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与医院关系的确立:劳动关系角度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9:50:34 194 人看过

医生和医院劳动关系的确定是判断医生因提供医疗服务而与医院建立的关系是否受劳动法调整,关键是要判断医生与医院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对于私立医院,管理层、普通医生与医院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几无争议,因为私立医院多注册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法人,无论是管理层还是普通医生,其与医院建立的都是劳动关系。

家里老人摔跤后,去医院拍片医生误诊该咋办

医院拍片医生误诊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从调整劳动关系的角度确定适用范围
    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也应当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这一特定的适用范围应当根据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加以确定。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完善之中,与之相应的劳动制度也在完善之中。1995年《劳动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劳动制度纳入了依法规范的轨道,劳动合同制度也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实施10年来,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出现了尚无法律规范的新的用工形式,如小时工、劳务工、农民工等;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不少事业单位实行了企业化管理,但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如何依法调整也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这些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内容紧密相关。是否对这些新的用工形式进行调整,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所不能回避的。从大的范围讲,我国的用人主体可以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雇主(军队、武警除外);用人关系也可大致分为人事
    2023-06-05
    422人看过
  • 法院能确立劳动关系吗?
    律师解答:可以。当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10
    253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4.当发生争议进行处理时的法律程序不同。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务关系纠纷的处理,则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确认方式如下:1.双方主体资格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
    2023-04-13
    269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律师在职场中的角色
    这段内容讲述了用人单位雇用律师代表自己处理法律事务的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而代理关系则是指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指定下,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处理法律事务的关系。因此,虽然律师代表用人单位处理法律事务,但这种关系仍然属于代理关系。用人单位雇用律师代表自己处理法律事务,这种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代理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代理人与第三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总和。 法律关系:劳动与职业律师的界定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劳动和职业是人们通过劳动获取收入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律师则是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职业的人。劳动与职业律师的界定
    2023-08-30
    366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异:关于劳动与劳务的区分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务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体资格,而不要求具有劳动者资格或用工资格。二、关系的性质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而劳务关系属普通民事关系,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特殊身份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当事人关系的性质不同,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待遇除了劳动报酬外,还包括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有劳动报酬,不涉及社会保险。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适用普通民事法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概念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
    2023-07-08
    391人看过
  •  "餐馆员工关系:劳动关系的本质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个体经济组织中的餐馆与员工之间是劳动关系。这意味着餐馆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也需要遵守餐馆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职责。总之,个体经济组织中的餐馆与员工之间的关系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餐馆依法属于个体经济组织,因此,餐馆和员工之间是劳动关系。【餐馆员工餐馆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为顾客提供健康、安全、卫生的用餐环境和服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餐馆必须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餐馆应当对食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禁止使用有害化学物质和农药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另外,根据《
    2023-11-05
    376人看过
  •  确认分公司与劳动关系的关联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就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就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分 公 司 的 民 事 责 任 由 谁 承 担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可以在该法的第四十八条中找到。同时,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可以在该法的第四十九条中找到。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分公司的民
    2023-09-06
    379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的法律特征分析
    承揽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提供的是一种独立性劳动,并不存在支配服从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员接受雇主的管理,支配。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主的工作,身份上具有隶属性。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是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
    2023-07-07
    129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与合同的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上述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伤案例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下称三德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三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
    2023-07-12
    254人看过
  •  确立劳动关系的步骤
    劳动关系从用工那天开始成立。但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未签订书面合同时,劳动关系也会形成,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员工具备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身份资格,用人单位依据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员工受雇于用人单位并接受其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员工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关系从用工那天开始成立。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满足以下条件,劳动关系就会形成:1.用人单位和员工具备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身份资格;2.用人单位依据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员工受雇于用人单位并接受其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员工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 动 关 系 的 核 心 要 素 是 什 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其核心要素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工时、福利、解雇等。其中,劳动合
    2023-09-01
    243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医院责任程度与赔偿关系
    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
    2023-06-05
    126人看过
  • 是否签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确立
    没签劳动合同但符合以下情形的,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学生打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在校生兼职打工,劳动关系不成立。即使学生年满十六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兼职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学生实习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者是指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从用人单位处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在校
    2023-08-14
    97人看过
  • 劳动关系浅析
    仲裁委员会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和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劳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和员工必须依法定或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必须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者签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1、单位方面:企业一方在处理劳动关系纠纷时,应该按照法定条件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及时送达劳动者本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如果劳动者下落不明,企业可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否则,达不到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效果。2、劳动者方面:劳动者一方在接到企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后,应及
    2023-07-05
    332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分析
    一、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分析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劳动仲裁诉讼时效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规定为十五日。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2023-11-24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怎么才能确定医生与医院的劳动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9
      如果医生和医院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然确定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医院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该医生;医生受管理,从事医院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医院和医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医生提供的劳动是医院业务的组成部分。
    • 公司与医院的劳动关系怎么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6
      医生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然确定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2022年如何确定医生和医院劳动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5
      如果医生和医院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然确定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医院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该医生;医生受管理,从事医院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医院和医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医生提供的劳动是医院业务的组成部分。
    • 医生和医院处理的劳动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
      如果医生和医院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然确定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医院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该医生;医生受管理,从事医院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医院和医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医生提供的劳动是医院业务的组成部分。
    •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如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劳动领域普遍存在的两种社会关系,两者之间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各自特点。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于解决用工纠纷,指导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律法意义和社会意义。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