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欠钱不还起诉,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如何处理,方法如下:
1、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
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实践中,经常的做法是,看看企业有无人格混同,如混同,则可将股东作为连带责任人。其次,要看看有无合伙经营的事实,如有,找出其他合伙人,起诉之。因为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3、看看有无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消极处分自己财产,有危害债权人债权之虞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之处分行为的权利。
4、看看有无行使商事留置权的可能。
留置,形象的说法就是,“你欠我钱,我就扣你东西。”这里说的是一般实践中可能的办法。之所以强调商事留置就是,它不要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在企业之间,经常占有对方动产的情况,债权人此时行使留置权那是一点问题没有。不过需要注意,不能恶意促成留置权的形成。比如,对方欠钱没还,故意从对方处借点东西,事后行使留置权。这种行为不应提倡。
5、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6、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7、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二、债务人的偿还能力怎么认定
1、债务人的偿还能力认定标准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中: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3)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
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
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主张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其主张优先于此前已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前述借款设定抵押担保,抵押物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的,债权人主张按照《民法典》规定的顺序清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欠钱起诉对方不出庭怎样判?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对于欠债诉讼中对方不出庭这种情况也没有多大的影响,只要是原告方面能够提交充足的证明文件,法院方面也是可以进行判决的,对方会以缺席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撤销权】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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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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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起诉对方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7是否成为被告与你是否承担责任还是有区别的。在你的这个案件中,只要原告在起诉时将你们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法院是不能自行将你的被告身份取消的。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你有足够证明你不知情,且其借款事项与你及你们的家庭无关,纯情其个人行为,所赚得的利润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仅为其个人行为,则依法你无需承担本案偿还欠款的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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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钱不还起诉,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8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第二,要看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 第三,看看有无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消极处分自己财产,有危害债权人债权之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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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起诉胜诉后对方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31、原告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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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起诉胜诉后对方没有偿还能力还怎么办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9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债务人未履行支付钱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在从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法院查明无可执行财产时,可以做出执行终结的裁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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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我钱被起诉了可是对方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9朋友,我是你前几天找过的肖律师。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理解只是知道你心中苦闷的原因,而不是认同你是有理有据的!我已看过你几审的判决书了,我认为事实清楚,判决正确,你已没有法益能够得到保护了,希望你息诉,内心保持平静!这样对你的后半辈子的生活,身体都有利。以另外的理由来诉也可以,但那不是你的目的,另外的诉由就是要求你母亲返还借款1.1万,如果你还要以共有人的身份进行思考,你的思维就会从死胡同里出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