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的房屋赔偿要多久,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1 16:57:04 75 人看过

一、强拆的房屋赔偿要多久

如果非法强拆房屋的,赔偿问题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生效判决书的期限进行赔偿。如果是征收强拆的,按征收补偿决定的规定时间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

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强拆房屋有非法强拆和合法强拆两种,如果是合法征收强拆的,按征收补偿决定的时间进行赔偿。

如果是非法强拆的,由当事人协商赔偿时间,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书生效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n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低保户无照房是否可以强拆,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一、低保户无照房是否可以强拆低保户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不是违法建筑,就不能拆除,如果是违法建筑,并且无法改正的,可以强制拆除。但要处理好低保户居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二、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
    2024-02-03
    121人看过
  • 住宅使用年限到了是否强拆,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一、住宅使用年限到了是否强拆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不是强拆房屋,而是自动续期,但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
    2023-04-18
    28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房屋的程序
    房屋强拆程序是: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一、依法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合法强制拆迁的程序是: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
    2023-03-15
    293人看过
  • 房屋强制拆除手续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4、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
    2023-02-26
    484人看过
  • 强制拆除房屋的性质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对违法建筑的查处直至强制拆除过程中,一般分为四个行为,即违法建筑认定的限期拆除决定行为,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公告或者通告行为,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的行为及实施阶段的强制拆除事实行为等。一、强制拆除是行政处罚吗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不属于行政处罚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只有法律规定的7类,不包括拆除违章建筑。法律链接:《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实施强制拆除房屋应注
    2023-02-21
    300人看过
  • 国有企业的房屋可以进行强拆吗,强拆房屋的程序
    一、国有企业的房屋可以进行强拆吗国有企业的房屋被认定属于违法建筑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拆除,如果超过期限未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强拆房屋的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
    2024-02-08
    431人看过
  • 强制拆除房屋需要赔偿哪些内容?
    一、强制拆除房屋需要赔偿哪些内容?强制拆除房屋需要赔偿被征收房屋价值,还有就是搬迁费用,安置费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二、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形是什么?1、未经裁
    2024-01-27
    445人看过
  • 节假日、深夜可以执行强拆吗,房屋强拆的程序
    一、节假日、深夜可以执行强拆吗不可以的,属于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二、房屋强拆的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
    2023-06-17
    410人看过
  • 强制执行多久能拆房
    法律综合知识
    一、强制执行多久能拆房关于强制执行多久能拆房的问题,实际上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行政机关的具体操作、当事人的反应以及法律程序的进展等。1.行政机关在发现违法建筑后,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公告,限期自行拆除。这一期限的具体长短可能因不同地区的法规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2.如果当事人在公告期限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拆除。3.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行政机关决定进行强制拆除,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在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可能会与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等,以达成更好的解决方案。二、公告限期自拆细则公告限期自拆细则主要涉及行政机关对违法建筑进行公告并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的相关规定和程序。1.行政机关在发现违法建筑后,需要依法进行公告,明确告知当事人违法建筑的事实、性质以及可能面临的法
    2024-07-11
    423人看过
  • 房屋强制拆除应赔偿何种损失
    一、房屋强制拆除应赔偿何种损失房屋被强拆赔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进行确定的。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国家并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能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相关情况,再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3.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时间较短,尚不支持
    2023-07-13
    341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赔偿的赔偿回转能否被强制执行?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款应当执行回转:1、原本执行房屋拆迁款的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2、执行依据已经依法撤销或者变更;3、新的执行依据是其必备条件;4、只适用于原申请执行人已经取得财产的情况。执行回转制度的完善执行回转制度,我认为从立法上应该进行系统的完善,让执行人员在具体的案件执行中有法可依。一是规范立案程序,明确规定执行回转程序只能由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才能启动。二是明确规定执行回转财产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标的物产生的利息、孽息。三是明确规定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四是明确规定除法律文书外,法院撤销非诉文书撤销、仲裁文书或者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也是引起执行回转制度的依据。参考文章:常怡主编的《民事诉讼法学》温世成的撰写《执行回转的财产范围及其责任承担》何月文撰写的《该案应中止执行还是执行回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完毕后,
    2023-07-06
    467人看过
  • 合法强制执行房屋拆迁吗
    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的。按照相关规定,当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起诉又不执行的,这种情况下,拆迁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征地拆迁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不能强制执行,但符合条件可以强制拆迁。法院执行或是强制执行,都可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含其个人财产)进行执行,申请执行后,未执行清楚的,只要不出现被执行人死亡等终结执行情况的,将转为一长期债务,申请人知道其名下有财产时,可随时通知法院去执行。被执行人不如实报财产或是执行时未执行到财物的,执行人员有权拘留被执行人15日,每年都可执行多次,拘留也可多次(各地执行力度都有差异)。《民事诉讼》第二百零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
    2023-07-03
    320人看过
  • 拆除房屋属于行政强制吗?
    一、拆除房屋属于行政强制吗?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
    2023-06-15
    23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赔偿能不能强制执行赔偿回转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款应当执行回转:1、原本执行房屋拆迁款的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2、执行依据已经依法撤销或者变更;3、新的执行依据是其必备条件;4、只适用于原申请执行人已经取得财产的情况。一、执行程序中适用参与分配的条件有哪些呢执行程序中适用参与分配的条件:(一)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三)参与分配的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四)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对法院处置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二、被法院执行失信人如何消除满足条件以后可以删除失信信息,删除的时限是三个工作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
    2023-06-21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复议诉讼能否强拆,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5
      复议诉讼能否强拆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要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能强拆房屋。在等复议结果或者诉讼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拆除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请问房屋拆除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9
      复议诉讼能否强拆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要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能强拆房屋。在等复议结果或者诉讼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拆除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低保户无照房是否可以强拆,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8
      低保户无照房是否可以强拆 低保户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不是违法建筑,就不能拆除,如果是违法建筑,并且无法改正的,可以强制拆除。但要处理好低保户居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 法院强制拆除强占的房子要多久执行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17
      该时长大约为半年。 值得注意的是,强拆事件一般被视为行政诉讼范畴。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如遇强拆纷争,权利受损方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法律援助。在此过程中,法律立案之后,应对此案做出裁决的期限设定在长达六个月之内。 若因故需要延长判决的时限,必须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执行。而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如果需要延长判决的时限,同样也需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
    • 强拆房屋要哪些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1
      房屋拆迁程序规定:(一)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提前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提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以下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支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支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有权在收到催告后进行陈述和辩护。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和审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