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的法律经济内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51:18 362 人看过

有关倾销,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该书论述过当时各国允许出口贸易实行官方奖励的习惯做法,并称之为倾销。而首次对倾销作出定义的则是国际联盟在1992年的一份备忘录:如出口销售价格低于进口国价格或低于生产成本,即构成倾销。这种基于双重价格标准的定义,为界定倾销幅度提供了可能,但没有考虑出口国市场非竞争结构因素和对倾销内涵的描述。真正对倾销概念作出决定性贡献的是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瓦恩那(JacobViner),他通过对价格歧视和不完全竞争分析后指出:所谓倾销,是指某一企业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上,拥有分割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能力,通过不公平的价格手段,获取最大化利润的行为。这一表述阐明了倾销的市场背景是不完全竞争,本质是价格歧视,最终目的是获取最大化利润,从经济学上明确了倾销的不正当竞争性质,在2O世纪3O年代被普遍接受,成为倾销的经典经济学定义。

在现代西方经济学中,.趋向于将生产成本作为测量正常价值的唯一标准。按照这种标准,如果同一产品在国内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出口价格虽然高于国内销售价格但低于完全成本,也可能作为倾销而遭受制裁。本文认为对倾销的外延进行界定中,既不能忽视倾销的传统经济学概念中提及的价格歧视本质,也应注意近年来倾销经济学概念范围的扩大。

因此,倾销的经济学概念应当包括国家市场间的价格歧视和在国外市场低于生产成本的销。本文分别将前者称为价格倾销(PriceDmping)将后者称为成本倾销(CostDmping)。

反倾销是指进口国当局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对来自外国的倾销商品采取强制性措施,以提高倾销商品在进口国国内市场的售价,或减少进口数量。反倾销的立论基础是倾销有害论,认为即使倾销可以在价格上给消费者带来某些暂时的好处,但是倾销对生产和贸易造成了损害以及不稳定所形成的有害影响远远超过廉价进口品带来的好处。

1948年签订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第六条指出:倾销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各缔约国都有权予以谴责和抵制。随后在1967、1979、1994年的国际《反倾销守则》中,对倾销的概念进行了不断地完善和规范。我国于1997年3月发布的《反倾销条例》也对倾销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倾销在法律上的基本定义,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这种法律定义不仅指出了经济学上的价格歧视,而且强调了这种价格歧视给进口国产业造成的损害,是一个明显区别于经济学概念的法律特征。

各国法律定义上的倾销一般具备以下三个构成要件:

一是倾销价格存在,即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销售;

二是损害事实存在,也就是倾销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

三是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

我们在国际贸易摩擦中所说的倾销与反倾销,指的就是这种法律意义上的倾销。本文所论述的反倾销制度正是建立在这一概念上所形成的包括国际法与各国国内法的一系列法律制度。

资料表明,国外有关反倾销制度的研究在三个主要层面上展开:

一是分析反倾销措施对进口国经济(包括进口量、利润、就业率、福利)的影响。

二是分析反倾销制度中不同结果产生的原因。

三是从法律角度对反倾销进行的研究。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经济学研究的发展,相当部分法律文献认为,反倾销措施具有反竞争的性质;对反倾销制度的改进尤为重要。

我国关于反倾销问题的文献一般从三个角度展开研究:

一是从法律角度对过内外反倾销制度进行的研究;

二是从经济学角度探讨反倾销措施,如沈瑶所著的《倾销与反倾销的经济分析》,以竞争优势国际间转移的观点,分析了反倾销的经济效应;杨仕辉所著的《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博弈与我国对策研究》科技出版社,及《反倾销动态博弈与效应分析》,应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对反倾销问题进行了研究;

