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土地征补的行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18:06:38 208 人看过

一、涉及土地征补的行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及到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当事人直接起诉的,应该在征收补偿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农村拆迁有哪些赔偿方式

1、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2、作价补偿

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对于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土地补偿争议怎么样进行行政诉讼
    一、土地补偿争议怎么样进行行政诉讼土地补偿争议进行行政诉讼可持被征收人身份证、征收人工商登记信息、起诉状、房屋产权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受理案件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质证。《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土地补偿争议进行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
    2023-12-03
    4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涉及赔偿的诉讼费是多少
    一、行政诉讼涉及赔偿的诉讼费是多少行政诉讼涉及赔偿的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的。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二、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2.有
    2023-05-22
    117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行政诉讼的程序是固定的吗
    是固定的。土地征收行政诉讼的程序是:发布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给出最终的行政诉讼结果。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一、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起诉人认为相关单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他的利益,且起诉人是该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可以使个人也可以是企业;2、被告明确,由具体单位的名称;3、有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起诉的请求,不能随意起诉,要有一定的事实作为起诉理由的支撑;4、该案件属于申请法院的管辖范围,且并非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即以下情形属于行政诉讼):6、对有关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表示不服,比如对当事人作出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决定;7
    2023-02-28
    136人看过
  • 农村土地争议行政诉讼时效
    一、农村土地争议行政诉讼时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拆迁行政诉讼的要件第一,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以及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被告则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拆迁管理部门,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
    2023-06-17
    491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行政诉讼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行政诉讼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的内容有房屋拆迁的补偿款、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所遭受损失的补偿费。同时,因为强拆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也需要进行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
    2022-01-25
    447人看过
  • 土地征用补偿款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
    一、土地征用补偿款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土地征用补偿款行政诉讼程序是:1.起诉是首要环节,依据“不告不来”原则,当事人需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方能受理。2.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将对起诉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将在7日内立案受理,并启动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及审判人员的回避制度保障了审判的公正性。3.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并力求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必要时可经批准延长。二、征地补偿行政诉讼审理内容1.征地补偿行政诉讼的审理内容,核心在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这包括但不限于:(1)征地决定的合法性;(2)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性;(3)补偿程序的正当性等方面。2.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严格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同时参照相关规章,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得到严格审查。3.尽管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人民法院
    2024-08-19
    452人看过
  • 土地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
    所谓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那么,对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有哪些具体规定呢《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该条的规定,应把握三点:(1)该条的“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2)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时间,应当从最后一天将违禁物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如某公民自从接通电源时就开始偷电,该
    2023-03-02
    339人看过
  • 土地征用补偿金有没有诉讼时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款不满意的,可以在征收补偿决定作出后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一、诉讼时效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
    2023-03-17
    73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土地征收的政策
    一、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
    2023-06-27
    392人看过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外,还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包括当事人的涉外、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有关的法律事实至少有一项发生在国外,或者民事诉讼的标的物在国外。(2)涉外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中,只有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是外国人,至于被告具有特定性,只能是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涉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外国人,有时甚至所有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3)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必须是发
    2023-07-29
    40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涉及隐私怎么样处理
    一、行政诉讼涉及隐私怎么样处理行政诉讼涉及隐私会这样处理: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此外,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行政案件,应当不予公开审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二、行政诉讼该怎么样提起上诉行政诉讼提起上诉的,应当书写载有相关上诉信息的起诉状提交至原审人民法院,并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
    2024-04-18
    203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涉及到违法土地法规的行为,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决定的6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
    2023-03-16
    34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期限及起诉时效的问题
    行政诉讼只有起诉期限没有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期限多长时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对在六个月内依法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是不服复议决定之后起诉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
    2023-07-29
    462人看过
  • 法院征地拆迁赔偿事项涉及行政诉讼吗
    征地拆迁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
    2023-02-07
    32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处理行政诉讼时涉及的隐私是怎么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9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怎样判断政府征用土地的诉讼时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2
      因不服政府土地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的计算方式为: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涉及征地违法地的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1
      行政诉讼流程: 一、当事人收集好政府征地程序违法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相关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和诉状; 二、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三、法院开庭审理,依法裁判。
    • 行政复议涉及不动产的诉讼时效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
    • 怎样理解土地征收补偿权人的诉讼时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2
      当事人因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六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