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4:31:42 114 人看过

发生一般的安全事故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罪名。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文章
  • 一起工地死亡安全事故,责任被追究
    工地死亡一人按照我国事故程度规定应该属于一般事故,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对于一般事故的发生如果是因为主要负责人并没有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对员工尽好管理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处以相应的罚款,一般会处以一年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同时还会对单位处以罚款,一般是十万到二十万之间的罚款。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承担赔付的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2023-06-30
    220人看过
  • 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什么
    一、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什么安全责任是规定人们在安全生产中应做之事,其通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定,具体为:1、行政首长负责制: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首长,都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总负责人,对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负领导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分级责任制:即根据各部门的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3、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就是将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所涉及的每一个岗位。4、技术责任制:这是预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技术把关。技术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是审批制、隐患整改制和三同时制度等。二、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怎么处理1、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方面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认真
    2023-06-06
    483人看过
  • 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规定。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组提出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对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
    2023-12-09
    164人看过
  • 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区别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事故属于刑事责任范畴;然而,生产事故则归属为行政责任领域。2、安全事故可以被理解成由于违反安全制度所导致的各类事故。例如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或因疏忽致人意外坠落等等。通常而言,安全生产事故包含了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两大类别。其中,责任事故主要源于操作失误或管理缺失所引发的事故;另一方面,非责任事故则泛指那些无内在责任人且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的事故,比如由钢筋断裂所引发的质量事故。《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024-04-23
    460人看过
  • 安全事故责任人应当如何被追究责任
    一、安全事故责任人应当如何被追究责任1.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2.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征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征如下:1.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元。2.事故地域的延展性
    2023-07-08
    83人看过
  • 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近期,矿难、重大交通事故等新闻又频现,再次使人们感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看到电视上李毅中局长在事故现场痛苦、愤怒而又颇显无奈的表情,不能不令人深入思考。应当指出的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仍然是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关键所在。连一些国有控股大矿尚且不落实安全责任,事故隐患严重的大量小煤矿更可想而知。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责任源于社会关系之间的相互承诺,是社会关系得以存在和延续的桥梁和纽带。责任的基本内涵在于主体一方对客体一方必须负有义务。通俗地说,责任就是责任主体方对客体方承担必须承担的任务,完成必须完成的使命,做好必须做好的工作。责任涵盖了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安全责任始终都是最根本、最基础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责任,因为它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安全责任最根本的涵义就是要对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承担义务。从安全生产社会关系的意义上看,每一个公民都是其相应层面上的
    2023-04-24
    188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规定责任追究包括追究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有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是依照刑法的规定给予刑事制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如下:1、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涉及的责任类型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党纪处分等。责任追究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2、责任人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常见的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通常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
    2023-08-12
    105人看过
  • 安全事故生产责任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刑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量刑标准为: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2023-03-04
    405人看过
  • 一般安全事故责任人会判刑吗
    一、一般安全事故责任人会判刑吗一般情况下,如仅发生一般的安全事故,通常并不涉及刑事责任的判定,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肇事者在生产或作业过程中,若有违反相关安全治理规定之行为,从而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件或产生了其他极其严重的后果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等相应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一般安全事故报告程序1、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各种报告、统计、调查与处理过程中,我们必须坚决遵循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以及对科学原则的严肃遵守。2、当安全生产事故
    2024-07-13
    356人看过
  •  回家途中发生事故,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个人在车祸中受伤,但与车祸无直接关联,则不构成犯罪,不会受到刑罚追究。而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与车祸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例如是司机或乘客,且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损失,则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构成犯罪,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车祸后患者出院并死去,若与车祸无直接关联,则不会受到刑罚追究,而若与车祸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则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车祸致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6条第1款规定,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而在车祸中,如果受害者本身存在过错,比如违反交通规则,或者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那么行
    2023-11-18
    124人看过
  • 是否可以追究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的缓刑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事故项目经理的责任,要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而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初次抢劫可以判缓刑吗满足条件就可以。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第二是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而是否具有社会危
    2023-07-15
    297人看过
  • 工亡可以追究安全责任事故罪吗
    可以被追究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2023-06-14
    454人看过
  • 工地出安全事故追究哪些人责任
    一、工地出安全事故追究哪些人责任工地出安全事故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在工地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为事故者或肇事者(直接责任)、项目安全员(管理责任)、项目经理(领导责任)以及有过错的工人。《建筑法》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工地出安全事故后怎么划分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2.重大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3.较大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4.一般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
    2023-11-20
    345人看过
  • 一人死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正在进行中
    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属于发生一般事故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工程安全事故追责顺序是什么第一个安全责任的设定。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对安全责任设定有行政首长负责制,层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四种。事故的种类一共有以下的内容:1、事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行政责任也好,刑事责任也好,都是根据事故性质来判定。是指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行政的上下关系。对犯有失职和违纪行为的人员给予一种行政制裁。而行政处罚呢,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和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管理机构,对于违反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一种行政制裁。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分违法合同和不履行其法律义务,侵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2、由于直接导致事故的就是直
    2023-07-05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安全生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产安全事故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事故是具有人的过失性,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造成的事故有本质上的区别。 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则如下: 1、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 2、从实... 更多>

    #安全生产事故
    相关咨询
    • 街道社区发生安全事故,是否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3
      安全事故: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责任事故是指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
    • 生产安全事故刑事责任的追究是按照什么标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 发生安全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死亡3人以上伤30人以上的属于重大事故可以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后是否还应该追究刑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造成恶劣后果和社会影响,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实我们是人治大于法治,上级一句话就可左右你的命运了。
    • 最近工厂发生了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明确,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政纪处分,或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处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