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用工主体当庭拿出分包协议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7 11:32:37 239 人看过

一、发生工伤,用工主体当庭拿出分包协议怎么办?

关于由具备资质的承包企业承担工伤事故保险责任的事项,应依照如下的处理方式进行:

首先,有必要进行双方的协商调和,以便在损害赔偿这一问题上达成共识;

若经过商谈后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可倾向于通过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其次,若是双方在商议和调解方面都无法取得进展,或者即使顺利进行了,但依然不能达成协议,此时就需要按照劳动仲裁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以寻求公正的裁决。

最后,若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还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向有权管辖的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发生工伤怎么报案

与工作相关的伤害纠纷情况下,您可随时拨打当地公安机关的报警热线向警方报案。然而,职工遭遇伤害之后,雇主有义务立即采取积极措施对伤者进行救治,且必须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的形式或者运用网络技术向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正式备案。

如果因为突发性的疾病导致伤患不幸离世,那么雇主也需在患者去世之后的第四十八个小时内完成上述备案程序。另外,倘若职工经历了其他类型的意外伤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具体规定而被诊治、判定为职业病,同时经过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确认,被确认为符合工伤条件,雇主则需要在正式确定为工伤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到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工伤登记手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面临工伤事故时,如果用人单位在庭审过程中出示了分包协议,那么首先应当尽力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损害赔偿方案。倘若协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可以考虑寻求当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然而,如果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协议,就必须按照相关劳动仲裁法规启动仲裁程序。对于仲裁结果如有异议,当事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维护工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工伤,发生工伤怎么办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2023-06-14
    265人看过
  • 非法发包由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近日,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原告重庆夔门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袁成高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并一审判决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原告重庆夔门安装公司系35kv三康线新建线路工程的施工单位。2009年4月26日,原告与陈先玉签订《临时劳务承包协议》,将该线路工程中的工具、机器设备、物资等转运劳务项目发包给陈先玉。陈先玉便招收并组织被告袁成高等民工于同年5月4日施工。5月5日,被告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后原、被告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被告向奉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9年12月30日,奉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原告不服仲裁裁决,于2010年1月20日诉至本院,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之间事实劳动关系不成立。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之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
    2023-06-07
    423人看过
  • 分包给包工头,出个工伤责任怎么划分
    一、分包给包工头,出个工伤责任怎么划分在建筑施工领域,当承接分包业务的分包商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后,作为总承包方往往须承受相应的法律连带责任。究其原因,在于施工人员的雇用关系实质上系由分包商的负责人即包工头所任,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若有职工受到人身伤害,其有权向包工头发起索赔以弥补相关损失。与此同时,总承包方亦需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且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
    2024-05-12
    353人看过
  • “包工头”发生工伤应当由什么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高院最新判例:“包工头”也是劳动者,被挂靠单位对“包工头”的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裁判要旨】1.“包工头”也是劳动者。无论是从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本意,还是从工伤保险法规的具体规定,均没有也不宜将“包工头”排除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外。“包工头”作为劳动者,处于违法转包、分包利益链条的最末端,参与并承担着施工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有的还直接参与具体施工;其同样可能存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伤亡的情形。“包工头”因工伤亡,与其聘用的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就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而言,并不存在本质区别。如人为限缩《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不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将形成实质上的不平等;而将“包工头”等特殊主体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则有利于实现对全体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彰显社会主义工伤保险制度的优越性。总之,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在其因工伤亡时保障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具备用工主
    2023-04-18
    300人看过
  • 2024承包工厂员工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一、承包工厂员工发生工伤怎么赔偿1、承包工厂的员工发生工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赔偿的责任。2、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
    2024-03-31
    206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用工主体资格要件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用工主体标准是受伤公民或职业病患者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但并非所有公民都享有此权力。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公民才有权提起。劳动者还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年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用工主体标准是受伤公民或职业病患者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不是所有的公民都能享受此权力。首先,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公民才有权提起。其次,劳动者要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年龄。 工 伤 认 定 需 要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依法确认其工伤身份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过程。工伤认定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主体要件:受伤的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是在用人单位的实习期间遭受事故伤害;2. 时间要件:受伤时间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2023-09-06
