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7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8 19:30:18 483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士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案件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给出了申诉或控告的途径。主要思想是,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士有权向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申诉或控告,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受理申诉或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如 何 申 诉 或 控 告 司 法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權對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員提出申诉或控告。若您遇到了不滿,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申诉或控告:

1. 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调解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

2. 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证据收集。在申诉或控告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书面的证据,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行政机关的决定等,或者提供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

4. 委托律师代理。如果您无法亲自到法院提出申诉或控告,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

5. 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诉或控告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若您提供的证据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受理您的申诉或控告。对于申诉或控告,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处理。

总之,如果您遇到了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可以通过申诉或控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进行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并遵循法律规定。

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申诉或控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遵循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过程中,会对申诉或控告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公正的处理。如果您遇到了不满意的情况,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同时,您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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