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成立可否要求部分发起人承担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5:32:16 295 人看过

公司因故未成立的,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发起人承担因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债务,部分发起人承担以后,可以向其他发起人追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一、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什么样的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能否要求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可以要求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3、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解除程序个案审理难题日益累积,回旋余地就会日益狭窄。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解除,如何做到程序正当性,是诸多难题中之一。(一)认定股东是否出资新颁布的《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说明出资额不必在注册时就全部缴清,可以分期缴纳。新颁布的《公司法》取消前《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登记机关淡出对股东出资的认定。沿用前《公司法》所述,新颁布的《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
    2023-08-17
    431人看过
  • 公司未成立,如何承担所欠的债务
    公司未成立债务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已担责的发起人可向未担责的发起人追偿。追偿分摊标准:约定责任比例的按照约定责任比例确定,没有约定责任比例的,按照约定出资比例确定,两者都没有的,均等份额确定。一、担保债权的规定有什么以下是担保债权的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份额未约定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无担保债权人是指债务人对其债务没有任何担保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二、个人合伙债务怎么承包?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
    2023-04-04
    360人看过
  • 谁来承担公司未成立产生的债务
    公司未成立所产生的债务由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清偿责任后的追偿方式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应当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具体的追偿方式包括以下几点:(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二)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三)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
    2023-03-13
    340人看过
  • 总公司能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一、总公司能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分公司的财产承担,分公司财产不足的,以公司财产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二、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
    2023-04-18
    351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
    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的。但如果债务人不同意设立担保或债务人基于债权人胁迫而设立担保等情况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汇票债权人债务人怎么分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债权人是收款人可以持汇票向受票人要求付款,汇票的债务人是受票人。《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
    2023-07-25
    126人看过
  • 法人个人是否承担公司责任,公司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
    一、法人个人是否承担公司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九十四条【发起人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1、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2、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3、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
    2023-04-18
    230人看过
  • 社保公司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
    一、社保公司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0.5%-1.6%全由单位承担)。因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有所不同。养老保险:公司1680*20%=336,个人1680*8%=134.4;失业保险:公司1680*1%=16.8,个人1680*0.2%=3.36;工伤保险:公司1680*0.25%=4.2,个人0;生育保险:公司1680*0.8%=13.44;个人0医疗保险:公司2521*10%=252.1,个人2521*2%+3=53.42。综上:社保公司交多少=336+16.8+4.2+13.44+252.1=622.54社保个人交多少=134.4+3.36+53.42=191.1
    2023-04-04
    456人看过
  • 如何分担成立的公司债务
    一般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一、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二、有限公司债务谁来负责有限公司债务由公司来承担,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只按照自己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股东股东没有完成出资或有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除外,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公司注销了还有股东责任吗?公司注销后不会追究股东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2023-03-06
    384人看过
  • 部分发起人承担债务后,其他发起人责任比例如何确定
    一、部分发起人承担债务后,其他发起人责任比例如何确定1、公司未设立,债权人要求部分发起人承担债务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按以下方式确定责任比例:(1)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2)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3)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二、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有哪些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2、公司增资时,采用虚假方式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增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虚假增资股东及未尽忠实义务和勤勉义
    2023-06-16
    93人看过
  • 分公司能否加入第三人债务承担
    分公司是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未经公司的同意,分公司不能作为第三人,加入债务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一、债务加入与担保的区别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只有保证人通过书面的形式明确地提出保证的意思表示,保证合同才成立。而债务加入中三方合意、二方(第三人与债权人)合意以及第三人的单方承诺都可以形成有效地债的加入,其并
    2023-06-28
    102人看过
  •  公司在成立前及成立后,发起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发起人是指创立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是与公司注册过程或筹集资本有关的人。他们需要承担一些责任,包括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以及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创始人,又称公司创办者,负责创立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一个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与筹集资本有关的人。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 司 设 立 发 起 人 的 法 律 责 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发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起人包括公
    2023-09-11
    15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子公司和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债务
    一、民法典中子公司和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债务民法典规定,子女公司和分公司都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债务,但如果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由公司承担余下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公司分立的条件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
    2023-06-19
    321人看过
  • 是否可以只对部分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一、是否可以只对部分债务承担担保责任1、是否可以只对部分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应当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确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1、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2、然后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只能暂停执行。3、如果担保人名下有房产,汽车,等财产。那么法院有可能对其进
    2023-06-16
    183人看过
  • 公司分立后由谁承担债务责任
    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公司法关于分立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关于分立的规定如下:1、公司分立公司,财产相应分割;2、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连带责任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
    2023-06-25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公司未成立可以要求债权人负担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公司未成立,可以要求发起人承担债务。 1、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2、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合伙。只要公司不成立,设立阶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就要由发起人承担。 3、发起人之间适用的是过错责任,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方责任范围。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履行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比照《民法典》侵权篇关于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进行处理。公司设立失败时,发
    • 未成立的公司债务该谁承担?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8
      公司未成立所产生的债务由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 分公司有没有债权债务可以要求分公司承担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0
      分公司要承担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对于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 离婚时债务未分割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5
      离异时债务未分割后仍可分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子公司和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债务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7
      子公司可以独立承担债务,但是分公司不可以,因为子公司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分公司则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