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中包含的内容主要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各行业职员的平均收入等,具体内容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29386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12725元;
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年):0040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10938元;
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51415元;
4、全社会分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年):31462元;
(2)采矿业(年):44234元;
(3)制造业44912(年):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年):78367元;
(5)建筑业(年):47121元;
(6)批发和零售业(年):3863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年):58401元;
(8)住宿和餐饮业(年):32935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79113元;
(10)金融业(年):105795元;
(11)房地产业(年):49162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41188元;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年):7621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4735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32677元;
(16)教育(年):6539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年):69773元;
(18)文艺、体育和娱乐业(年):51001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68788元。
一、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1、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的。
统计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2、湖北省新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自2017年5月1号开始执行并不意味着发生在每年5月1号之前的交通事故都适用旧的标准,发生在每年5月1号之后的都适用新的标准。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2017年5月1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在5月1日前已经一审辩论终结的,适用2016年的赔偿标准,在5月1日后一审辩论终结的,可以适用2017年的新标准。
3、道路交通损害赔偿项目中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及护理费的计算都涉及到上一年度受诉法院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各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等基本统计数据。
-
交通事故2024亡故赔偿明细表有哪些
21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包含哪些赔偿内容,车祸死亡怎么赔偿?
4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对方的主要责任赔偿应包含哪些内容?
106人看过
-
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表项目内容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金如何计算?
203人看过
-
湖北省交通事故应该怎样赔偿?
225人看过
-
湖北省车祸赔偿方案及明细
333人看过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根据事故的责任来划分,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 更多>
-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的赔偿应包含哪些内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1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
-
交通事故赔偿包含哪些内容?如何进行赔偿?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4赔偿标准内容如下:(一)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财产损失赔
-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状应包含哪些内容,交通事故诉讼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
-
湖北省XX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包含些什么内容?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9个别或部分选区,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情况,致使投票选举无法如期进行的,经县级选举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