    82人看过
  • 工会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一、工会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怎么处理1、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其处理办法为,工会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工会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二、集体合同在协商过程中的争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受理协调处理申请:(1)即由申请处理的一方或者双方向协调处理机构或者人员提交处理申请。(2)协商机构或者人
    2023-06-16
    234人看过
  • 员工发生工伤工资怎么发
    员工工伤工资和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同。如果员工因为工作而遭受了事故伤害或者是患上职业病从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则在停工留薪期间,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公司每月进行支付。停工留薪期限通常是不多于十二个月的。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是情况特殊的,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及批准,可以适当进行延长,但是延长不可以多于十二个月。一、骨折工伤休息多久骨折工伤休息多久要根据受伤的程度来看。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为工作而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是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而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是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伤情严重或者是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可以适当地延长,但是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二、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是几个月对于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
    2023-03-07
    378人看过
  • 2023用工主体责任是否包括工伤赔偿
    一、用工主体责任是否包括工伤赔偿用工主体责任包括工伤赔偿责任。例如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二、工伤认定申请有哪些主体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
    2023-01-23
    118人看过
  •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怎么办?
    在实际中,你要是遇到这种麻烦,毕竟是合同纠纷,可以比照一般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具体如下:1、找人协商。在一般合同纠纷中,因为是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所以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中,也可以先找对方就争议的问题协商一下。2、优先去仲裁。要是协商中失败的,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由于诉讼在解决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尤其是较大规模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争议,双方即使协商和调解不成功,也会比较少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所以,当协商和调解不成时,可以优先选择仲裁。3、最后去诉讼。仲裁在解决不下的,就去法院起诉。虽然说最后都可能会去起诉,但是在实际中选择仲裁方式处理的话,也会比较方便一点。而且,有些合同也许没说好怎么处理合同争议,但已经说好仲裁问题,那么现在协商不下的话,只能先去找仲裁机构裁决。寻求仲裁方式解决的话,按照一般的阿仲裁程序解决就可以:1、到合同上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
    2023-04-30
    193人看过
  • 发生工伤事做,口头协议算吗?
    不算,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2023-02-27
    124人看过
  • 发生工伤纠纷如何写协议书
    一、发生工伤纠纷如何写协议书简单工伤赔偿协议书的写法是:首先,说明受工伤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工作和入职的基本信息,然后写明受伤时间、地点和原因等。然后对赔偿的事宜和赔偿金额作出规定,最后,就是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写上书写协议的日期。二、工伤赔偿诉讼流程怎么走工伤赔偿诉讼流程: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申请诉讼;劳动者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审查后,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调查、准备工作;开庭审理;判决。三、工伤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工伤赔偿诉讼时效为十五天,是在案件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十五天内提出。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
    2023-11-10
    240人看过
  • 发生工伤后签订工伤赔付协议是否有效
    在2010年5月17日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中,对工伤赔偿协议效力的认定原则进行规定:“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可以看出,在排除被认定为无效情形的可能的前提下,该规定总体上将“是否已经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是否存
    2023-04-30
    412人看过
  • 发生工伤怎样拿到更多赔偿
    一、发生工伤怎样拿到更多赔偿工伤了,如果是工伤的话,得先鉴定下是几级伤残,然后算算该赔多少钱,跟公司商量下赔偿方案。谈不拢.那就去劳动仲裁那儿告他们,维护你的利益。至于工伤赔偿嘛,有两点要注意:第一点是看公司给你交没交社保,交了就能享受这些待遇:比如休息期间的工资啊,残疾津贴啊,还有离职时候的工作补贴什么的。但是公司要是没交社保呢,那这所有的钱都得公司出;包括工伤的医疗费用啊,治疗康复的费用啊,在外面吃饭的钱,住宿的钱,还有辅助工具的钱,残疾补偿或者津贴,以及一次性的医疗补贴等等。第二点就是公司从发生工伤那天开始,一个月内没给你报工伤,那这段时间里的工伤待遇还是得公司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2024-07-19
    2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地突发工伤怎么办,包工头不是主体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4
      1.如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的,应将发包单位即建设单位列为被诉主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2.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单位、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3.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
    • 工资发出但口头协议拿不到发的款怎么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0
      合同和协议在实践中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需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
    • 工伤赔偿协议总包分包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8
      1、如分包方不具备用人资格的,应将发包单位即建设单位列为被诉主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单位、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 员工发生工伤后协议离职怎么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经济损失。
    • 租房主找焊工包工出了伤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4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费等。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