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0:12:15 225 人看过

土地整理亦称“土地整治、土地调整或土地重划”,是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手段,指将零碎高低不平和不规整的土地或被破坏的土地加以整理,使人类在土地利用中不断建设土地和重新配置土地的过程。将生地通过“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整理过程达到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计划的标准,并成为可供出售的建设用地。

如何搞好土地整理。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

1、加大宣传力度。土地整理是近几年来国内理论界提出解决土地开发利用,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条新途径。新《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土地整理不仅是农村、农业、农民的主要工作,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鉴于当前的社会对土地整理观念淡薄,特别是县乡一级党政领导还缺乏这方面认识的现状。当前应主要抓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社会的宣传。不但土地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并且农业、水利、城建以及新闻宣传单位、也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使之造就一种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的一种共识。二是对领导的宣传,特别是对县乡一级领导的宣传。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或座谈会,或讲座等,进行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对土地整理的时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的认识,从而认真抓好这方面的工作。

2、周密规划,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通盘考虑各种工程措施,确保工程设施按规划,有步骤地进行。根据先进地区的经验,在编制土地整理规划时,应主要注意四个方面的内容:山地整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在流域内,对田、水、路、林、村全面衡量,合理布局。村镇土地整理。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原制定的村镇规划进行修订,重新界定村庄,居民点和乡镇界线,绘制材庄和乡镇驻地规划图。逐步做到三个集中。即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改造中低产田。改善耕作层,移土回填,使瘦田变良田,低产变高产。旧城改造。清查荒、废、闲,挖掘城镇存量潜力,控制城镇外延,解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通过土地整理,使农村成为规模经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农业园区,城市成为容积率适中的现代化城市。

3、科学组织。土地整理是政府行为,从编制规划、制定政策、筹集资金到组织实施都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要建立机构。土地整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解。目前国家已成立土地整理中心。因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专管土地整理事宜。二是搞好协调。土地整理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电力、财政,城镇建设、乡镇企业等很多部门。要使这些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的职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积极参与,形成强有力的土地整理的合力。三是抓好示范。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抓好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地类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防止一哄而起。四是实行目标管理。将土地整理纳入经济发展战略,列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完成土地整理任务好的要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黄牌警告。评选先进时要实行一票否决。

4、开拓筹资渠道。土地整理是投资巨大的基础工程,资金的落实是土地整理能否在到预期效果的关键。因此,必须建立起从上而下的土地整理资金保障体系,以保证土地开发整理有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目前筹稳集资金的渠道可从四个方面解决:一是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这些基金应包括:新《土地管理法》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的规定,作为中央和地方土地管理专项基金。新《土地管理法》规定,用地单位没有条件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缴纳的开垦费,以及占用基本农田缴纳的造地费和耕地占用税,都应用于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二是组织农民投资、投劳,以及按照: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方方面面的投入。三是利用国内金融部门贷款,在进行土地整理时,可根据土地抵押债权较具可靠性,偿还周期长的特点,申请土地抵押货款。四是积极引用外资、如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性投资。

5、完善法制体系。土地整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法规政策来保证。当前各地除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已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等法规外,还应尽快出台《土地整理条例》或《土地整理办法》、《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等。同时各地还应根据当地的实际,从提高土地利用率出发,制定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限制城镇外延扩张,耕地占补平衡等具体的,易于操佬的规定和政策,使土地整理日益规范化、制度化。

