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医生为患者治疗不孕不育是非法行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9:22:38 229 人看过

医院安排外科医生给患者治疗不孕不育,效果不明显,医生也辞职了。昨日,新洲患者陈某称,他与妻子因此冤枉花了2.9万多元。

39岁的陈某是新洲三店人。据其介绍,他与妻子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3月初,他与妻子一起到新洲城区的武汉佳人医院治疗不孕不育症。医院给我和妻子做过各项检查后,称治愈的希望比较大。陈某说,他在该院治疗20多天后,效果并不理想,为其看病的医生朱某也辞职离开。

陈某称,事后他才知道,为其治疗不孕不育症的朱某是一名临床外科医生。外科医生治不孕不育症,还从来没听说过。陈某说,在这家医院治病共花去2.9万多元。

昨日,武汉佳人医院有关负责人称,朱医生是外地人,为陈某治疗已有一定成效,因家中有事,已辞职离开医院。他们提出过帮陈某联系其他医院专业医生,让其能得到持续治疗,但被拒绝。目前,陈某提出退还部分医疗费,该院正在协商中。

该负责人还介绍,朱某的医师执业范围确为临床外科,治疗不孕不育的泌尿外科,即是其中的一种,所以朱某为其治疗并无不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行医相关文章
  • 医生故意伤害患者是犯罪行为吗?
    医生故意伤害患者满足下列条件的是犯罪行为,即医生侵犯了患者的身体健康权,医生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不能是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医生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医生实施伤害行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故意伤害罪是否有犯罪预备存在。如果为了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就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预备阶段。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1、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如果仅有犯意表示而尚未表现为犯罪预备行为的、犯罪预备行为发展到着手实行阶段或已构成既遂犯的、在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意图不再继续实行的,这三种情形是不能以预备犯论处的。【案例】2012年12月3日
    2023-03-22
    83人看过
  • 外科医生看内科合法吗
    可以找医院医务科或者医保办投诉,讲清事情原委,由医院管理部门协调解决,这个方式比较直接。不行再找卫生局和医保局。另外,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帮助,具体情况您可以联系我,进一步详谈,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一、医保挂号怎么用1、打开支付宝,在搜索框中搜索“医保电子凭证”,进入搜索结果。或者如果您已激活过该凭证,在支付宝首页【卡包】-【证件】-【医保电子凭证】也可进入。2、在保凭证首页点击【预约挂号】。3、以按医院挂号为例,选择【按医院挂号】。4、在医院列表页找到想就诊的医院点进去,或者在搜索框中搜索医院名称然后进入。5、在官,点击【立即预约】。二、医保报销凭证在哪个地方开医保报销凭证在医院的住院窗口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现在国家已经取消了需
    2023-02-23
    413人看过
  • 可以起诉医疗机构侵犯患者生育权吗?
    不可以,生育权是相对权,则特定的义务主体只能是配偶另一方那么配偶的配合行为就成为了一种义务,如果不配合,即构成对另一方生育权的侵犯,这显然违背了生育权的本质,且由于夫妻双方都享有生育权而造成只要双方行使权利的意见不一致即构成双方侵权的荒谬情况。其次,既然相对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且如果认为生育权是相对权,那么其义务主体只能是配偶另一方,导致生育权只能对抗配偶而不能对抗配偶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这与人身权的本质不容。事实上,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生育权的实现都需要对方的配合,这是由人的生理特点决定的,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生育权的绝对权属性。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其特点为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人,权利的相对人有不作为、容忍的义务,但不需作为。人格权属于支配权,因此生育权当然是支配权;
    2023-04-19
    386人看过
  • 非法行医是不是医疗责任纠纷
    一、非法行医是不是医疗责任纠纷1、非法行医造成损害的。由于非法行医的主体一方,不附合医疗纠纷的特征要求,由此造成的病人人身损害事件,不属于医疗纠纷,更不构成医疗事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二、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
    2023-04-20
    496人看过
  • 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致患者死亡怎么处罚
    行为人在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而擅自为他人诊疗,同时造成了就诊人死亡的情况,一般是以非法行医罪定罪处罚的,而此时由于导致了人员的死亡,则按照《刑法》336条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如果只是造成就诊人人身损害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怎么才能正确认定非法行医罪(一)客体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中国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客观方面1、首先,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擅自
    2023-04-22
    84人看过
  • 救治危重患者经常发生的医疗纠纷
    医疗实践中,危重患者救治中常见的医疗纠纷主要有:1、病情发展急促,抢救工作延误或不及展开己死亡;2、病情复杂,诊断困难,未明确诊断在抢救过程中死亡;3、诊断明确,虽尽力抢救终因病情无法逆转死亡;4、慢性疾病在住院治疗中逐渐加重发生危象,抢救无效死亡;5、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操作失误,患者死亡;6、经积极抢救,患者转危为安,但是因医护人员的失误发生某一部位损伤造成不良后果的;7、错用抢救药物,滥用药物造成不良后果的;8、抢救过程中,医疗器械故障影响抢救造成不良后果的;9、设施、设备发生突然事故影响抢救造成不良后果的;10、患者无法叙述病史,诊断困难影响抢救的;11、患者或家属隐瞒、伪造病史造成诊断失误、影响抢救的;12、医技科、检验科、药剂科、手术室、血库等科室在配合抢救重危患者时发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13、医护人员态度不好,在抢救工作中表现对患者不关心,工作不紧张,精力不集中;14、转院
    2023-04-01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 更多>

    #非法行医
    相关咨询
    • 患者住院医生不治疗违法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需要治疗,不治疗属于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没有治疗必要或已经治疗终结,则医院不治疗是符合规定的
    • 微博名医生性侵不孕不育患者被捕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7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可以就近治疗,不经原就诊医院同意,不赔偿医疗费用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审判实践中有人提出,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应就近治疗,需转院治疗时,应经原就诊医院同意。还有人认为,患者门诊治疗费用,一般不应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第144条规定,“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对此不应过分苛求,应
    • 医生误诊耽误患者的治疗期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3
      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要求医院盖章,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委托市医学会进行技术鉴定,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医生延误治疗导致患者死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及时搜集所有病历,必要时对残液及用具等医疗实物予以封存做证据保全,包括一日清单,检测化验报告,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长期及临时医嘱等加盖医院印章,扫描给我看一下:如果医疗机构有过错,我们会尽力协助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