如实填写,不得隐瞒或夸大。

第三章

责任认定

第十六条

港监机构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明事故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作出《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按法定程序送达事故当事人。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主管港监机构还应当作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上级主管机关,抄送有关单位。

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为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6个月,特殊情况经上一级港监机构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第十七条

交通事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对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八条

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或操作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该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其他当事人不负责任。

因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或操作过失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或操作过失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程度承担责任。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查清交通事故责任或责任基本相当的,各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1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关文章
  • 浙江省水路交通建设费征收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快我省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步伐,提高航道和港口通过能力,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将“浙江省水路货运附加费”、“沿海港口基础设施费”、“内河航道建设费”合并,统一开征水路交通建设费,专项用于我省航道、港口的重点工程建设和还贷。为做好浙江省水路交通建设费的征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水路交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凡在我省境内和进出我省沿海、内河的水路运输货物(本办法规定不征水路交通建设费的免征货物除外),其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均应按规定缴纳水路交通建设费。二、以下货物不征收水路交通建设费(一)军运物资、抢险救灾物资;(二)联合国机构以及外国驻华使馆的物品;国际航线运输的展品、样品、赠送礼品和国际过境货物;(三)邮件(不包括邮政包裹)、按客运手续办理的行李包裹;(四)船舶随船自用的燃物料、装货垫缚材料、随船同行的包装备品;(五)渔船捕获的鱼鲜以及同
    2023-06-08
    310人看过
  • 探讨交通事故线上理赔的具体步骤与内容
    交通事故线上理赔具体内容是:1、赔偿总额,该赔偿款包括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2、支付方式及日期;3、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支付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方及任何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或提出诉讼;等等。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交通事故理赔流程如下: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2、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后进行定损;3、携带要求的资料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
    2023-07-10
    200人看过
  • 浙江省交通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保证交通工程质量事故(以下简称质量事故)查处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处理,根据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除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害外,凡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过失,使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造成的返工、加固.补强处理等都属于质量事故。第三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辖区内质量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具体的办事机构。第四条质量事故的认定标准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航道、港口、船闸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第五条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以下等级:㈠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一级质量事故;㈡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二级质量事故;㈢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及以上、不满150万元的,为三级质量事故;㈣直接经济损
    2023-06-07
    68人看过
  • 浙江省高院关于醉驾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有哪些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3、醉酒
    2023-04-13
    149人看过
  • 《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具体有哪些内容?
    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处理,按照《劳动法》和《条例》执行;《劳动法》、《条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比较原则的,按照本办法执行。本省境内的企业与职工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按照《劳动法》、《条例》和本办法处理。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提出要求的当事人负担。第四条企业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作为劳动争议
    2023-08-17
    459人看过
  • 浙江省交通事故护理费多少钱一天
    一、浙江省交通事故护理费多少钱一天对于护理费用的计算,需依据护理服务提供者的经济状况以及需要护理的人数和期限进行综合评定。其中,生活护理费用的支付标准则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即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或生活部分无法自理,根据这三种情况的不同等级进行分级负担,对应的标准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为准。通常情况下,护理费用约为每日100元人民币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
    2024-08-01
    496人看过
  • 浙江象山交通事故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
    1、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没有争议的财产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1)交警固定现场证据,当事人撤离现场;(2)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记录事故状况;(3)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签名;(4)当事人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记录在调解结果中,当事人签名调解书生效;2、事故严重,一般程序。如果事故较为严重,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简易程序无法解决或者双方不愿以简易程序解决的,当事人需要通过一般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一、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二)犯罪客体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
    2023-04-05
    178人看过
  • 浙江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路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
    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水路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1996年5月1日起执行。在贯彻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映。省交通厅1992年制发的原《浙江省水路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浙交[1992]326号)同时废止。浙江省水路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为加快我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水运交通不适应状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浙政[1992]28号)中开征水路货运附加费的决定,为收好、管好水路货运附加费,在试行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一、征收范围:凡在我省境内和进出我省沿海、内河的水路运输货物,由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按规定缴纳水路货运附加费。交通部所属航运企业船舶(范围按交通部有关文件规定)承运的货物除外。下列货物免征水路货运附加费:(一)从国外直接进口或出口国外的货物;(二)邮件(不包括邮政包裹)、按客运手续办理的行李包裹;(三)船舶随船自用的
    2023-06-08
    278人看过
  •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交通违章多久能处理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季);14:30-17:30(夏季);13:30-16:30(冬季)。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交通违章多久能处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交通违章查询步骤:1、选择车辆违章省份。2、点击进入该车所在城市或去往城市。3、输入相关信息(姓名、车牌号、驾驶证号)即可快速、准确查询违章记录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2023-07-25
    271人看过
  • 浙江省工伤认定办法具体有哪些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第四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五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
    2023-06-24
    274人看过
  • 202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内容交管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他方无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却的细则和具体标准责任确定的细则和具体标准,可有省级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则制定。(一)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1、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
    2024-02-12
    387人看过
  • 浙江省水利厅国家公务员交流办法
    为加强厅机关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与交流管理,提高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水平,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职位转换(轮岗)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一、交流的对象1、因工作需要交流的;2、现任处级领导职务人员需通过交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后备干部需通过多岗位锻炼提高的;3、在机关从事人、财、物管理,核发证、照、牌,审批项目、指标、经费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等职位上工作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在同职位工作年限超过五年的;4、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交流,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适当延长和缩短交流年限;5、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及近姻
    2023-06-06
    399人看过
  • 工伤交通事故 浙江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一、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是否可以获得两种赔偿?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劳动者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赔偿责任,并且也可以《工伤保险
    2023-03-14
    375人看过
  • 浙江省常山县“5•5”特大交通事故
    一、事故经过1999年4月,常山县教委要求本县芙蓉乡初级中学初三年级3个毕业班的117名学生于5月5日上午7:30至11:30赶到相距12公里之外的芳村镇常山第三中学,参加在那里举行的初中毕业体育会考。4月26日,芙蓉乡初级中学校长黄三耀到车主王国华家中与王商议该校师生运送事宜。双方经商议确定,5月5日由王国华用其经营的中巴车将该校117名学生和随车教师,分3趟从芙蓉乡初级中学运往常山第三中学。5月5日5:30和6:30,车主王国华聘用驾驶员曾朝国驾驶友宜牌中巴车(车牌号为浙HC0321,额定载客19人)先后分两趟将39名、38名师生运送到常山第三中学;第三趟仍由曾朝国驾驶,车上乘有初三(1)班43名学生以及该校政教主任和初三(1)班班主任,随车还有车主王国华、售票员及中途上车的1名旅客,共载49人,7:30左右,当车辆行驶至长厅岭下坡转弯地段,即常(山)毛(良坞)线27K+400m处,中
    2023-06-06
    458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处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更多>

    • 浙江省交通事故处理法规定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24
      此时需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内容进行处理,要先认定事故责任,再索要赔偿款,事故责任是由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赔偿款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支付的,强险不足的部分需要肇事司机自己补足。
    • 浙江省2018年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7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
    • 浙江省司法鉴定规定具体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22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违章处理的具体流程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1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
    • 浙江省交通事故处理依据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21
      此时需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内容进行处理,要先认定事故责任,再索要赔偿款,事故责任是由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赔偿款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支付的,强险不足的部分需要肇事司机自己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