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需要一份“白纸黑字”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一方面,防止双方事后对房产分割的方式和相关事宜反悔,导致无法再据此主张权益;另一方面,在办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需要一份书面文件才能办理。在此,我就离婚房产分割证明和协议的拟定做以下几点提示:
1、签署人必须拥有待分割房产的产权,否则无权处理该房产,证明和协议亦不发生效力;
2、应注明待分割房产的具体坐落、地址以及产权证号,以免日后凭文书办理房产过户、加名等手续时无法一一对应而产生歧义;
3、应注明房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和办理时间,保证房产分割事由具体可操作;
4、确认条款无误后,所有与房产分割一事有关的当事人应当都在证明或协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一、房产离婚后该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效吗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发生效力,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存在分割房产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对方房产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
起诉分割房屋需要房产证吗
226人看过
-
离婚的时候需要提供财产分割证明吗?
140人看过
-
房产证分割手续需要哪些
423人看过
-
房产分割公证需要多少钱
107人看过
-
离婚婚前房产证明分割
102人看过
-
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吗?
205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房产证的吗,房产证未办如何分割房产?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6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
-
分割房产要出具什么证明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061、房产分割需要证明或协议。房产分割证明的签署人必须拥有该房产的产权,注明该房产的坐落、地址、产权证号、分割的具体方式和办理时间,确认条款无误由所有相关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2、为了防止双方事后对房地产分割的方式及相关事宜反悔,导致无法相应主张权益,房地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在办理房地产产权变更登记时,需要书面文件。
-
房产证明房产分割怎么写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5房产分割证明没有固定的内容和模板,每一份房产分割证明都需要结合房产的状况、当事人的要求以及他想达到的目的来拟定。、继承、析产、甚至普通的交易行为等等,都可能出现需要分割房产的情况。拟定房产分割证明时需要注意的几点包括: 1、出具证明的人必须拥有待分割房产的产权,否则无权处理该房产,证明亦不发生效力; 2、证明里应注明待分割房产的具体坐落、地址以及产权证号,以免日后凭文书办理房产过户、加名等手续时无
-
公证需要分割财产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6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法律并无强制规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所以公证并不是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司法实践中,对
-
离婚财产证明(房产分割)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7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