6、搞好优质服务。土地整理是实现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的必然产物,是实现耕地动态平衡的必由之路。作为土地管理部门,必须竭尽全力搞好服务。这些服务包括:技术服务。为土地整理提供准确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措施;为乡、村培训土地整理技术骨干,自始至终做好土地整理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保障土地整理的高质量。法规咨询服务。为土地整理制定和提供配套性的政策、法规,使土地整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信息服务。经常通报本地土地整理的情况和外地土地整理的先进经验,使土地整理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权属服务。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前土地权属的确认和土地整理后的土地变更登记,防止引发权属纠纷。当出现权属纠纷时,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调处,切实保护土地经营者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0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工业用地的是多少年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具体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要以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在出让土地使用到期后,业主如不和政府重新签订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将依法收为国有。2、如今的工业用地实行的是“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制度,也就是说地块的中标人或竞得人先承租土地进行建设,通过既定条件验收后,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年限也不再是统一的50年,而是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制度。3、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已成为国内不少地区积极推行的新政策。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前海、珠海、上海、广州佛山、山东临沂等都有此类政策出台,打破以往工业用地出让单一的50年制,将新年限划定为20年,或10-50年不等。4、工业用地弹性出让试点将按照“租赁供应为常态,出
    2023-04-02
    162人看过
  • 土地承包长期作物合同书是哪些?有哪些内容?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发包方一般是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时应当有作为发包人的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章,并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承包方是农户的,签订合同时应当由户主作为代表签字,并在合同中表明承包人的住所。2.承包土地的基本属性。一般指承包的耕地、山林、荒山、荒滩、水面、山岭、草原、鱼塘等农业基本生产资料。应当写清楚土地的具体位置、坐落、四至或者其他表明土地范围的界线标志。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对土地实行分等定级制度。因此,在土地承包长期作物合同书中应当写清楚承包土地的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该项是承包人权利的具体行使期间,应当写清楚具体的时闯界限,起止日期应当精确到年月日,不能写约数。4.承包土地的用途。按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依照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有不同。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既可以承包耕地、林地、
    2023-02-19
    345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含有的内容是:关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的保护和利用、对建设用地的开发和使用、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的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2022-06-23
    247人看过
  •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的内容有哪些方面
    一、征地拆迁前期工作的内容有哪些方面征地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进行上门核实。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法律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但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照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
    2023-11-21
    348人看过
  • 施工准备工作有哪些内容
    一、施工准备工作有哪些内容土方工程在施工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有以下几点:1.技术资料的准备;2.障碍物的清理;3.地表土层的处理;4.排水设施的设置;5.测量定位放线;6.修筑临时道路;7.了解现场的水文地质情况以及其他如供水;8.供电等准备工作。三、排水设施与安全在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排水设施的设置非常重要。施工区域内应设置临时性或永久性的排水设施,以防止雨水和地下水对施工区域的影响。1.对于山坡地区,应在较高处设置截水沟,以阻止地面雨水流入挖填区域内。2.在施工过程中,还应注意安全问题,如遇到不稳定迹象的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情况也需要事先了解,以便在施工中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024-07-09
    220人看过
  • 工作证明格式的内容有哪些
    工作证明格式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我司员工,职务______________。xxxx年年收入为:xxxx年年收入为:年收入包含年薪、奖金、提成、及各项补贴,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代扣代缴。某某单位(公章)年月日工作证明范文一工作证明*****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先生于1995年加入我公司,后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提升为****,负责****。**先生工作认真负责,为我公司开发了广阔的市场,使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公司给予***的年薪为人民币4.8万元,其个人所得税由我公司代扣代缴。***先生为了将来在国内有更好的发展,决定赴英国留学深造,我公司也十分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所以我们十分赞同其留学计划并真诚欢迎。***先生学成回国后能继续在我公司从事工作。如有进一步需要,欢迎与
    2023-05-30
    279人看过
  • 土地整理的作用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有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土地管理部门要从批地提高到全面管理,土地整理是重要环节。要将村镇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和土地整理规划图同时落实到土地利用规划图上,做到“三位一体”,达到全面加强土地管理的目的。许多地方通过推进土地整理,较好地协调与农、林、水、建设、环境等部门的关系,保护好基本农田,并为实现土地用途管制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增产增收、促进农场经济的发展。土地整理通过农田平整、灌溉水网改造、防护林网建设、交通线网规整、村庄集镇搬迁合并等措施,可以改变农村的农用地或村庄脏、乱、差的面貌,减少污染,控制风沙,改善气候,美化环境。土地整理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有利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场现代化的建设。整理后的土地便于机械化作业,这就大幅度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土地整理可以促进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缩小城乡差距
    2024-04-23
    389人看过
