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的质押担保行为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2:40:23 149 人看过

一、有限合伙人的质押担保行为有效吗

有限合伙人质押财产担保债务有没有效,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质押动产,动产交付时质权设立。如果质押财产权利,需要登记的,办理登记后质权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四十二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特别实现方式】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

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

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有限合伙人质押财产担保的,质权设立时,质押行为就有效。

如果质押动产的,动产交付时质权设立。

如果知识产权、股权等财产权利的,办理质押登记后设立质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质押合同质押担保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质押合同书通用版范本<p>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p><p>质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p><p>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p><p>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p><p>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基本账户开户行:___
    2023-08-05
    393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合伙有强烈的人合性质,合伙人之间人身依赖关系是合-伙存在的基础,合伙人间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史宽先生认为合伙的出资与合伙人地位紧密结合,与其合伙人地位不可分离,不适于作为质权标的。但律师认为,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可以在内部转让出资,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条件下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具有财产性和可转让性,当然可以成为质押的标的。且该法第24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可知,我国认可了在合伙人一致同意条件下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我们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股份”。在我国台湾法上,股份一词不仅包括公司股份还包括合伙股份。郑波:《民法物权》,三民书局1989年2月修订13版,第325页。就合伙企业与公司本质而言,都是一种营利经济组织,都具有鲜明的团体性。合伙企业作为经营团体,
    2023-02-04
    328人看过
  • 有限合伙可以做担保吗
    一、有限合伙可以做担保吗合伙企业是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但需要合伙协议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7、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8、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9、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三
    2023-04-24
    338人看过
  • 为保证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有效吗
    一、为保证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有效吗保证、抵押都是担保的方式,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如果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债务人可以抵押财产提供反担保,所以抵押权设立后,为保证合同反担保的抵押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
    2023-06-17
    455人看过
  • 质权人有权享有担保人有权自行处分质押物吗
    没有权利。如果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一、股权如何质押股权质押需签订质押合同,且需到工商局申请出质设立登记。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
    2023-06-27
    304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抵押权人吗
    抵押权人可以是任何单位、个人,有限合伙企业当然可以作为抵押权人。一、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一个是担保物权的竞争解决办法。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1、对于典型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以抵押权为例,民法典规定了拍卖、变卖和折价抵债等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于典型担保物权,不论是抵押,还是质押和留置,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都可归结为拍卖、变卖和折价。2、对于一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竞争的情形
    2023-02-25
    381人看过
  • 债权质押对抗行为有效吗?
    存单质押对抗行为是无效的,质押的目的是担保债权的实现,属于民事法律上的债法。债法根本上是私法范畴。法院查封,行使的是国家机关的公权利,具有优于民事私法的强制执行效力。任何债务处置行为均不可能对抗国家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冻结的财产或财产权,其流转和使用都要受到相应的限制。债权质的法律特性,决定了其迅速、便捷、安全的担保功能。一、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是什么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如下: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行使质权;5、消灭不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一、留置权的实现方式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
    2023-06-21
    137人看过
  • 被质押人是质权人吗,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一、被质押人是质权人吗质押中没有被质押人,质押财产的人是出质人,债权人是质权人,对质押财产享有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如下:1
    2023-04-18
    284人看过
  • 个人担保行为盖的法人章有效吗
    个人担保行为盖的法人章无效。一般来讲,因公司印章有登记备案要求,对外具有公示效果,故公司订立合同采用签章形式较多,而自然人签名无备案要求,多以签名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章虽是人名章,但是不同于普通自然人的私人印章,它主要是因公司财务管理如签发支票等需要,为行使法人职务行为的便利所设。法人章与个人签名效力的不同,在其对外订立贷款及担保合同中,应避免出现个人担保行为中加盖公司法人代表人印章的情况。一、如何设立抵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设立抵押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应当注册被担保的主债务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等)、抵押担保的范围等事项。二、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
    2023-02-18
    258人看过
  • 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有效期限吗
    银行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间。贷款担保人存在很大的风险,那就是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还款的话,贷款担保人需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履行还款。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一、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怎么计算?借款一般会要求找担保人进行担保保证,此时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一般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2023-04-12
    495人看过
  • 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质押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创业企业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重要组织形式,由于法律尚未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登记机关,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对外质押登记存在障碍,甚至难以有效设立。故本文从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质押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判例进行梳理分析,进而给出实务建议。一、合伙企业出资额可以质押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出质,则构成违约。二、有限合伙的人数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75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如果仅剩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根据相关立法人员的解释,《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的限制,是为了防止发
    2023-03-09
    157人看过
  • 有效的仓单质押担保方式
    (一)质押担保:这是最典型的仓单质押方式,这也是银行开展的最早的仓单质押业务。质押担保形成后,针对质押货物,贷款企业依然享有所有权,但受到严格限制;(二)信用担保:与其他担保方式不同,信用担保不是由贷款企业亲自出面进行担保,而是委托资产雄厚、资信程度较好的大型担保公司为其未来发生的债务进行担保。信用担保并非完全靠信用,以仓单质押融资为例,贷款企业需要事先将仓单交由担保公司保管,将来债权不能实现时,担保公司在履行债务后可就所留置的货物优先受偿;(三)保税仓:这是在仓单质押业务的基础上进行的新拓展,与传统仓单质押融资不同,保税仓业务是先出票后进货,也就是说银行在贷款人尚未将货物存入到仓库之前先行出票,采用此种方式可以促进仓单质押融资的业务量得到提升,也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了客户对资金的需求,银行也加强了闲散资金的管理。一、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一)担保业务收费主要有两块:咨询、评审费和担保费。(二)
    2023-02-18
    50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需承担亏损吗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不同情况之下应承担责任的规定:1、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到底如何处理呢?即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由普通合伙
    2023-06-14
    203人看过
  • 质押担保担保时限的比例都有哪些
    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控制。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或者出售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格优先受偿。1、质押担保的时间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的质权在动产交付后设立,权利质押的质权一般在质押登记后设立(如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基金份额和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等。);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优先受偿拍卖或者出售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1、标的物不同质押的标的物是动产与权利,而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2、对标的物是否转移占有的规定不同质
    2023-08-08
    25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2022年质押担保的合同有没有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0
      1、质押担保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质押担保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属于担保合同之一,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
    • 质押合同质押担保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应如何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合伙人可以以份额向质押人质押其财产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7
      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可以质押,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自行设立质押登记。基金份额,股权质押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存款。
    • 借款合同既有物质质押有人担保又有人担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7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