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要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9:34:34 101 人看过

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要注意的事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并且是以债权人本人的名义;要符合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的情形;以及行使权利的范围不能超过债权人享有的债权。

一、借款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贷款人能不能代位取得

借款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贷款人可以代位取得。

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债权人以外的其他人所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海运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包括: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权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5)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

三、代位权的限制条件具体有哪些

代位权的限制条件具体有: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不属于债务人当事人;

2、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懒于行使其债权;

3、因债务人行使权利不当而损害债权人。

债权人因行使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业权利而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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