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6:04:02 362 人看过

(一)重新就业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三)应征服兵役的:

(四)移居境外的;

(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

一、《就业失业证》的使用:

(一)《就业失业证》是劳动者在山西省境内就业求职的终身记录凭证,是全省通用的合法就业证件。劳动者凭此证享受晋政发[2006]4号文件规定的免费职业介绍、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办理失业、就业登记;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务。

(二)求职人员无论以何种途径实现就业后,用人单位需持被录用人员的《就业失业证》到城区劳动保障局或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为其办理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等手续,由工作人员在《就业失业证》就业与失业情况栏中进行记载。

(三)已就业的《就业失业证》人员再次失业的,应及时到城区劳动保障局或其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并在《就业失业证》就业与失业情况栏中进行记载。

(四)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凭此证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在失业期间的其他保险待遇。

我们这里是到居委会开证明,再去区委员会盖章,然后到社保局领取就业失业证,待着照片,不花钱的

二、失业证的作用是什么?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失业证:对国家而言,是统计人口就失业状态资料的基础数据;

对个人而言,失业证是领取失业保险的合法证明;

即,个人失业,凭失业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领取。国家规定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在24个月之内,重新就业的,办理就业登记,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金领取后还能继续交社保吗

领了失业金,找到了新单位后需要先办停失业金,然后由单位继续缴纳社保。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待遇能享受多久?
    市民吴女士:我不久前被单位辞退,现待业在家打算找工作。上班时单位为本人缴纳了失业保险金,请问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期限有多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首先需要明确,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对于享受期限,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农民工实行分段计算,2008年6月30日以前缴费每满1年领取1个月生活补助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08年7月1日后缴费年限按城镇失业人员的同样标准确定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金;重新就业后缴费年限满1年以上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享受期限,且与前次应领而未领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23-04-23
    171人看过
  • 女性失业人员可享受什么待遇呢
    女性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女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可一次性领取本人年应领取失业保险金50%的生育补助金。另外,失业人员享受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女性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待遇?女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可一次性领取本人年应领取失业保险金50%的生育补助金。另外,失业人员享受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有哪些?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大连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日前,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4月1日起,大连市将再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失业保险金140元~
    2023-05-05
    336人看过
  • 灵活就业人员再次失业后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按照2005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58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协议期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小额贷款政策期满,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已并轨灵活就业人员,再次失业后,按照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再次失业前3年内,在同一统筹地区短期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次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不满1年,但累计满1年的,应当予以累计,并根据累计后的缴费期限计算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2023-06-09
    114人看过
  •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及方法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答: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参保人员离开企业后怎么进行失业登记?答: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本人携以下材料到各所在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站办理:1.《海宁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2.《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证明书》4.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张5.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及领取期限怎么计算?答:1.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海宁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确定,目前为917元/月。2.失业金领取期限: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2023-05-05
    418人看过
  • 台州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待遇
    根据《吉林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1、失业保险金或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生育补助金;3、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2023-05-29
    173人看过
  • 失业保险可以停止享受吗
    符合以下情况停止享受失业保险:1、失业人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一、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者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就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成都失业补助金怎么领取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应当到单位开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然后携带证明书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失
    2023-04-10
    220人看过
  •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问: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失业人员应尽哪些义务?答:我国有关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制度对此并无统一的规定,一些要求散见在不同的法规中。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点:(1)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义务。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将被终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积极求职或接受职业培训的义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必须主动求职,或者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安排的职业培训,否则也将被视为拒不接受职业介绍而使失业保险待遇受到一定的影响。(3)通报个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变化情况.要把个人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况及时告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否则将可能被视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而受到处罚。
    2023-05-10
    216人看过
  • 失业人员生病了,有什么待遇可享受?
    吴士梅:我是本市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最近生病了,不知有什么待遇可以享受?咨询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患病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医疗补助金待遇,但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地段医院或者由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就诊。确需转诊的,应当事先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同意。失业人员如患急病,应就近到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在发生医疗费用的次月,可以携带《劳动手册》和医疗费单据,到街道或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医疗补助金。符合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费用标准的,由失业保险给予70%的补贴。如医疗费用较大,本人及其家庭承担确有困难,可以申请适当增加。
    2023-06-09
    488人看过
  • 哪些人不进行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06年4月9日省劳动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吉劳社失字〔2005〕108号)对现阶段哪些人不进行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进一步作出补充规定:一是申报就业人员;二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三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期限内或展期内人员;四是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五是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人员;六是无正当理由三次拒不参加劳动保障及其机构组织的再就业培训,两次不接受职业介绍的人员;七是从事其他合法经营活动,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2023-06-09
    81人看过
  • 怎样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到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到底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1、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
    2023-06-09
    281人看过
  • 被保险人失业时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待遇、失业求职补贴、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失业期间技能鉴定补贴、失业期间医疗保险待遇、,失业死亡的丧葬补贴和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如果雇主和他本人在失业前已支付超过一年但不足五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再就业后再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上次失业时应当领取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一并计算,失业期间医疗保险待遇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死亡丧葬补助金: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应参照当地有关在职员工死亡的规定,向幸存者发放一
    2023-05-07
    292人看过
  • 七台河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程序有哪些
    七台河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程序许可依据《失业保险条例》、《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许可条件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申请材料单位提供:失业人员名单(指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许可程序1、受理:失业人员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2、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之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待遇。注: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
    2023-05-05
    262人看过
  • 具备怎样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关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的情形,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4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023-06-09
    386人看过
  • 参加失业保险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怎么样
    失业保险的征缴具有强制性,职工应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缴费比例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否则构成违法,因此该信息科技公司的做法必须纠正。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费。2015年《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失业保险费率暂由3%降至2%。2016年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指出,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2年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除此以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到以下待遇:(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个人不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
    2023-05-13
    9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 失业保险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是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7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