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完毕之日从哪天开始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3:57:33 406 人看过

一、刑罚执行完毕之日从哪天开始计算

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是从判决之日起进行计算的,直到判决书上面写的终止日期服刑完才能算是恢得了自由身;对于有期徒刑的判决一般在此之前有羁押情形的,可以按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怎么办

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的,如果漏罪在追诉时效内的,是需要对漏罪单独进行追诉的,如果不在追诉时效的,就不能再追诉了。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缓刑考验期满算刑罚执行完毕吗

缓刑考验期满算刑罚执行完毕,但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刑罚并没有执行)。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0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继承开始之日从何时开始
    一、遗产继承从何时开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但是,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也有特定情形下的死亡,为了避免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中更进一步明确了继承开始的时间: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二、私吞遗产的后果有哪些私吞遗
    2023-06-22
    11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期限从哪天开始算
    行政处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一、怎么办未交社保追诉期多久《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从通过劳动仲裁追究用人单位因未缴纳社保给员工做成的社保待遇损失方面来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治安案件多久不予追究治安案件一般6个月就不予追究,具体如下
    2023-06-28
    363人看过
  • 拘役缓刑计算从那一天开始
    一、拘役缓刑计算从那一天开始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执行。二、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
    2024-02-03
    487人看过
  • 税收滞纳金从哪天开始计算?
    税收滞纳金是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算。有独立的财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都要依法纳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税款的时候,就需要性行政部门交纳一定的滞纳金。税收滞纳金的征收范围根据规定,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收滞纳金的,还有以下几种情况: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这里所述“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应当以海关发现该行为
    2023-07-03
    136人看过
  • 缓刑执行完毕是代表刑罚执行完毕了吗
    一、缓刑执行完毕是代表刑罚执行完毕了吗?缓刑考验期满应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撤销缓刑,依法判决。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严重违法或者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禁止令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缓刑考验期注意哪些问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2023-04-28
    314人看过
  • 判缓刑怎么算刑罚执行完毕
    一、判缓刑怎么算刑罚执行完毕?缓刑考验期满就算刑罚执行完毕,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
    2023-04-28
    192人看过
  • 判刑时应从哪天开始算刑期
    判刑的刑期一般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4、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5、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6、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7、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8、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时间算不算判刑期1、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2
    2023-08-03
    360人看过
  • 强制执行是从判决生效日开始算吗
    一、强制执行是从判决生效日开始算吗当判决书正式宣告生效之后,执行申请人有整整两年的时间向法院进行申请。这样的申请期通常被称为执行时效。执行时效的起点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在一般的普通情况下,若在法律文书中有具体规定了履行期间,那么这个执行时效就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换句话说,就是判决书送达到双方当事人手中的那个日期。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法律文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间,那么这个执行时效就应该从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所谓强制执行,便是在执行申请人提出申请并经过法定程序审批通过之后,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国家强制力,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中所明确列出的具体执行内容,强制要求民事义务人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从而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实现的一种重要手段。关于执行时效的计算方式,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同时,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以及中断,都将适用相关
    2024-03-29
    47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起诉期限应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法律规定可以口头告知的,行政机关也应制作笔录存档。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
    2023-06-13
    362人看过
  • 国家赔偿从哪天开始计算时间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起算点是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024-05-05
    183人看过
  • 无期徒刑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吗
    一、无期徒刑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吗无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宣告之日起算,在判决宣告之前所进行的羁押期限不得用来折抵刑期。这是因为无期徒刑作为一种介于长期性有期徒刑与极端严厉的死刑之间的刑罚类别,旨在剥夺罪犯终生的自由。有关无期徒刑刑期计算及羁押期折抵问题在此需特别强调,其刑期由判决宣告日起计,而在判决宣告此前已经实施的羁押期限则无法用于折抵刑期。此外,当无期徒刑被减为有期徒刑之后,罪犯将开始执行有期徒刑,但先前的羁押期限同样无法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二、无期徒刑最长服刑多少年在无期徒刑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最长的囚禁时间范围为20至22年间,然而,强调的是,这个期限是在罪犯未再次犯罪的背景下。在此期间,若无期徒刑罪犯能够真正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意愿和积极的刑罚改造行为,经过两年牢狱之灾
    2024-07-14
    125人看过
  • 拘役缓刑的执行期起算是从判决日期开始算吗?
    缓刑执行期,依据《刑法》的具体规定那个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而对刑法规定的“判决确定之日”却存在不同的理解,以致出现了不同的缓刑考验期限的计算方式。一种观点认为,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理由是,确定之日就是不可更改之日,判决书只有生效后才是明确而不可更改的。而我国刑诉法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这一原则也是不容改变的。并且缓刑仅是刑罚的执行方式,本身并不是刑
    2023-04-28
    115人看过
  •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吗
    《合伙企业法》规定,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清算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聘请破产清算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一定的破产清算工作。中介机构就清算工作向清算组负责。公司清算组的职责(一)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二)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
    2023-05-04
    77人看过
  • 确定缓刑开始计算的日期是从法院判决日还是社区矫正开始日?
    缓刑是从法院判决生效那天算。缓刑,可以视为社区矫正,在刑法上称作“缓刑考验期”,这个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如果之前被关押,被关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是从拿到执行书开始算吗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缓刑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刑法》第73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2023-07-03
    3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从哪一天开始计算,是从生日过了的那天开始计算养老金吗?如果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生日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次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发放是按月份计算的。
    • 判刑后的刑期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8
      判刑后的刑期不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 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由此可见,刑期既不是从逮捕日开始计算,也不是纯粹从判决日开始计算。
    • 无期徒刑是从判刑之日起开始执行的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别听楼下的瞎说,是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详见刑法第第五十一条【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还有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 管制拘役刑期从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4
      管制和拘役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提出了上诉的话,那么判决执行之日应该是二审的判决书下来之后。只不过,在判处管制和拘役之前如果就已经被司法机关羁押了的话,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到刑期中的。
    • 判刑之后刑期从何时开始,是之日算还是宣判之日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0
      展开全部点评:1楼回答错误2~4楼回答不完全正确。总结:有点混乱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41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44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47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51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