三是对中国企业屡遭反倾销调查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性的建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价格歧视相关文章
  • 欧盟反倾销法的非市场经济规则研究
    [摘要]1998年欧盟对华反倾销市场经济地位修正案生效后,中国企业在欧盟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仍然困难重重。以往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大多是基于欧盟法律原则探讨如何满足其市场经济待遇标准。中国加入WTO后,可以根据WTO的相关规则,研究如何帮助中国企业摆脱欧盟非市场经济规则的困扰。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在探讨非市场经济内涵的基础上,对欧盟非市场经济规则及其变化进行了评价和分析,并根据WTO相关规则和中国加入议定书提出了中国的应对措施,非市场经济从1996年到2003年,中国连续七年成为国际反倾销的头号目标(《对外贸易专家分析国际反倾销对中国的损害》,2003年7月8日出版)http://www.cacs.gov.cn.)欧盟是中国最重要的经贸伙伴之一,但中国也是欧盟反倾销措施的主要对象。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欧盟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规则。这一规则的适用使中国企业面临高额反倾销税。1998年,
    2023-05-07
    257人看过
  • 反倾销的经济影响:对中国的分析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国际市场需求迅速萎缩,各国企业面临着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许多国家采取了各种贸易保护措施,以支持和保护本国产业,防止因国际市场萎缩而造成的贸易转移。”海关统计专家表示,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遭受了严重的反倾销调查35%和71%的反补贴调查都是针对中国出口的。截至2008年,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经济体,并连续三年成为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经济体。仅2008年11月以来,中国就遭遇了100多个保护主义壁垒,占同期世界各国和地区采取的保护主义措施的三分之一以上,居世界首位,墨西哥和其他国家正在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展开反倾销调查;欧盟、美国、印度、巴西、阿根廷等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国产聚酯高强纱、粘胶纤维等纺织原料发起反倾销调查;欧盟、阿根廷、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对中国铝合金车轮、钢制车轮、前桥传动杆、转向铰链等汽车零部件发起反倾销调查,印
    2023-05-07
    196人看过
  • 反倾销税的法律规定
    第三十八条商务部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商务部予以公告。第三十九条反倾销税适用于终裁决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但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第四十条反倾销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是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商。第四十一条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商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需要对不属于审查范围的出口经营者的倾销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对其适用的反倾销税应当以合理的方式确定第四十二条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和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的金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如果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威胁,则反倾销税可在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期间追溯征收,当先前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将导致随后认定实质损害时,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如果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为担保目的估计的金额,则反倾销税可追溯至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差额不予收取;低于已缴纳或应付的临
    2023-05-07
    144人看过
  • 反倾销法规内容的确定
    倾销的确定1.为了实施本准则,如果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出口的产品在正常贸易中的价格低于出口国国内消费的相应类似产品的价格,该产品应视为倾销产品(即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口到另一国家商业领域的产品)2.在本规范中,“类似产品”一词应始终理解为与所考虑产品相同的产品(即在所有方面相似);如果没有此类产品,术语“类似产品”应理解为具有与考虑中的产品非常相似的特性的另一种产品,尽管它在所有方面与考虑中的产品不相似。如果产品不是直接从原产国进口的,但从中间国出口到进口国的,从出口国销售到进口国的产品价格一般应与出口国的相应价格进行比较。例如,如果产品仅在转运时通过出口国,或者如果产品不是在出口国生产的,则还可以将其与原产国的价格进行比较4。如果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一般贸易中没有类似产品的销售,或者因特殊市场条件不能适当比较倾销幅度的,应当与出口到第三国的同类产品的相应价格进行比较确定(该价格可以是最高出口价
    2023-05-07
    60人看过
  • 裴济反倾销法简要介绍
    裴济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反倾销协议》通过的4年后(即1998年)制定了自己的反倾销法,该法的通过使该国的《1986年海关法》作了相应修改,并且1992年的《公平贸易法》中许多章节都将为该法的目的而适用。裴济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反倾销协议》通过的4年后(即1998年)制定了自己的反倾销法,该法的通过使该国的《1986年海关法》作了相应修改,并且1992年的《公平贸易法》中许多章节都将为该法的目的而适用。这部法律全称为《关于对倾销进口产品的倾销和反补贴税以及相关问题提供倾销与反补贴调查的法律》,简称《1998年倾销与反补贴税法》,即将反倾销法与反补贴法放到一部法律中加以规定。该法于1998年5月18日和6月4日分别由裴济的参、众两院通过,1998年7月24日正式生效。以下对该部法律做一简要介绍。(一)反倾销组织设置1、局长(dirOCtor)。局长的具体所指在《1992年公平贸
    2023-06-05
    227人看过
  • 反倾销投诉的法律问题
    自1997年以来,中国企业一直在运用反倾销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迄今已产生21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中国加入WTO后,游戏规则是否有新的变化?企业如何利用这一国际惯例保护自己今年11月4日、26日和12月4日,中国先后宣布了对三种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初裁决定,并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进行处理,原产于韩国、日本和美国的铜版纸以及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的铜版纸临时反倾销措施以保证金的形式对从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丙烯酸酯和其他商品实施。其中,对进口铜版纸的反倾销调查是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企业的第一次反倾销投诉。与此同时,中国也于11月19日宣布对部分进口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一些专家表示,这表明中国开始努力运用WTO规则和更多法律手段解决国际贸易争端,这是一个积极的开端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自1997年以来,中国企业利用反倾销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迄今已立案21起。中国加入WTO后,游戏规则
    2023-05-07
    230人看过
换一批
#价格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价格歧视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 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价格歧视是一种重要的垄断... 更多>

    #价格歧视
    相关咨询
    • 反倾销的方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1
      反倾销是一个金融术语,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反倾销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或者要求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反倾销协议》第二十八条规定,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 (一)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 反倾销下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现状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反倾销下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现状 “市场经济地位”是一种生态发展的环境,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争取国际贸易各国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将有利于中国外贸进出口的发展。 自中国2001年前往正式加入WTO以来,已有9年的时间。作为WTO成员,中国享受到了GATT/WTO多边贸易谈判削减关税给对外贸易带来的利益,以及取消非关税措施而消除或减少对外贸易的障碍,这使得中国对外
    • 倾销与反倾销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3
      倾销,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对倾销作直接而具体的规定,中国《价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有低价倾销行为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
    • 倾销与反倾销的含义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12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
    • 反倾销属于什么法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0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将其商品挤进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受到倾销商品损害的进口国为此采取的措施称之为反倾销。 反倾销有两种,一是本国产品出口到国外,国外政府采取的反倾销措施;二是国外产品进入本国,本国政府采取的反倾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