  • 土方工程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简况及特点1、工程名称2、建筑面积3、工程造价4、质量要求5、计划工期6、建设单位7、勘察单位8、设计单位9、施工单位10、土方工程特点二、编制依据1、建设工期相关法律、法规。2、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监理规划。三、土方开挖的监理巡视检查(一)预控:1、监理人员应在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系统。2、监理人员要了解施工单位土方运输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熟悉采用的开挖方法和开挖顺序,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3、监督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与材料准备及技术措施准备。二)过程质量:1、监理员应该规定各施工单位在基坑边缘堆臵的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距边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臵高度不应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
    2023-04-13
    206人看过
  • 土方工程包括哪些内容?土方工程的特点有哪些?
    一、土方工程的内容1、场地平整其中包括确定场地设计标高,计算挖、填土方量,合理地进行土方调配等。2、开挖沟槽、基坑、竖井、隧道、修筑路基、堤坝,其中包括施工排水、降水,土壁边坡和支护结构等。3、土方回填与压实其中包括土料选择,填土压实的方法及密实度检验等。此外,在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场地清理,地面水的排除和测量放线工作;在施工中,则应及时采取有关技术措施,预防产生流砂、管涌和塌方现象,确保施工安全。二、土方工程的特点1、工程量大地形是骨架,没有一定的工程规模,就显不出它的主导地位。上海植物园,园址是龙华苗圃,地面很低,平均标高只有3.8~4.0m,地下水位较高,0.8M左右,为满足不同植物生态习性的要求,需要创造不同植物生长要求的地形空间,就要进行挖湖堆山,地形处理,创造植物旱生、湿生、水生的生态环境。由于工程量大这个特点就决定了土方工程的第二个特点。2.工期长又如上海植物园,从74年开
    2024-01-15
    466人看过
  • 附件: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包括:发布拟征地通知;征求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制定一书四方案并报审批;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实施征地补偿和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劳动合同的附件内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的附件内容的相关规定是: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有最终决定权,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和变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
    2023-08-05
    19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费分摊内容有哪些
    分摊土地使用费的内容包括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售价比率法、层高系数法以及层高系数法。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计提摊销,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不需要计提折旧。土地使用费分摊内容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n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n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022-07-18
    135人看过
  • 受仲裁法调整的有哪些内容
    仲裁法的调整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的亲属关系,人身关系案件不能仲裁。并不是只要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都必须仲裁”,仲裁的适用是依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行政仲裁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
    2023-07-31
    487人看过
  • 企业重整计划的内容有哪些?
    重整程序能否提起,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重整计划的制定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内容齐备。总的来讲一个好的重整计划大体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债务人的重整经营方案,这一方案应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放矢。2、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分类,对不同种类的债权,其让步幅度和清偿顺序有所区别,一般分为四类: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②劳动债权;③税收债权;④普通债权。3、针对债权分类,制定出债权调整方案和债权清偿方案。在债权清偿方案中,应规定各类债权的清偿时间、金额和清偿方式等。4、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期限。5、其它应当包含的内容。一、开发商破产重整有时间限制吗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二、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
    2023-04-12
    450人看过
  • 养老保险调整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的有关通知,对个人缴费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人员,财政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标准200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而此前的财政补贴统一为每人每年30元。同时,从明年起,新参保者不论男女,领取待遇年龄统一为60岁。财政补贴至少翻一倍多缴能多补《通知》明确,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国家给出的12档参保标准不同,仍实行定额缴费,参保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今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额度为1000元至7420元。同时,为了强化多缴多得、多缴多补的制度激励机制,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力度再次加大,对个人缴费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人员,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标准200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而此前相应的财政补贴统一为每人每年30元,与缴费多少无关。据悉,凡是今年参保缴费的本市城乡居民,包
    2023-05-04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土地整治企业资质标准有哪些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也在不断地更新和提高,《鲁班建业通》认为,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化工石油
    • 最高人民法院土地承包工作的内容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当事人自愿达
    • 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工作有哪些内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3
      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工作内容有:申领房子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
    • 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方面有哪些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0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有关征地补偿费的法律法规对于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
    • 土地承包长期作物合同书是哪些?有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4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发包方一般是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时应当有作为发包人的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章,并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承包方是农户的,签订合同时应当由户主作为代表签字,并在合同中表明承包人的住所。 2.承包土地的基本属性。一般指承包的耕地、山林、荒山、荒滩、水面、山岭、草原、鱼塘等农业基本生产资料。应当写清楚土地的具体位置、坐落、四至或者其他表明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